污水处理站升级改造项目
污水处理站升级改造项目
本招标项目为污水处理站升级改造项目(第二次),招标人为红蜻蜓(重庆)植物油脂有限公司,资金为国有资金且来源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污水处理站升级改造项目(第二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1 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重庆市九龙坡区铜罐驿镇砖瓦村167号。
2.1.2项目规模:在招标人现有污水处理站基础上进行技术改造升级和废气收集处理,达到150m3/d污水处理能力,投资金额约359万元。
2.2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和第六章):
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项目,项目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和第六章,以下仅摘录部分内容:
2.2.1工艺设备:工艺优化、设备制作、采购、运输、清池、拆除、安装、调试、培训等;在现有污水站现状条件下,新增2台酸化隔油池、新增1台高效气浮机、新增1台除磷沉淀池、新增1套废气收集除臭系统,以及新增配套设备操作平台、配套PLC控制系统管道阀门仪表;并对部分设备仪表(板框压滤机,总磷、总氮监测仪等)利旧安装,对现有1台高效气浮机作利旧改造。
2.2.2土建:主要是建造污泥处理存放间以及设备基础、围墙、风雨棚、地面、池体改造、地沟等;原有的混凝土清水池、清水泵、板框压滤机基础拆除及地面恢复处理。
2.2.3配电:招标人提供动力电缆至污水处理站控制室,投标人负责其余所有配电设备、设施、材料及安装等全部工作任务。
2.2.4污水处理站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达到GB8978-1996 一级排放标准要求,具体验收指标如下:CODcr(mg/l)≤100,BOD5(mg/l)≤20,总磷(mg/l)≤0.5,油脂(mg/l)≤10,悬浮物(mg/l)≤70,NH3-N(mg/l)≤15,色度≤50,PH6-9。
2.2.5将污水处理站产生的废气收集处理,排放标准满足污水处理站周边VOCs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93,具体验收指标如下:MF0017污水处理污泥处理和堆放废气:硫化氢≤0.06mg/Nm3,臭气浓度≤20,氨(氨气)≤1.5mg/Nm3,其它指标要求详见第五章项目技术方案。
以上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对现有污水站进行清理、拆除部分设备设施并清理拆除后的废弃物,对技改需新增的设备、管线、材料的设计、制造、采购、工厂检验、设计联络、配合监造、包装、保险、仓储、运输、卸货、人工、土建、吊装、安装、调试、税费、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售后服务及技术支持及质保期内的维修服务,并提供为达到安全、满意的运行所需的人员培训等相关服务,以及因改造升级需要对现有设备设施予以保护性拆除并转移到指定位置、改造、重新安装及调试等。具体工程量以第六章“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具体设备的技术参数、设备安装工艺要求、设备推荐品牌以第五章“项目技术方案”为准。
2.3 交货地点:重庆市九龙坡区铜罐驿镇砖瓦村167号。
2.4 工期:90日历天。该工期包括设备制造、供货、安装、调试直至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其中对现有污水处理站清理、拆除及技改项目现场安装施工并达到正常运行的时间不得超过30日历天(也即是污水处理站因本次技改而停止运行的时间不超过30日历天),现场具体安装起止时间由招标人根据自己生产周期予以安排并提前通知中标人。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其营业范围与本次招标项目所需的工作内容相适应,应包含但不限于环保设备制造、销售、安装、调试;投标企业须具备有效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过国内油脂加工行业污水处理站建设或改造业绩。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 | 红蜻蜓(重庆)植物油脂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
地址: | 地址: | ||
联系人: | 代先生 | 联系人: | 李晨晨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136*****598 | 联系电话: | ******** |
传真: | 传真: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账号: |
标签: 升级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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