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城中心小学艳阳楼五楼西南侧课室和办公室改造修缮项目工程采购公告
南城中心小学艳阳楼五楼西南侧课室和办公室改造修缮项目工程采购公告
广东中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东莞市南城阳光中心小学(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现就南城中心小学艳阳楼五楼西南侧课室和办公室改造修缮项目工程(采购编号:ZYDG-23-177)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有实施能力和资质的国内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内容及简要技术要求:
1、项目内容:南城中心小学艳阳楼五楼西南侧课室和办公室改造修缮项目工程;
2、采购预算金额:¥490,808.70,最高限价:¥490,808.70(其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单列费为¥33,743.06);
3、详细内容请参阅磋商文件《用户需求书》。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的复印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响应)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或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磋商文件附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磋商文件附件)。
4) 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或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磋商文件附件)。
5)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书面声明或《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磋商文件附件)。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注:如无法完整提供上述2)-5)项证明材料,可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磋商文件附件: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
2、供应商须具有住建部门颁发的并在有效期内的建筑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者以上)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者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并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供应商应在“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https://gdgpo.czt.gd.gov.cn/gpmall-main-web/index?regionguid=*******)”中完成备案(服务分类为“装修工程”),或承诺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须提供备案网页截图或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如供应商提供承诺函,却无法在限期内完成备案,则采购人有权视其为拒绝签订服务合同而取消成交资格,并不予退还其磋商保证金。)供应商须配合采购人在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https://gdgpo.czt.gd.gov.cn/gpmall-main-web/index?regionguid=*******)的采购行为,否则视为违法本次采购的规定,取消其成交资格,并不予退还其磋商保证金;
4、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参与磋商。
三、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1、购买磋商文件时间:2023年7月28日至2023年8月4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购买磋商文件地点:东莞市莞城街道创业社区莞太路120号金马大厦八楼806-809室。
3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注:供应商凭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税和地税、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4、文件售价:人民币300.00元(文件售后不退)。
5、购买了磋商文件,而不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在开标日期三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6、本项目磋商文件公示时间为:2023年7月28日至2023年8月2日(共3个工作日)。
四、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地址:
1、递交响应文件时间:2023年8月8日 下午14:00-14:30(北京时间)。
2、 递交响应文件地址:东莞市莞城街道创业社区莞太路120号金马大厦八楼806-809室开标室。
五、开标时间、地点及事宜:
1、开标时间:2023年8月8日 下午14:30(北京时间)。
2、开标地址:东莞市莞城街道创业社区莞太路120号金马大厦八楼806-809室开标室。
3、 开标事宜: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出席开标会并现场核对。
六、有关本次采购之事宜,可按下列联系方式查询:
1、采购人:
名称:东莞市南城阳光中心小学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石竹路12号
联系方式:0769-********
2、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广东中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东莞市莞城街道创业社区莞太大道120号金马大厦八楼806-809室
联系方式:0769-******** 传真:0769-********
联系人:杨自立 邮箱:zhongyuanzb@163.com
网址:www.zhongyuanzb.com
标签: 修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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