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三角城际广佛环线项目、琶洲支线项目部物资集中采购招标公告

珠三角城际广佛环线项目、琶洲支线项目部物资集中采购招标公告

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珠三角城际广佛环线项目、琶洲支线项目部物资集中招标采购
招标编号:BJ-EGSJC-******
1. 招标条件

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珠三角城际广佛环线GFHD-1标五工区项目、琶洲支线PZH-1标四工区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工程项目所需挡烟垂帘、电线电缆、机电安装材料、不锈钢栏杆、防火门、装修材料(见招标公告附件一)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珠三角城际广佛环线GFHD-1标五工区项目部、琶洲支线PZH-1标四工区项目部,同时根据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采领导小组对《关于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珠三角城际广佛环线GFHD-1标五工区项目、琶洲支线PZH-1标四工区项目部主要物资集采的申请》的批复意见,现对本项目所使用挡烟垂帘、电线电缆、机电安装材料、不锈钢栏杆、防火门、装修材料进行公开招标。

2. 招标依据

2.1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2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

2.3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

2.4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2.5《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

2.6《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管理规定》

2.7 国家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3.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3.1项目概况

3.1.1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珠三角城际广佛环线GFHD-1标五工区项目部

新建铁路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广佛环线广州南至白云机场段位于珠江三角洲中部,地处广州市中心城区。本项目是广佛环线的东环,在广州南站与佛莞城际衔接,经番禺区、海珠区、天河区、白云区,接入新塘经白云机场至北城际铁路竹料站(不含)与穗莞深城际新塘~白云机场段连接,在琶洲与穗莞深琶洲支线衔接,线路全长46.537公里,设大石、科学中心、琶洲、金融城、智慧城、龙洞、大源及太和等8座车站,在竹料同步建设存车场及动车走行线等相关工程,此项目是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网重要的联系线路和骨干线路。

本项目造价11.07亿元。

3.1.2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珠三角城际琶洲支线PZH-1标四工区项目部

穗莞深城际琶洲支线项目自琶洲站(不含)起,至莲花站(含)止,正线全长17.641公里。新设大学城东站、化龙站。全线车站、隧道区间装饰装修及机电安装工程、生产生活房屋配套设施。本项目合同造价:3.17 亿元。

3.2招标内容

详细清单、招标文件售价及包件划分见附表一。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资格要求

4.1.1 挡烟垂帘

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独立法人资格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财务状况(含财务会计报表)。

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多个项目同时生产供货的能力,投标人须具备满足投标物资的质量、数量及供货时间的需要,投标人须具投标物资设备的设计、检测、安装,负责调试及售后服务的能力。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投标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规范及地铁规范的相关规定,并提供投标物资制造商投标同类产品经国家检测机构检测合格的检测报告,保证投标物资通过工程主管部门验收。

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国内近五年(2018-2022)与投标物资相同产品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合同等)。

履约信用要求:履约信用良好,近两年经营活动中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合同争议纠纷引起的诉讼、仲裁、违法行为记录及有关行政处罚等相关情况。

其它要求:①接受代理商投标。②投标人被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不良企业(个人)名录”或“供应商黑名单”中,不得参与投标。

4.1.2 电线电缆

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独立法人资格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的制造商。

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财务状况(出具近两年财务审计报告)。

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多个项目同时生产供货的能力,投标人须具备满足投标物资的质量、数量及供货时间的需要,投标人须具投标物资设备的设计、检测、指导安装,负责调试及售后服务的能力。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投标物资制造商投标同类产品合格证书和相关检测报告。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保证投标物资通过工程主管部门验收。投标人在中铁股份公司下发《关于发布中国中铁2021-2023年度电线电缆准入供应商名录的通知》中国中铁 2021-2023 年度电线电缆准入供应商名录中。

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国内近五年(2018-2022)与投标物资相同产品不少于2000万的供货业绩,并提供1条及以上轨道交通的供货业绩,其中有城际轨道交通的供货业绩的优先,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合同等)。

履约信用要求:履约信用良好,近两年经营活动中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合同争议纠纷引起的诉讼、仲裁、违法行为记录及有关行政处罚等相关情况

其它要求:①不接受代理商投标;②投标人被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不良企业(个人)名录”或“供应商黑名单”中,不得参与投标。

4.1.3 机电安装材料

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独立法人资格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的制造商或授权的代理商、经销商。

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财务状况。

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多个项目同时生产供货的能力,投标人须具备满足投标物资的质量、数量及供货时间的需要。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投标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规范及地铁规范的相关规定。

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国内近五年(2018-2022)与投标物资相同产品的供货或销售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合同等)。

履约信用要求:履约信用良好,近两年经营活动中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合同争议纠纷引起的诉讼、仲裁、违法行为记录及有关行政处罚等相关情况。

其它要求:①接受代理商投标。②投标人被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不良企业(个人)名录”或“供应商黑名单”中,不得参与投标。

4.1.4 不锈钢栏杆

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独立法人资格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财务状况(含财务会计报表)。

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多个项目同时生产供货的能力,投标人须具备满足投标物资的质量、数量及供货时间的需要,投标人须具投标物资设备的设计、检测、安装,负责调试及售后服务的能力。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投标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规范及地铁规范的相关规定,并提供投标物资制造商投标同类产品经国家检测机构检测合格的检测报告,保证投标物资通过工程主管部门验收。

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国内近五年(2018-2022)与投标物资相同产品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合同等)。

履约信用要求:履约信用良好,近两年经营活动中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合同争议纠纷引起的诉讼、仲裁、违法行为记录及有关行政处罚等相关情况。

其它要求:①接受代理商投标。②投标人被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不良企业(个人)名录”或“供应商黑名单”中,不得参与投标。③同一投标人最多中一个包件。

4.1.5 门

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独立法人资格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为代理商的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为制造商的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财务状况(含财务会计报表)。

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多个项目同时生产供货的能力,投标人须具备满足投标物资的质量、数量及供货时间的需要,投标人须具投标物资设备的设计、检测、安装,负责调试及售后服务的能力。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投标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规范及地铁规范的相关规定,并提供投标物资制造商投标同类产品经国家检测机构检测合格的检测报告,保证投标物资通过工程主管部门验收。

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国内近五年(2018-2022)与投标物资相同产品不少于100万的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合同等)。

履约信用要求:履约信用良好,近两年经营活动中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合同争议纠纷引起的诉讼、仲裁、违法行为记录及有关行政处罚等相关情况。

其它要求:①接受代理商投标。②投标人被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不良企业(个人)名录”或“供应商黑名单”中,不得参与投标。

4.1.6 装修材料

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独立法人资格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的制造商或授权的代理商、经销商。

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财务状况。

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多个项目同时生产供货的能力,投标人须具备满足投标物资的质量、数量及供货时间的需要。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投标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规范及地铁规范的相关规定。

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国内近五年(2018-2022)与投标物资相同产品的供货或销售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合同等)。

履约信用要求:履约信用良好,近两年经营活动中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合同争议纠纷引起的诉讼、仲裁、违法行为记录及有关行政处罚等相关情况。

其它要求:①接受代理商投标。②投标人被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不良企业(个人)名录”或“供应商黑名单”中,不得参与投标。

4.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包件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包件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相关地址、IP、联系电话和邮箱相同等具有关联关系的。

(4)为本包件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6)为本包件的代建人;

(7)为本包件的招标代理机构;

(8)与本包件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9)与本包件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投标截止日评标委员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结果作为评标时的判断依据);

(1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zhzxgk/)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评标委员会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作为评标时的判断依据);

(1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7)投标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铁路总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且在限制期内。投标物资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铁路总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且在限制期内(以投标截止日评标委员会在“中国铁路*****”网站查询结果作为评标时的判断依据);

(18)被纳入国家铁路局 “黑名单”管理,且在公布期限内(以投标截止日评标委员会在国家铁路局网站查询结果作为评标时的判断依据);

(19)投标人被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或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列入“不合格供应商名单”、“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中。

4.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必须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物资,且制造地、生产线、生产工艺及原材料等始终与投标承诺一致;本次招标物资一包一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次招标文件仅采用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上以电子版方式发售。

5.2招标文件获取程序:

5.2.1注册:潜在投标人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成为平台用户(须签订合同),因合同双方签订有一定时间,建议提前操作。(注册问题联系客服热线4006-******

5.2.2响应:经注册、审核后,潜在投标人请在招标文件获取的规定时间内登录网站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供方交易系统登录(二期)”---点击“最新商机(公告)”---点击“更多”---在“采购单位”或“采购信息”中查询招标项目---点击相应“包件编号”---填写“联系人、联系方式”---点击“提交”---“响应”。

5.2.3购买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3年7月21日至2023年8月3日17:00前(节假日除外)将投标申请表(附表二)、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投标联系人身份证扫描件(加盖公章)、标书款、银行回执单扫描件以电子文档形式发送至zhaobiao@ztbjj-wm.com)。潜在投标人根据所需购买包件的招标文件售价以足额现金方式转入到招标组织人指定账户

银行信息:账户名称: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非转汇行)

账号:2011 0101 9570 0480 0001

行号:103*****0018

注意事项:

1、付款银行为农行的单位,选择收款方开户行信息类别时请勾选“其他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

2、付款银行为非农行的单位,选择收款方开户行信息类别时勾选“农行”即可。

3、如遇汇款问题,联系招标组织单位。

在汇款单上注明广佛环项目+******+包件号,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须完全一致。招标组织单位收到信息核实后,潜在投标人登陆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本次招标需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上进行线上报价和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

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详见附件一,招标文件售后不退,不提供发票。

5、标书费与投标保证金应分开汇入,否则影响保证金退还,未按照招标公告要求操作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请于开标前一日17:00前由基本户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汇入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账户、确保到账,并在汇款单上注明所投项目名称及包件号,不接受个人汇款,投标保证金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须完全一致。未按期汇入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投标保证金待开标后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按招标文件规定退还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与标书费应分开汇入,否则影响保证金退还,并备注广佛环项目+******+包件号。

银行信息:账户名称: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非转汇行)

账号:2011 0101 9570 0480 0001

行号:103*****0018

注意事项:

1、付款银行为农行的单位,选择收款方开户行信息类别时请勾选“其他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

2、付款银行为非农行的单位,选择收款方开户行信息类别时勾选“农行”即可。

3、如遇汇款问题,联系招标组织单位。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23年8月8日上午9时00分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8日上午9时00分(即为开标时间)。

7.2投标文件递交和开标地点:本次招标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进行线上开评标,投标人开标前须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进行报价并上传投标文件扫描件,无需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

7.3逾期未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进行报价和上传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招标人不予受理。

7.4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密切关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上述安排如有变化,招标人将通过发布公告的媒介发布通知。

7.5系统线上开标后30分钟内,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二期)进行投标报价的签字确认。

8.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

(http://www.crecgec.com/)

微信公众号

(中铁北京局采购租赁信息平台)

9. 联系方式

9.1招标组织单位: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何国栋

电话:156*****309

电子邮箱:zhaobiao@ztbjj-wm.com

9.2招标单位: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珠三角城际广佛环线GFHD-1标五工区项目部

联系人及电话:赵景超186*****685


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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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珠三角城际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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