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特产品招标公告

农特产品招标公告

宁都县翠微旅游投资有限公司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响应,本采购项目仅用于农特产品采购项目,本次采购项目服务期限12个月,服务期限从签订合同当日开始计起,具体类别综合考虑。

(一)采购编号:NDLTG2023-027

(二)采购内容及要求:

1、采购内容:茶油、蜂蜜等农特产品。详见附件(投标商所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采购方产品质量标准)。

2、评标办法:参与投标商满足同等条件后二次报价最低价为中标人(首次报价不得高于控制价、二次报价不得高于首次报价,如二次报价有两家以上供应商相同,则进行第三次报价),首次报价表及承诺书未签字、未加盖公章一律按废标处理。

3、材料发票税点要求:按国家法律法规要求提供相应发票。

4、投标供应商只可对投标档案密封性做出现场查看,其余投标文件的合格性由采购单位认定,投标供应商无权查看。

5、服务内容:中标人按要求提供对应发票,供应商将采购的产品运至宁都县翠微旅游投资有限公司,下货前提供每个批次的产品合格证、质量保证书、检测报告发货清单。

6、付款方式和期限:完成供货凭发票付款,由供应商开具票据后15个工作日内付款。(每次付款必须提供现场签发的供货清单)。

7、投标保证金:开标前提供¥5000.00元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接受银行转账、现金、保函,公对公银行转账],未中标的单位完成投标后5个工作日退还,提供现金的投标单位必须在中标当日将投标保证金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提交给采购单位,否则作认定为投标无效,并记录宁都县旅投集团不良记录。

9、投标及履约保证金缴纳指定账户如下:

公司名称:宁都县翠微旅游投资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MA7DCT807Y;

地址及电话:宁都县梅江镇永宁大道中段永宁文化公园,电话:0797-*******;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都支行;

户名:宁都县翠微旅游投资有限公司;

账号:360*****085*********

备注:宁都县翠微旅游投资有限公司农特产品采购项目+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10、履约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直接转成履约保证金(履约保金在完成供货后一次性无息返还)。

(三)响应方式: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本项目。

(四)响应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投标供应商应首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1)基本资格条件:

1、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有供应产品;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特定资格条件:无。

(五)谈判文件的获取时间:谈判文件的获取时间:2023年7月27日至2023年7月29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地址:宁都县梅江镇永宁大道中段永宁文化公园(宁都旅投集团工程部)领取文件。

(六)响应截止时间和谈判时间、地点:2023年7月30日上午9:30(北京时间),谈判地点:宁都县梅江镇永宁大道中段永宁文化公园,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报名时提交公司营业执照(产品必须在营业经营范围内)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材料领取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文件盖公司章)。

(七) 履约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八)备注提供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生产厂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格式见:附件4);

3、农特产品采购项目首次报价表(格式见:附件1);

4、质量、工期及售后服务承诺书(格式见:附件2);

5、响应供应商关于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函(格式)(格式见:附件3);

6、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打印并装入档案袋(必须以公司名义银行转账);

7、提供企业征信报告和法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征信报告(加盖公章)

8、把以上资料装入档案袋中,封条密封并加盖公章。

(九)工期:不影响项目进度。

(十)联系方法:

采购单位:宁都县翠微旅游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宁都县梅江镇永宁大道中段永宁文化公园

联系人及电话:傅女士 155*****993



宁都县翠微旅游投资有限公司

2023年7月27日

标签: 农特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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