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银行间市场债务融资工具承销服务采购项目的采购公告

温州市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银行间市场债务融资工具承销服务采购项目的采购公告

  根据《温州市市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温州市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就银行间市场债务融资工具承销服务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国企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公告类型:采购公告

  二、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项目编号:WGSS-CFJT-X-*******

  四、项目名称:银行间市场债务融资工具承销服务采购

  五、项目性质:国企采购(非政府采购)

  六、采购内容(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序号

  标项内容

  数量

  单位

  简要说明

  备注

  1

银行间市场债务融资工具(超短期融资券60亿元)承销服务

  (标段一)

  1

  项

发行规模不超过60亿元,发行期限不超过270日历天。(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四部分)

年承销费率最高限价为0.1%(即10BP)

  2

银行间市场债务融资工具(中期票据80亿元)承销服务

  (标段二)

  1

  项

发行规模不超过80亿元,发行期限不超过5+N年。(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四部分)

年承销费率最高限价为0.1%(即10BP)

  3

  温馨提示:1)投标供应商可同时对以上所有标段进行投标,也可对其中一个标段进行投标;

  2)本项目的超短期融资券承销服务(标段一)可以与温州市名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超短期融资券承销服务标段同时中标;

  3)本项目的中票承销服务(标段二)不得与温州市名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中期票据承销服务标段同时中标,若以联合体中标,则联合体各方成员均不得在温州市名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中期票据承销服务标段中同时中标;

  七、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标段一:银行间市场债务融资工具(超短期融资券60亿元)承销服务

  1.符合《温州市市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五条对供应商参加温州市国有企业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的要求。

  2.具备行业监管部门认定的超短期融资券承销业务的资格(如投标供应商为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的,则提交总公司的相关债券承销业务的资格证明文件,同时提供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文件或提供省级机构(一级机构)授权文件)。

  3.截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投标活动,违反该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5.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标段二:银行间市场债务融资工具(中期票据80亿元)承销服务

  1.符合《温州市市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五条对供应商参加温州市国有企业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的要求。

  2.具备行业监管部门认定的中期票据承销业务的资格(如投标供应商为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的,则提交总公司的相关债券承销业务的资格证明文件,同时提供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文件或提供省级机构(一级机构)授权文件)。

  3.截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投标活动,违反该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5.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须满足以下要求:

  ①联合体内成员个数不得超过二个,联合体协议中需明确银行为牵头单位,且牵头单位的承销份额不低于60%;

  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本标段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标段中投标;

  ③联合体内成员均应符合本标段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的第1、2、3、4条要求;

  ④投标时向采购人提交联合体协议书,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

  八、发售采购文件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及采购文件发售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未购买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供应商拒绝参加投标。);

  2、购领采购文件地址:本项目暂不接受现场获取采购文件;

  3、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整/每标段(售后不退);

  4、报名方式、购买标书及注意事项:

  (1)网上报名(政采云报名):请供应商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进入“政采云”平台进行注册并报名(未注册的供应商请尽早注册,客服电话:*****),(操作路径:浙江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申请获取采购文件)。网上报名后,请将标书购买费汇入代理公司账户(将缴纳报名费凭证、可以拷贝的开票信息等资料发代理机构电子邮箱*********@qq.com)并联系采购代理公司审核。

  (2)提示:仅需浏览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可点击“游客,浏览采购文件”直接下载采购文件浏览,供应商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并下载了采购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时间以供应商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后下载采购文件的时间为准)。

  注:请供应商按上述要求获取采购文件,如未在“政采云”系统内完成相关流程,引起的投标无效责任自负。

  九、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8月2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十、投标文件提交地点:温州市政务服务管理中心开标区(温州市鹿城区会展路1268号温州市民中心A座3楼公共资源交易专区)(详见当天大厅大屏幕)。

  十一、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十二、开标地点:温州市政务服务管理中心开标区(温州市鹿城区会展路1268号温州市民中心A座3楼公共资源交易专区)(详见当天大厅大屏幕)。

  十三、投标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元整/每标段,采用银行转账形式,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与投标截止时间相同。投标保证金要求从投标供应商在政采云登记的银行账号汇出,保证金缴纳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

  标段一:

  户名:政采云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杭州西湖支行

  账号:190*****040027*****000*****

  标段二:

  户名:政采云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杭州西湖支行

  账号:190*****040027*****000*****

  十四、其他事项:

  1、采购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从公告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发布的次日起算;

  2、投标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前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后下载采购文件的时间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公告附件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未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供应商提起的质疑,采购人及采购组织机构将不予受理、答复。

  3、质疑投标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集团)的内设监管职能部门投诉。

  4、温州市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对投标供应商反映的企业本部及所属企业在采购活动中出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进行投诉回复。投标供应商认为温州市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投诉回复处理结果不合法的,可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为对象依法向采购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采购公告附件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未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供应商提起的质疑,采购人及采购组织机构将不予受理、答复。

  6、投标供应商如对采购文件有疑问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询疑截止时间前提出,逾期提出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不予受理、答复。

  十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温州市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府东路宏国大厦17楼

  联系人:路先生,联系电话:057*****8936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温州市鹿城区车站大道75号金麟花苑商务楼三楼和四楼

  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方式:0577-********/159*****936邮箱:*********@qq.com

  质疑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0577-********

  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温州市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管理委员会

  业务联系人:路先生 业务联系电话:057*****8936

  集团业务举报联系人:王女士集团业务举报:0577-********

  集团纪检举报联系人:胡先生集团纪检举报:0577-********

  温州市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7月28日

  温州市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银行间市场债务融资工具承销服务采购项目的征求意见公示

  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温州市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就银行间市场债务融资工具承销服务采购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现将本项目采购文件公布如下(详见附件),并公开征求投标供应商及专家意见。

  一、征求意见范围:

  1、是否出现明显的倾向性意见和特定的性能指标;

  2、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是否具有明显倾向性和歧视性;

  3、影响温州市国有企业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二、征求意见的回复:

  各投标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理由和建议的,请于2023年8月7日下午17时00分前将书面材料签字(盖公章)并密封后送至温州市鹿城区车站大道75号金麟花苑商务楼三楼和四楼采购代理公司,或先将扫描件及电子版发送至邮箱*********@qq.com,并同时将该原件书面寄至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先生,联系电话:0577-********/159*****936

  对逾期送达的意见、建议书恕不接受。

  三、附本项目采购文件:银行间市场债务融资工具承销服务-城发集团采购文件

  温州市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7月2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债务 工具 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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