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高速公路信息通信系统联网工程网络运维服务招标公告

全国高速公路信息通信系统联网工程网络运维服务招标公告

全国高速公路信息通信系统联网工程(天津段)网络运维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全国高速公路信息通信系统联网工程(天津段)网络运维服务项目 已由 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 以 《市市政公路局关于全国高速公路信息通信系统联网工程(天津段)初步设计的批复》(市政公路管理计【2013】485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天津市市政公路信息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 天津市市政公路信息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维护省(市)际间通信传输网。对全国高速公路信息通信系统联网工程中新敷设的光缆及新建站点设备进行维护,保证其在原维保结束后两年时间里稳定运行。负责保障18个月内原市政公路管理局至公路处等4家单位专线链路通畅。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包括:通信网络的运行维护。(具体内容详见招标人所发工程量清单)
2.3 计划工期:
硬件运维服务周期:24个月 ;专线运维服务周期:18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通信、监控、收费综合系统工程分项<原资质>或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公路机电工程分项)<新资质> 资质, 一项高速公路通信网络工程或一项高速公路通信网络运行维护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外地进津企业中标后需按照天津市建委有关规定在接到中标通知书7天内办理进津备案,不能按时办理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选取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人代表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3.5依据《最高检察院公布受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暂行规定》申请人对申请人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备选人、项目总工、项目总工备选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经查询应均无行贿犯罪纪录,否则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 年 11 月 12 日至 2015 年 11 月 18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 0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3 时 30 分至 16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在 天津市国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南开区华苑产业园区桂苑路13号麦迪逊广场2楼2门302室)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 年 12 月 3 日 9时 3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9 时 00 分至 9 时 30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 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三楼第三会议室【天津市河东区卫国道79号(红星路与卫国道交口顺驰立交桥旁)】 。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天津市市政公路信息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国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和平区成都道133号 地 址:天津市南开区华苑产业园区桂苑路13号麦迪逊广场2-2-302
联系人:房博超 联系人:赵祖宏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2015 年 11 月 12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通信 通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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