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望区博望镇新城村费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程绿化招标公告
博望区博望镇新城村费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程绿化招标公告
博望区博望镇新城村费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程(绿化)
招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博望区博望镇新城村费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程(绿化)
二、项目编号:MASZB-QY-2023-101
三、招标人:马鞍山市兴望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四、招标内容:
1、项目内容:整理绿化用地、栽植乔木(香樟)、栽植乔木(广玉兰)、栽植乔木(枇杷)、栽植乔木(碧桃)等,具体内容根据业主单位提供图纸及要求施工。。
2、项目地点:博望区博望镇
3、项目施工招标价:固定单价,后期以实际发生量为准。
投标人资格要求:
1、信誉要求:
(1)投标人无被安徽省外的省级(含)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不良记录(该不良记录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无被安徽省内的地市级(含)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不良记录(该不良记录在有效期内);
2、招标单位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确定为成交人:
(1)招标单位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招标单位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招标单位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招标单位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以上仅以招标当日“信用中国”网公布的信息为准)。
招标资料的获取:
1、报名时间:2023年07月28日至2023年08月01日止(7月28日上午8:30至8月01日下午17:30);
2、招标资料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报名时间内到马鞍山市当涂县提署路恒生阳光城S1栋48号3楼安徽庆余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招标室)领取招标文件;
3、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详见招标代理服务合同,成交公示结束后三日内,成交人确认招标代理服务费,并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成交人不按要求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视为放弃成交。
保证金交纳方式:
1、投标人将2000元保证金汇入招标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并持有银行回单方可报名。
户名:安徽庆余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当涂支行
纳税人识别号:********MA2UF0M93J
2、招标人在中标公示结束退还未中标人投标保证金;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5日后退还中标人投标保证金。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1、开标时间:2023年08月02日15:00分;
2、开标地点:马鞍山市当涂县提署路恒生阳光城S1栋48号3楼安徽庆余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3、本次招标不要求投标人(投标授权委托人)到场,投标人(投标授权委托人)可自行安排。
中标价及中标人的确定:
1、中标价确定:固定单价,后期以实际发生量为准;
2、中标人确定:(1)至比选时间,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宣读投标人报名名单,同时按照本项目投标人现场报名表顺序号(即:第一时间报名的为1号,以此类推),将所有确认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对应的号码现场公示,一个投标人对应一个号码;
(2)在投标人的监督下,由代理机构按以下步骤公开随机抽取号码,抽取的号码对应的投标人即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
①若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家数大于或等于100家,则按个位、十位、百位数的顺序抽取。【例如:总家数为168家,先抽取0~9作为个位数,再抽取0~9作为十位数,最后抽取0~1作为百位数。】最后将以上抽取的百位、十位、个位数组成一个号码,该号码对应的投标人即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
注:若通过上述程序抽取产生的个位、十位、百位数组成的号码没有对应的投标人,则重新抽取百位数,但十位数、个位数不再重新抽取,十位数、个位数采用原来抽取的相应数值。
②若参与本项目家数小于100家且大于或等于10家,则按个位、十位数的顺序抽取。【例如:总家数为52家,先抽取0~9作为个位数,再抽取0~5作为十位数;总家数为96家,先抽取0~9作为个位数,再抽取0~9作为十位数。】最后将依次抽取的十位、个位数组成一个号码,该号码对应的投标人即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
注:若通过上述程序抽取产生的个位、十位数组成的号码没有对应的投标人,则重新抽取十位数,但个位数不再重新抽取,个位数采用原来抽取的数值。
③若参与本项目家数小于10家,则直接抽取1~9号球,抽取的号码对应的投标人即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
④本项目共确定两个中标候选人,先确定第二中标候选人,最后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
工期、质量及付款方式:
1、工期:30天,中标单位公示结束后,2天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3天内须进场施工;因承包人原因,超过约定工期的,每超过1天则按照合同价款的0.1%支付违约金,直至扣完为止。
2、质量:合格;
3、工程付款方式:本工程无工程预付款,自项目竣工,经发包人验收合格后起算,6个月内结算至合同价款的30%,12个月结算至合同价款的60%,18个月内结算至合同价款的100%。
招标人联系方式:
1、招标人:马鞍山市兴望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联系人:钱工
3、联系电话:132*****986
招标代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1、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庆余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2、联系人:毛工
3、联系电话:180*****570
本项目其它事项:
1、请各位投标人要认真核对招标资料等,如有疑问、图纸存在偏差、澄清、答疑等,投标人应在2023年08月01日17:30前以书面形式递交至招标人或代理机构,以便集中回复(答疑时间为2023年08月02日下午15:00)。投标人对招标资料的任何疑问,都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否则,将不接受投标人针对招标资料提出的任何异议和投诉。
2、报名递交材料要求:授权委托书、单位介绍信、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有市政工程或园林绿化工程相关营业范围)、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信用中国”网址里的信用记录截图、投标保证金银行回单,以上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原件印章,由安徽庆余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现场校验核对,不符合要求的,招标人将不予接收。
3、投标人需自行勘察现场并对施工全过程作出正确的评估和安排。投标人需配合业主施工过程中完善施工资料。
4、本项目需要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投标人自行考虑税金。
5、本项目需要缴纳履约保证金(或保函):中标价的10%。
6、招标时提供的工程量为暂定工程量。结算时以实际发生工程量为准,单价不做调整,请投标人综合考虑。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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