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临翔区蚂蚁堆乡南水北调7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临沧市临翔区蚂蚁堆乡南水北调7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临沧市临翔区蚂蚁堆乡南水北调7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项目已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临沧南水北调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化商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临沧市临翔区蚂蚁堆乡南水北调7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项目的建设地点:云南省临沧市临翔区蚂蚁堆乡。

  2.2 本项目的建设规模:临沧市临翔区蚂蚁堆乡农光互补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安装容量为70.0084MWp,太阳能电池阵列拟采用550Wp单晶硅双面光伏组件进行开发。本工程拟在光伏电站场址内建设110kV升压站1座,汇集光伏电站所有电力后,拟通过3回35千伏集电线路汇集光伏电站所有电力后,以1回110千伏送出线路专线接至旗山变电站,线路长度约16公里。储能系统按10%,2小时,并预留10%空间设置。本项目建设方案以电网接入系统为准(详见电网接入批复),施工单位并服从于电网批复及整体规划。

  2.3 本项目工期要求:本工程计划建设期5个月,其中准备期1个月,施工期4个月。 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或监理人通知为准(无论实际开工时间如何变化,本电站不得晚于2023年12月10日全容量并网并通过电网公司、能源局验收)。

  2.4 本项目招标范围:主要为光伏场区主体工程及送出工程设计施工,本工程招标范围分为四部分,一是场址场内部分,包括组件设备、箱式变电站、设备安装及土建工程;二是110kV升压站部分,包括保护测控一体装置、集电线路等设备安装及土建工程等。三是场内外交通,包括场外道路改建、场内道路新建等。四是110kV送出线路。

  本工程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工程光伏区、35kV集电线路、110kV升压站及监控中心、储能系统、送出工程、配合电网部门对侧变电站改造等;以及支架、主变压器、箱式变压器、电缆(含动力电缆、交、直流电缆,控制电缆、电缆附件和防火及封堵材料)、35kV高压开关柜及以外的35kV集电线路和架空线路及其附件、110kV升压站、监控中心、通信工程等有关设备和材料采购供应,物资采购方案及供应商需报招标人审核后确定(组件采购方案后期由招标人确定);土地清偿、征收等所有相关手续办理;整个光伏场区、场内道路、升压站等建筑及安装工程、送出工程施工、防洪措施、建设管理、试验及检查测试,系统调试,试运行,消缺,培训,验收(含各项专题、涉网试验、阶段验收、竣工等),移交生产,性能质量保证,工程质量保修期限的服务等内容,同时也包括质保期内所有专用工具采购供应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整理提供服务,以及办理质量监检、并网手续、调度及供电手续等并承担相关费用。

  2.5 本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项目计划安装容量70.0084MWp,其中3.15MWac子方阵5个;2.5MWac子方阵10个; 2.0MWac子方阵5个;1.6MWac子方阵1个; 1.25MWac子方阵1个(具体方案以实际为准)。采用******块峰值功率为550Wp的单晶硅双面光伏组件。工程主要由光伏阵列、逆变器、箱式变压器、升压站、房屋建筑及交通工程组成。

  2.6 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人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 资质最低要求: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3.2.1 施工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国家能源局(或其派出机构)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类别和等级为承装、承试三级及以上;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 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2.3勘察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3 业绩最低要求:须同时具备以下业绩:

  3.3.1 设计业绩:自2018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独立承揽过光伏发电(储能)或10kV及以上电力线路、变电站工程设计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投标人独立完成的光伏发电工程设计为合同内容的一部分,且其对应的规模满足要求,也视为该业绩满足要求);

  3.3.2 施工业绩:自2018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一项单个项目装机容量不少于70MW的光伏发电EPC总承包业绩或施工业绩(投标人独立承担的光伏发电工程施工为合同内容的一部分,且其对应的参数指标满足要求,也视为该业绩满足要求)。

  (业绩证明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国外业绩证明需提供对应的中文译本,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3.4 项目经理最低要求: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项目经理注册证书中聘用企业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3.5 设计负责人最低要求:具有电力或电化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需提供近一年社保证明材料。

  3.6 施工负责人最低要求:由本项目项目经理兼任。

  3.7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2021年、2022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以成立日期起算)。

  3.8 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评标当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9 2020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截图为准);

  注:仅在事件调查过程涉及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的,视为不存在重大违法、失信、行贿受贿记录。

  3.10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3.11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11.1 联合体各方须满足所承担内容要求对应的上述资质要求及业绩要求(其中,承担施工任务的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最多接受3家单位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各方须满足本招标公告3款(7)、3款(8)、3款(9)要求;

  3.11.2 联合体各方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其中由联合体牵头人承担主体施工内容;

  3.11.3 联合体牵头人委派项目经理;

  3.11.4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12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不补偿

  4.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潜在投标人可于2023年7月27日起至2023年8月1日登录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e.sinochemitc.com)通过网上支付方式领取招标文件并支付平台使用及技术支持费(平台使用及技术支持费:1000元人民币/包件)。潜在投标人需先进行网上注册(免费),具体步骤请参考帮助中心-招投标指南。支付成功后,可下载招标文件及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5.2 如在注册和获取过程中遇到问题,请联系平台在线客服。

  5.3 未在中化商务有限公司登记获取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8月18日上午9时(北京时间),地点为: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4号院平安幸福中心B座2307会议室。

  6.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开标形式及地点

  7.1 开标时间为:2023年8月18日上午9时(北京时间)

  7.2 开标方式为:现场开标,开标地点为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南水北调集团有限公司网站(www.csnwd.com.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临沧南水北调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云南省临沧市临翔区缅宁大道旁精品建筑楼14号

  招标代理机构: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4号院平安幸福中心B座25层

  联系人:褚文杰/李茂/于广洋/康宁/黄明娟/高晗

  电 话:010-8392 3373/3372(电话无法取得联系时请通过邮件联系)

  电子邮件:chuwenjie@sinochem.com/limao1@sinochem.com

,临沧市,临翔区,临沧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南水北调 农光互补 总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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