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兰国际机场与樟宜机场商业合作律所选聘自主招标公告
美兰国际机场与樟宜机场商业合作律所选聘自主招标公告
海口美兰国际机场与樟宜机场商业合作项目律所选聘自主招标公告(二次招标)
一、项目编号及项目名称
海口美兰国际机场与樟宜机场商业合作项目律所选聘项目(项目编号FW202*****0012)
二、项目概要
1、项目概况:美兰机场计划与新加坡樟宜机场开展商业合作,双方共同探索以成立合资公司的方式由樟宜机场对美兰机场站前综合体、航站楼商业区域的商业资源进行开发合作,优化机场商业布局和服务水平,现拟通过云采购平台自主公开招标的方式选聘为本项目提供专项法律服务的律师事务所。
2、服务期:合同签订后至合同履行完毕。。
3、质量要求:符合或优于国家(行业)规定及招标文件要求标准。
三、采购方式
自主招标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书,并能提供加盖公章复印件。(公章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
2、出具投标人和/或投标人律师事务所总部指派的组成本项目法律服务团队的项目负责人(至少1名)、主办律师(至少2名)律师执业资格证,并能提供加盖公章复印件;
3、出具项目负责人有10年以上、主办律师5年以上的律师执业经验或司法机关工作经验的证明材料并能加盖投标人公章;
4、出具无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并加盖公章,内容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记录;
5、出具只有一个有效报价,且报价不得超过招标控制价(即投标人所报价格应≤招标控制价,投标人所报报价为服务期限内的全部服务费用总额,包括但不限于律师服务费、查档费、查询费、税费、差旅费等,报价方案中列明的所报金额应为含税价格)的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6、投标人和/或投标人律师事务所总部指派的组成本项目法律服务团队的项目负责人、主办律师需具备律师执业资格证,具有中英文工作能力,项目负责人有10年以上的律师执业经验或司法机关工作经验。律师事务所应当指派不少于3名执业律师组成的律师团队提供法律服务,主办律师有5年以上的律师执业经验或司法机关工作经验。并能提供项目负责人、主办律师执业资格证、简历或工作经历、中英文工作能力证明的证明材料;
7、投标人和/或投标人律师事务所总部指派的组成本项目法律服务团队的项目负责人、主办律师最近三年曾承接机场、商业类国有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以及有关中外合资公司设立的专项法律服务,并能提供相关法律服务合同或服务成果文件等材料加盖公章复印件。
8、特别提示:报价信息仅能出现于项目标的行报价及报价文件中,其他文件内不得出现任何投标人对本项目的报价信息,否则其投标无效,相应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五、项目预算
项目按总包决标,预算金额为300,000.00元,超出预算金额的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投标方式及投标时间
1.投标方在海南机场云采购管理平台(https://yzc.hainanairport.net/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中下载项目文件,并进行应答和报价,无需任何线下操作;投标及截标时间以系统中显示的时间为准。
2.投标时间:2023年7月26日-2023年8月3日23:00
七、项目联系人
张品,联系电话:151*****689
标签: 选聘自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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