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艺苑(现尚品茶餐厅)及鹤月轩的场地(房屋)招租招标公告
紫艺苑(现尚品茶餐厅)及鹤月轩的场地(房屋)招租招标公告
玉溪聂耳公园紫艺苑(现尚品茶餐厅)及鹤月轩的场地(房屋)招租
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编号: KJ.YX-2015-027
1. 竞争性谈判条件
玉溪聂耳公园紫艺苑(现尚品茶餐厅)及鹤月轩的场地(房屋)招租 ,招标人为:云南省玉溪聂耳公园 ,昆明建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玉溪分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 对玉溪聂耳公园紫艺苑(现尚品茶餐厅)及鹤月轩的场地(房屋)招租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欢迎潜在的合格竞标人参加该项目竞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玉溪聂耳公园紫艺苑(现尚品茶餐厅)及鹤月轩的场地(房屋)招租项目
2.2 项目地址:玉溪市红塔区红塔大道35号。
2.3 招租范围:聂耳公园紫艺苑(尚品茶餐厅)房屋一栋;鹤月轩约250㎡,室外面积约1780㎡;停车场1630㎡,车位56个,停车场管理11.4㎡。
2.4 租赁内容:租赁期限8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2.4.1 租赁竞价底(限)价: 基本年租金18.5万(其中紫艺苑16万元,鹤月轩2.5万元),每2年递增10%。
2.4.2 基础设施改造情况:改造面积6081.25㎡,其中绿地4451.25㎡,停车场1630㎡(56个车位),投资费用不低于120万元(竞标人须按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相关要求进行改造,以实际改造金额为准,改造费用由竞标人自行承担)。
2.5 经营范围:竞标人获得租赁权后只能经营大众茶室、冷饮、西餐类对公众开放的经营性项目,且必须符合公园环境保护及安全管理要求。
3. 竞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能承担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注册登记的法人及其他组织;
4. 资格审查方式
4.1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合格制。
5. 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竞争性谈判者,请于 2015年11月12日至2015年11月18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昆明建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玉溪分公司(玉溪市红塔区东风北路20-10号)报名并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5.2 报名时携带:(1)竞标人为自然人:①需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及其复印件一份加上本人签字、
②非玉溪籍自然人须提供玉溪市居住证(公安机关核发);
(2) 竞标人为企(事)业单位:①需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③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时提供)、④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时提供),以上竞标人为企事业单位材料还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3 竞争性谈判文件每套售价 800 元,售后不退。
5.4 本项目不接受邮购方式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
6. 竞标文件的递交
6.1 竞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 11 月 24 日上午 09 时 00 分,地点为昆明建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玉溪分公司会议室(玉溪市红塔区东风北路20-10号)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云南省玉溪聂耳公园
地址: 玉溪市红塔区红塔大道35号
联系人:李荣超 王玲仙
代理机构:昆明建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玉溪分公司
地址:东风北路20-10号
联系人:朱缤光、吴永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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