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集团国华投资等6家公司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服务项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国家能源集团国华投资等6家公司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服务项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国家能源集团国华投资等6家公司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服务项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招标人为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 项目概况:
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国家能源集团)于2017年11月28日正式挂牌成立,是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由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和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联合重组而成的中央骨干能源企业,是集央企联合重组、国有资本投资公司改革、创建世界一流示范企业、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示范企业“四个试点”于一身的中央企业,拥有煤炭、电力、运输、化工等全产业链业务,产业分布在全国31个省区市以及美国、加拿大等10多个国家和地区,是全球规模最大的煤炭生产公司、火力发电公司、风力发电公司和煤制油煤化工公司。2021年获评2021年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A级、2019-2021年任期考核A级。2022年在世界500强排名第85位,较上年上升十六位。
2.1.2 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本项目共分为5个标段,分别为国华投资、江西公司、湖南公司、贵州公司、航运公司和天津港务公司6家单位原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服务。具体服务内容是:
标段1:航运公司原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天津港务原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
标段2:江西公司原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
标段3:贵州公司原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
标段4:国华投资原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
标段5:湖南公司原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
本标段为第2标段。
2.1.3 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审计工作结束,出具完整审计报告,移交全部审计资料至招标人为止,具体时间按招标人要求执行。
具体时间安排为:审前调查不少于5天,现场审计不少于35天。
2.1.4 服务人员数量
项目负责人1名,项目经理不少于6名,审计员不少于6名。
2.1.5 项目实施地点:江西省。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并提供证书扫描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为企业实施的经济责任审计合同业绩5份,且单份合同金额不少于50万元(不包含框架合同)。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首页、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合同金额和服务范围。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执业类的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且执业年限不低于5年,并提供证书扫描件。

(2)2018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至少具有为企业实施的经济责任审计合同业绩1份,且单份合同金额不少于50万元(不包含框架合同)。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系本人负责的证明材料扫描件,证明材料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首页、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合同金额和服务范围;合同对应的审计报告须至少包含审计发现问题和注册会计师签字页。

注:若招标文件的其他部分关于项目负责人的要求与本条不一致,以本条为准。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有执业类的注册会计师资格证,并提供证书扫描件。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1)投标人须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公布的《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百家排名》所列单位,并提供证明材料扫描件;

(2)2020年1月至今,投标人未承担过被审计单位的咨询、管理审计等影响经济责任审计独立性的业务,并签署独立性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五章委托人要求8.2附件),投标人须下载承诺函,签字盖章后上传扫描件。

(3)母子公司的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在国家能源集团(https://www.ceic.com)首页网页底部查找“生态协作平台”图标,点击图标跳转至国家能源集团生态协作平台,点击“物资采购”图标,完成国家能源集团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国家能源集团生态协作平台→帮助中心→“统一客商门户操作手册”。

4.2 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登陆“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7-28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8-04 16:00:00。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2包7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第2包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4.5 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 其他:/

5.招标文件的阅览及投标文件的编制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的方式进行招标,投标人必须从“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组件下载”中下载《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相关操作手册进行操作,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投标人自行登录到“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bidhy。

2)点击右上方“帮助中心”按钮,下载《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

3)点击右上方“组件下载”按钮,在弹出的页面中下载“国家能源招标网驱动安装包”及“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安装。

注:本项目招标文件为专用格式,投标人须完成上述操作才可以浏览招标文件。

4)投标人必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及本项目的投标,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国家能源招标网首页→帮助中心→“国家能源招标网电子招投标项目数字证书办理流程及须知”。

注:投标人需尽快办理CA数字证书,未办理CA数字证书或CA数字证书认证过期的,将导致后续投标事项无法办理。

5)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具体操作详见《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其中以下章节为重点章节,请投标人务必详细阅读。

1.1--1.7章节(系统前期准备)

1.9章节 (CA锁绑定)

2.5章节 (文件领取)

2.9章节 (开标大厅)

3.1章节 (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3.2章节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3-08-17 14:00:0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将予以拒收。

6.3 开标地点:通过“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公开开标,不举行现场开标仪式。

7.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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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国家能源招标网(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西滨河路22号

邮 编:

联 系 人:张敏

电 话:010-********

电子邮箱:********@ceic.com

招标代理机构: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

邮 编:

联 系 人:杨宏业

电 话:010-********

电子邮箱:********@ceic.com

国家能源招标网客服电话:010-********

国家能源招标网客服工作时间:8:30-12:00;13:30-17:00(法定工作日)

国家能源招标网登录网址: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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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经济责任审计 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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