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翔安区关于开展第三批国家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的自评报告

厦门市翔安区关于开展第三批国家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的自评报告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三批国家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单位评估验收的通知》(农办质〔2023〕14号)要求,在2023年7月农业农村部开展评估验收工作中,我区针对创建试点的各项指标,开展全面自查工作。现将创建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翔安区是厦门市贯彻落实时任福建省委副书记、省长的习近平同志提出的“提升本岛、跨岛发展”战略,于2003年10月19日设立的行政区,地处厦门市东部,居闽南“金三角”核心地带,是厦门岛外发展的“排头兵”、两岸融合发展的“桥头堡”,是祖国大陆距离金门最近的地方(大嶝白哈礁距离金门仅1800米),为重要侨乡和台胞祖籍地。行政区划面积546平方公里,下辖七街两镇,98个社区、30个行政村,常住人口61万,城镇化率70.5%,19个行政村村财年收入超50万元。2022年翔安区地区生产总值887.14亿元,财政总收入98.43亿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总额865.06亿元,连续多年位居全省各县(市、区)第一,一产增加值10.2亿元,增幅4.0%,增幅全市第一,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元,增幅8.4%,增幅全市第一。

  自2021年以来,区委、区政府把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工作作为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主要手段来抓,注重监管资源整合和监管体系建设,统筹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得到总体提升,农产品安全生产经营秩序得到进一步规范,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得到有效遏制。经过两年来的创建,对照创建指标,我区自评总得分为98.2分,达到国家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的创建要求。

  二、创建任务完成情况

  (一)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责任依法履行

  1.组织领导。我区制定了《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翔安区创建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工作方案》,成立了由区长任组长,分管副区长任副组长,区政府办、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职能部门和各镇(街)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示范县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明确各部门职责,落实到位。

  2.绩效考核。2021-2023年,翔安区人民政府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均纳入了对镇(街)和区政府相关工作部门的年度考核中,其中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在绩效考核体系中所占权重为5%。

  3.规划计划。在《翔安区“十四五”农业农村发展专项规划》中,将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列为主要任务,进一步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狠抓农产品质量安全,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力度;同时在2021-2023年区农业农村局均制定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年度工作计划,明确每年工作任务和职责。

  4.经费保障。2021、2022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经费预算分别为792.71万元、814.9万元,农产品质量安全财政投入增长幅度高于2020年经常性财政收入增长幅度5%,均能满足各年度的监管工作实际需要。

  (二)农产品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1.监管名录和黑名单制度。通过将农产品生产销售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畜禽屠宰企业等进行备案和一品一码追溯注册信息表,将农产品生产经营单位纳入监管名录(种植业203家,畜禽屠宰企业47家),并建立生产经营主体“黑名单”制度,依法公开经营主体违法信息。

  2.人员培训情况。2021-2023年我区坚持对种植业生产经营主体及种植大户进行宣传培训,开展下乡技术指导、政策宣传讲解及禁限用农药宣传。同时结合3年累计培训1960人次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开展种植技术、用药指导、科学施肥等专业课程,2023年针对豇豆农药残留攻坚治理工作,组织各镇街种植户进行病虫害讲解和用药指导。

  3.过程控制。我区对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合作社均落实了追溯系统质量自我承诺合格制度,并对生产主体定期开展从业人员培训,严格落实农产品生产企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记录制度,严格执行禁限用农兽药管理、农兽药休药期(安全间隔期)等规定。翔安区无屠宰企业,无屠宰企业的相关管理。

  4.产品自检。翔安区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的农产品在2021-2023年度共有81家进行自检。农产品收购储运企业和农产品批发市场已建立进货查验、抽查检测制度。

  5.无害化处理。为做好翔安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出台了《关于印发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监督管理制度和无害化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厦翔农〔2019〕106号),2021-2023年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共*****头,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率达100%。

  (三)农业投入品监管有力

  1.市场准入和监管名录。为做好市场准入和监管工作,落实农药市场准入管理和主体监管目录制度,翔安区将饲料、兽药生产企业、兽药经营店均纳入监管名录并颁发许可证件。

  2.规范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药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落实农业投入品索证索票、经营台账制度。根据《厦门市农膜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利用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厦农〔2022〕82号),制定了《翔安区关于印发农膜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下达2023年首批资金(《翔安区关于下达2023年农膜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利用工作经费(市级)的通知》)。目前各镇街均已在和回收主体确定回收合同,并逐步开展回收工作,确保顺利完成年度回收处理任务。为推行兽药良好生产和经营规范,100%落实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实名购买制度,我区对兽药生产企业要求提供GMP证书及许可证件,加强对兽药经营店管理制度,并对兽药进行抽检汇总。

  3.平台管理。为构建放心农业投入品经营和配送网络,我区打造了放心农资配送平台,保证质量,稳定市场,确保农资商品的供应。

  4.质量监测。已建立农资监管信息平台,共有108家纳入福建省农资信息平台,并制定相应的考核办法。

  (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扎实推进

  1.隐患排查和监督抽查。我区制定了农产品生产销售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基地、种养殖大户等的农产品质量监测计划,按照《厦门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厦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按要求完成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查工作任务,2021年定性抽检农产品600份,定量抽检农产品5390份;2022年定性抽检农产品600份,定量抽检农产品8295份;2023年定性抽检农产品600份,定量抽检农产品1928份。根据《厦门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厦门市2023年饲料质量安全风险监测方案的通知》,实行养殖环节兽药使用承诺制度,按要求落实自检,同时加强对饲料和畜禽肉品检测力度,并定期对饲料兽药行业进行现场检查。

  2.日常巡查。我区在镇(街)成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中心,并配备监管员和协管员,结合原有村级农民技术员队伍力量,将村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落实到一线,进行网格化监管,并对所管辖村开展农产品抽样、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巡查、监管等工作。

  3.信息公告。我区定期对本地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投入品监管、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等信息进行公开。

  (五)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到位

  1.执法检查。为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我区对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和农产品生产、收购、储运、屠宰、批发、零售市场等重点环节定期开展执法检查。2021年出动执法人员919人,检查426家次农资生产经营主体;2022年出动执法人员980人次,检查445家次农资生产经营主体;2023年出动执法人员608人次,检查270家农资生产经营主体。

  2.依法处置。2021-2023年处置了福泽香农药案、杨浚淇农药案、郭永福种子案、黄加富种子案、林金薄化肥案、彭志强化肥案,共6起,查处率达100%。

  3.健全机制。我区建立线索发现和通报、案件协查、联合办案、大要案奖励等机制,鼓励群众进行举报和监督,通过开通热线电话,对举报事件进行核实并查处,营造安全的农产品质量环境。2021-2023年,我区处置了龚书伏销售假胡萝卜种子案,并及时移交公安机关,进一步搭建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信息共享平台。

  4.应急处置。我区3年内未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未发生因本县生产的农产品造成其他地方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未因区域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被上级有关部门通报。翔安区农业农村局制定了《关于印发翔安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进一步健全我区突发事件快速反应机制。

  (六)标准化生产全面实行

  1.环境监测。2021年以来,我区贯彻落实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方案,制定翔安区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项目实施方案,聘请第三方公司开展相关安全利用工作,全区634.09亩受污染耕地2021年和2022年安全利用率达到93%和94%,2023年项目正在实施,预计安全利用率达到94%,均能顺利完成上级下达的任务;根据《关于做好2015年生猪规模养殖场标准化升级改造项目的通知》(厦环联〔2015〕10号)、《关于下达第二批22家生猪规模养殖场标准化升级改造项目补助资金的通知》(翔财农〔2017〕36号)、《关于下达第三批2家生猪规模养殖场标准化升级改造项目补助资金的通知》(翔财农〔2017〕124号)进一步加强畜禽养殖粪便污染防治,科学合理调整农业结构和区域布局。

  2.标准入户。制定了翔安区胡萝卜、甜玉米、大蒜、甘薯、生姜设施、毛豆、蕹菜(空心菜)、小白菜、黄瓜、萝卜栽培技术规程,大力推行标准入户。

  3.技术推广。为进一步推行统防统治、绿色防控、配方施肥、健康养殖和高效低毒农兽药使用等技术,翔安区连续三年印发了《翔安区绿色防控和统防统治示范点建设实施方案》,同时每年均建立三个绿色防控与统防统治融合示范点,加大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技术示范推广力度;2021-2023年期间,为落实配方施肥,我区开展了肥效实验、80户农户施肥调查、化肥减量增效等工作。为开展蔬菜水果茶叶标准园、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水产标准化健康养殖示范场建设,我区农业农村局提出了《关于确认2022年省级优质农产品标准化示范基地(畜禽养殖类)的请示》。

  4.质量安全认证。我区已建立健全认证监管和补贴奖励机制,百杰工贸、特房大帽山境、黄国庆家庭农场、庄家宝、富三田获得了无公害产品证书,如意食用菌高科技有限公司等生产主体获得了绿色、无公害食品证书,实现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良好农业规范等获证产品进一步增加。

  (七)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健全

  1.监管能力。通过区政府成立专项领导小组,各相关单位职责明确的工作方案积极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并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纳入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把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纳入区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在规划制订、力量配备、条件保障、经费投入等方面加大保障力度,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有序开展,在各镇街均设立监管中心,并配备专职监管人员,对所管辖村开展农产品抽样、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巡查、监管等工作。

  2.检测能力。根据《厦门市农业局 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村级农民技术员选聘使用及管理工作的通知》,配齐各镇街检测人员数量。同时为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翔安区农业农村局与厦门海关技术中心签订农产品监管监测协作协议书,委托厦门海关技术中心进行风险监测,2021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600批次,2022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600批次,2023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600批次。

  3.执法能力。2019年整合成立“厦门市翔安区农业农村局综合执法大队”,将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归在其职责范围内。2021年以来,认真开展农资市场专项整治活动,规范农资市场。严格开展农资和农产品质量抽检,深入开展农资信息化监管工作,打击牲畜私屠滥宰,累计办理农资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案件3起。

  4.设备条件。翔安区农业农村局配备执法车1辆,执法记录仪13个,照明手电5个,执法笔记本电脑1台,台式电脑1台,打印机2台,数码相机1台,农业综合执法智能系统1套,农残检测车1辆及农残检测设备1套,胶体金检测设备1套。各镇、街都建立了检测室,配备农残快速检测仪1套、胶体金检测设备1套、打印机、冰箱、电脑各一台。

  (八)农产品质量安全制度机制基本完善

  1.完善制度。为健全产地环境管理、农业投入品监管、生产过程管控、收购储运过程监管、包装标识管理等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基本制度,我区制定了《厦门市翔安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推进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与一品一码追溯制度并行实施方案的通知》、《厦门市翔安区农业农村局等7个部门关于印发<翔安区食用农产品“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2.创新机制。我区因地制宜地建立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实现与加工、流通领域追溯体系的对接,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收购储运企业和农产品批发市场、零售市场、加工企业实施以农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为基础的农产品产地准出、市场准入、诚信管理等监管制度,通过落实好一品一码追溯系统,进一步保障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的衔接机制有效运行。

  (九)质量安全水平

  自2021年以来市农业农村局共检测641批次,不合格样品5个(非禁限用药),合格率99.2%;我区快检*****批次,合格率99.2%;委托第三方检测1200批次,合格率99.8%。我区生产销售的蔬菜、水果、茶叶等种植业产品中禁用农药、畜产品中“瘦肉精”、水产品中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等禁用药物的监测合格率达到100%。

  (十)群众满意度

  群众对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情况、监管部门工作情况、质量安全信息发布和知识宣传普及情况、投诉举报情况、遇到问题的处置情况、质量安全状况等多个方面内容的满意度较高,为92.9%。

  三、主要成效

  近年来我区在食用农产品生产环节中,以当前风险高、隐患大的农产品和农业投入品为重点,以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为主题,围绕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和日常监管,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使用农业投入品等危害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

  (一)以强化监测为立足点,安全监管防线变牢。采取快检、抽检等方式,实现重点领域全覆盖,特别是开展了豇豆专项整治,投入胶体金检测设备,进一步加强监测。加大抽检力度,全面开展种养殖产品抽检工作,聚焦问题较为突出的3类(豇豆、韭菜、芹菜)品种,加大抽检比例。2021-2022年共完成快检任务*****份,流动车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快速检测共抽检2249份,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1200份,截至目前我区农产品种植地田间合格率99.75%;畜禽产品合格率100%。

  (二)以颁证制度为切入点,追溯管理意识变强。根据《厦门市农业局关于进一步推进食用农产品“一品一码”追溯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厦农明电〔2018〕6号)文件要求,我区积极开展食用农产品“一品一码”全程追溯管理工作。目前我区纳入厦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完成主体备案的农产品生产主体共有217家(170家种植业生产主体,43家养猪场,1家养牛场,1家养蜂场,2家养禽场),其中购买检测仪器并正常开展工作的“一品一码”追溯点99个,2021年至今共检测8622份,打印追溯二维码标签约116.27万张,打印合格证5791张。

  (三)以智慧监管为突破点,巡查巡检能力变大。区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等部门常年开展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对执法机构配备执法记录仪、执法车辆等装备,并制订了执法巡查、岗位责任、责任追究等系列制度。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中心实现全范围覆盖,并配齐专职监管人员,进一步开展所属镇(街)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明确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责,强化各镇街巡查巡检能力。

  (四)以全民共管为结合点,宣传氛围影响变广。我区每年组织全区700名农民参加区级新型职业农民培训,通过日常巡查与广泛宣传相结合的方式,积极开展创建第三批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农资打假、食品安全周等宣传活动,发放宣传材料7500余份。组织进村入户宣传活动100余次,共发放宣传资料8000余份,悬挂宣传条幅96条,提高了广大生产者的食品安全生产意识和维权保护能力,营造了农业普法、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良好氛围。

  (五)以壮大品牌为着力点,农业发展前景变好。立足特色产业发展优势,积极实施质量兴农、品牌强农战略,鼓励有规模的农业经营主体开展以绿色食品为主的质量任制,进一步实现国家农安县创建成效。目前翔安区累计发展绿色食品6个。

  四、主要经验做法

  (一)完善体系建设,强化组织保障

  1.强化组织领导。区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牵头抓,区分管领导为副组长重点抓,农业农村、市场监管、公安等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具体抓的领导架构,严抓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

  2.压实工作责任。健全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考核体系、绩效考核办法、责任追究制度。印发《翔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翔安区创建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工作方案的通知》,将任务分解到相关单位,同时,区政府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评体系中,对镇(街)和相关部门加大督查力度,全面落实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区政府先后召开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动员会和推进会,进行工作动员和督办,确保创建工作责任上肩,任务落实到位,责任落实到人。

  (二)深化宣传引领,实现社会共治

  为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力度,我区积极组织整理编写科普资料,积极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科普知识,全面营造增强群众质量安全意识的舆论氛围。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的宣传力度,提高生产主体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每年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月活动,同时结合科技下乡、放心农资下乡等活动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通过各种形式,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基础知识、政策、法规,提升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认知度、影响力,针对豇豆专项整治工作共发放《禁限用农药名录》、《致豇豆生产主体的一封信》等各类材料约3600份。同时在每个镇(街)充分利用横幅、标语、印发宣传资料等方式进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实行有奖举报,畅通线索发现渠道,动员全民参与,实现社会共治。并定期组织监管人员参加市、区两级的培训;针对生产主体,组织农业法律法规、农业实用技术、无公害农产品栽培技术、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等各类培训,提高生产经营者的技术水平。

  (三)完善监管机制,夯实安全责任

  1.种植业方面:一是严查生产记录档案,追根溯源;二是严查农业投入品,严禁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三是提高执法抽检频率、扩大覆盖面,做到日常执法检查和联合检查并重;四是开展对农产品生产主体“一品一码”可追溯体系专项检查;五是持续开展蔬菜水果豆芽等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必查,违法违规必究;六是对种植业食用农产品风险监测不合格农户等主体,进行批评教育加强宣传,同时开展执法抽检。

  2.养殖方面:一是对养殖环节及屠宰场进行定期抽检;二是督促生猪屠宰企业开展自检,对生猪“瘦肉精”、“莱克多巴胺”化生产水平。“沙丁胺醇”进行抽检;三是按照省、市流调与监测计划,将养猪场样品送市疫控中心检测;四是加大对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有效控制病死猪流入餐桌,保障我区食品安全;五是会同市场监管局、公安局等部门开展突检、晨检,督促生猪屠宰企业整改隐患问题,查处未经检验、检疫上市的畜禽产品,并按相关规定给予销毁处理。

  (四)健全检测体系,提升检测能力

  1.加强检测机构建设。2021年来,全区每年投入资金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建设项目,不断提升我区农产品检测能力。加强镇级农产品检测能力,在辖区内乡镇检测机构均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室,配套胶体金速测设备、试纸卡等,落实乡镇机构检测任务,进一步提升了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系数。

  2.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加强对重点品种、重点基地、重点季节的风险监测和监督的抽查频次。2021至2022年,全区完成农产品风险检测样品共400批次,合格率为100%;共完成农产品监督抽查任务400批次,合格率为99.5%。2023年上半年,全区完成农产品风险监测样品共166批次,合格率为100%,完成农产品监督抽查任务110批次,合格率为100%。不合格产品均已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召回不合格农产品、禁止上市。积极配合国家、省、市抽检,合格率达98%以上。

  3.开展农产品上市前速测把关工作。每年对基层监管人员开展监管检测培训,加强对农产品上市前速测把关,尤其是加强11个重点品种的监管。2023年上半年,对豇豆开展上市前速测把关,完成国家抽检15批次,区级抽检11批次,做到对豇豆种植户100%全覆盖,着力改变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难”的问题,确保“舌尖上的安全”

  (五)加强技术指导,强化监督抽查

  1.推广绿色防控技术。及时制定并下发《翔安区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和统防统治融合工作方案》至各镇(街),指导各镇街场工作开展。开展绿色防控示范点项目建设工作,建设3个示范点,分别是内厝镇黄厝村设施蔬菜示范点(黄国庆家庭农场)、新圩镇凤路村蔬菜种苗生产示范点(金莉园蔬菜专业合作社)、香山街道吕塘社区火龙果石丹丹(富三田家庭农场),主要是黄板、杀虫灯、生物农药、防虫网、高效喷雾器械等的使用,示范面积185亩。下发《翔安区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和统防统治融合工作方案》至各镇(街),指导各镇街场工作开展。开展病虫害预测预报,通过微信群、短信等形式发放病虫情报,指导开展水稻、马铃薯及蔬菜的科学防治。

  2.积极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全区建立并严格执行联合执法监管机制,由农业农村、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合执法,对制售假劣农资,生产销售使用限用农药,非法添加有害物质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深入开展食用农产品“不安全 不上市”、“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加强对豇豆、韭菜、芹菜等重点品种的监管,印发《翔安区豇豆农药残留突出问题攻坚治理行动工作实施方案》,压实责任主体,提高豇豆生产、生态环境和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农药兽药使用更加科学合理,常规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有效遏制,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截至目前开展专项行动派出执法工作人员1544人次,检查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和农业投入品经营企业649家次。

  3.加强执法监督检查。建立违规违法行为和问题农产品处置工作机制,建立完善专项整治和专项执法与联合执法的工作方案。创建期间,全区立案查处了龚书伏销售假胡萝卜种子案并移交公安机关。强力开展打击非法生猪中转批发专项行动,先后在马巷曾林、新圩后行、诗坂、内厝坝上陈查获8起非法批发转运生猪案件,捣毁非法生猪交易窝点6个,累计查扣不符合检疫规定的生猪162头1640公斤,总涉案金额59.97万元,罚款总额******万元,案件数、案件规模以及罚款总额全部列全市第一,远高于其他各区并创下厦门市历史记录。专项行动取得实质性的预期效果,所有从事非法生猪批发的团伙全部迁出翔安辖区,所有窝点全部捣毁,全区生猪经营秩序全面、彻底规范,得到省、市农业农村系统的高度肯定,并应邀在全省综合执法培训会上介绍翔安经验。

  4.积极推广农机项目。我区主要农作物和水稻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分别达到59.95%和72.55%,完成水稻机插865亩,完成年度农机购置补贴任务90.69%,大幅度领先于全市平均进度。通过多管齐下,用好用足帮扶政策,完成农机报废补贴、平安示范镇创建等13项2021年全市农机化重点工作任务,完成任务数居全市第一。承建全市年度重点任务农业“五新”(农机新农具)示范推广项目建设,帮助闽翔兴合作社研发马铃薯播种机取得重大突破,补齐了我市马铃薯耕、种、收全程机械化的短板,同时培育闽翔兴农机合作社成为全市首家“五有”农机合作社;首次完成智慧农机试点创建,指导支持翔安兴源博农机合作社安装丰疆智能北斗系统,服务作业面积超过2000亩,服务农户超过300户。成功承办厦门市2021年度农机事故应急演练,会同区交警大队、区交通执法等五大部门开展联合执法42次,累计出动执法人员215人次,查扣非法农用车29部。办理无证驾驶农机案件1起,成为全市有史以来首起农机案件,获得市农业执法支队的高度肯定。

  五、存在问题

  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检验工作在完善检测体系,强化生产监管方面取得了明显的进展,但整体工作尚属起步阶段,存在着许多困难和不足。一是监管检测工作涉及面广,需要各方力量共同参与和配合,特别是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及规模种养户;二是监管检测体系还不健全,没有专业检测技术人员,检测技术比较滞后,配套设施还不完善,工作经费不充足,服务能力远达不到现实需要;三是绝大部分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还不规范,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数量少,且规模小、实力弱,市场覆盖率低,种养生产记录空白、制度缺失、受检意识淡薄、投入品使用不规范等;四是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及规模种养户市场开拓意识和品牌意识不浓,生产效益不高,“三品一标”认证及品牌创建较为落后。

  六、下一步计划

  进一步加强领导,强化责任,狠抓落实,查漏补缺,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着力压实三个责任。进一步压实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相关部门的监督责任和镇(街)政府的属地管理责任。加强农产品生产过程管控,重点检查企业生产记录、农产品产地合格证、包装标识等,对拒不执行的生产企业要限期整改,对逾期不整改的进行立案查处。

  (二)全力严把三个关口。即产地环境关口、生产环节关口和投入品使用关口。从运用农业综合措施开展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把住产地环境关口;从重点开展标准化生产和“三品一标”认证,把住生产环节关口;从种植业减少农药和化肥施用,禁用高毒高残留农药,畜禽养殖业减少兽用抗生素使用,禁用“瘦肉精”等,把住投入品使用关口。

  (三)认真开展两个整治。结合“利剑”专项整治行动,大力加强农药市场专项整治,从农药源头上管控好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加大畜禽养殖环节非法添加专项整治力度,采用日常抽查及双随机突击检查等方式,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四)努力建好四个体系。完善制度体系。完善产地环境、农产品质量管理、投入品监管、黑名单、应急处置等制度;健全区、镇、企业三级检测体系;健全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农资监管平台;推动诚信体系建设。将农业投入品经营户、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等生产经营主体100%纳入诚信体系管理,探索建立生产经营主体“红黑单”制度。

  (五)不断提升群众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满意度。通过宣传和培训,建立社会共治机制,农产品生产企业、农业投入品经营人员的守法意识不断增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公众参与率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日趋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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