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卫局防爆安检器材招标公告
警卫局防爆安检器材招标公告
招标内容 | 数量 | 单位 | 交货地点 | 交货期 |
爆炸物探测仪 | 1 | 套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0日历天内 |
非线性结点探测器 | 1 | 套 | ||
软管窥镜 | 1 | 套 | ||
伸缩视频检查仪 | 1 | 套 | ||
无磁探针 | 2 | 套 | ||
手持式金属探测器 | 6 | 套 | ||
车底检查镜 | 1 | 套 |
1.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
2. 响应人资格要求
2.1响应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与本项目采购需求相适应能力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
2.2响应人若为代理商,需提供主要设备原生产厂商出具的授权书;
2.3产品生产厂家应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2.4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最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行为并提供有效的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受贿犯罪记录证明;
2.5本次竞争性谈判不接受联合体形式。
3、报名须知及谈判文件的获取
请于2015年11月12日-11月16日每日上午9:00-11:30时,下午14:00-17:00时(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前携带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厂商授权书(代理商需提供)、厂商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若为代理商提供加盖厂家红章的复印件)、开户许可证的原件和加盖红章的复印件到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郑州市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国奥大厦1609室)报名并领取谈判文件。
4、谈判时间、地点
谈判时间:2015年11月19日9:30时
谈判地点: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22楼会议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警卫部队河南省警卫局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优胜南路26号国奥大厦1609室
联 系 人:邵女士
电话(传真):****-********
邮 箱:xc6599@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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