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屯灌溉站及其附属设施招标公告
张家屯灌溉站及其附属设施招标公告
产权交易公告
项目挂牌金额(元)
竞价方式
项目类型
其他 · 综合类
项目编号
挂牌时间
2023-07-28 09:00:00
报名中
报名截止时间:2023-08-10 16:00:00
竞价保证金总金额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
2023-08-11 08:00:00
地块信息
标的概况
1、承包年限:三年,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2、承包费:伍拾万元整 (¥******.00元),以平台的最终交易价格为准。3、岔路口镇解放村张家屯的电灌站及其附属设施包括160㎡二层楼房、100㎡泵房、5组电机、1台变压器及干渠等,东至岔路口环水泥路,南至张忠友加工厂,西至解放村地,北至林忠伟房。4、原有灌溉面积449公顷,现在361公顷。
标的明细信息(信息)
项目基本信息
转让方
德惠市岔路口镇人民政府
开户名称
德惠市岔路口镇人民政府
开户银行
吉林德惠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岔路口支行
银行账号
07103260******02011055
标的名称
长春市德惠市岔路口镇解放村张家屯灌溉站及其附属设施
坐落位置
吉林省 长春市 德惠市 岔路口镇 解放村张家屯
项目总金额
转让方式
整体交易
交易方式
公告时间
2023-07-28 09:00:00至2023-08-10 16:00:00
竞价保证金比例
20%
竞价保证金总金额
竞价方式
自由报价期
2023-07-28 09:00:00至2023-08-11 10:00:00
加价幅度
1000元
限时报价周期
300秒
服务费用
按约定收取
限时报价开始时间
2023-08-11 10:00:00
优先购买权人
1. 2.
付款方式
一次性支付,交易结果公示无异议,3日内支付
瑕疵声明及重大事项提示
1.标的与实际情况若有差异,不调整标的交易价格。
2.标的以实际状况为准,交易市场及转让方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无论采用何种方式介绍和评价,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不构成任何担保。
3.意向受让方有义务了解和查验交易标的,对可能存在的瑕疵作全面审查和勘验, 或聘请专业人员鉴定。意向受让方交纳了竞价保证金,即表明接受该标的的一切现状(包括缺陷),愿意承担一切风险和责任。
4.受让方承担标的交接、装运、使用所产生的一切费用,以及相应的安全环保事故责任。
5.受让方在经营过程中,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要求。
6.受让方对地上附着物、附属设施等有管护责任,新建设施应征得所有权人同意。
7.涉及标的各种补贴的约定:各种补贴由转让方享有。
8.标的无抵押, 标的已办理产权证
9.本公告全部内容由转让方提供,若实际情况与公告不符或故意隐瞒重大应披露事项,由此产生的法律问题及相关责任由转让方承担。
1、承包期限内,受让方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应自觉爱护电灌站及其附属设施(包括房屋及电器设备、水泵、干渠等),不得损坏。如有任何破损,受让方须按价赔偿。 2、承包期限内,如果电灌站及其附属设施范围内的房屋、渠道及设备等需要养护和维修,受让方须第一时间通知岔路口镇人民政府,经岔路口镇人民政府同意后方可进行,受让方无权擅自进行修整。经岔路口镇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由受让方负责对相应设备设施进行维修、维护或更换,所需一切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 3、承包期限内,受让方不得在电灌站及其附属设施范围内兴建或种植任何附属物,如有必要,须征得岔路口镇人民政府同意后方可开工建设。未经岔路口镇人民政府许可,受让方私自进行兴建和种植任何附属物或者添置任何设备,岔路口镇人民政府有权终止此合同,并不承担受让方任何损失。同时追究受让方违约及相关责任。 4、承包期限内,如遇政策性调整或者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不能继续履行,受让方须在岔路口镇人民政府规定的期限内将电灌站及其附属设施无条件返还给岔路口镇人民政府,剩余承包金由岔路口镇人民政府按月计算后一次性返还给受让方,岔路口镇人民政府不承担受让方任何损失,无需对受让方进行任何赔偿或补偿。 致合同不能继续履行,受让方须在岔路口镇人民政府规定的期限内将电灌站及其附属设施无条件返还给岔路口镇人民政府,剩余承包金由岔路口镇人民政府按月计算后一次性返还给受让方,岔路口镇人民政府不承担受让方任何损失,无需对受让方进行任何赔偿或补偿。 5、受让方在承包期内,必须保证该电灌站及其附属设施的正常使用。负责辖区内农田的灌溉和防汛期间的排涝,不得以任何理由耽误农时和按时开机排涝;确保农户可以按时足额享受供水,保证农户的用水安全。如遇突发自然灾害或者特殊情况,受让方需无条件听从岔路口镇人民政府的指挥、调度,不得有任何异议。如人为原因造成群众利益受损由受让方负责,如果有群众上访,受让方不整改,合同终止,转让方不返还(受让方)承包金。 6、受让方在承包期内产生的电费、人工费等一切费用均由受让方负责,岔路口镇人民政府概不负责。在防汛期间产生的排涝电费由岔路口镇人民政府负责,其他费用由受让方负责。 7、承包期限内,未经岔路口镇人民政府同意,受让方不得私自将电灌站及其附属设施出借、出租或转让。不得改变电灌站及其附属设施的使用用途。 8、受让方经岔路口镇人民政府验收合格办理交接手续后合同终止。
转让方承诺
转让方承诺对上述填写的内容及提交的所有材料(包括原件、复印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完整性承担责任,所提申请是真实意愿表示,并已履行了相应程序,产权权属清楚,拥有完全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现自愿向吉林省农村产权交易市场申请交易公告,同意按上述材料内容发布公告、组织交易。交易过程中,遵守法律和交易市场相关规定,按有关要求履行义务。
受让方资格条件
1.必须为合法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条件。
面向社会,原承包人优先。
交易报名
报名须知:意向受让方应认真了解《吉林省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竞价前,请务必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交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违反相关规定,将自行承担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报名方式
网络报名
报名截止时间
2023-08-10 16:00:00
报名手续:意向受让方需在报名截止时间前登录www.jlncjy.com进行用户注册、报名,在线填报《受让方申请书》和《竞价须知》,并上传相关材料,包括:
(1)主体资格证明。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自然人:本人身份证;
(2)符合受让方资格条件的证明文件;
(3)法人单位的《授权委托书》。
上述材料应为原件,如是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或自然人签字,并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
竞价保证金须按时足额汇入吉林省农村产权交易市场有限公司的指定结算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不计利息)。请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网络竞价系统,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受让方。
交易确认: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后2日内签署《竞价结果确认书》 ,并通过资格条件审核。
如放弃成交或出现造假行为,将扣除竞价保证金,一切后果由受让方负责。
竞价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交纳保证金比例
20%
保证金总额
交纳截止时间
2023-08-11 08:00:00,以到账时间为准。
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交易保证金转为部分成交价款,其他意向受让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5个工作日内原渠道无息退还。非交易市场或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全额扣除,并依法承担其他违约责任,交易市场留取服务费用后剩余部分违约金归转让方。
1.在公告登记截止日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在竞价阶段以交易底价为起始价,各竞买人均不报价的(含唯一竞买人);
3.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时签署《竞价结果确认书》和《产权交易合同》的;
4.不能按期支付成交价款、服务费用的;
5.采取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手段参与交易的;
6.违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为。
征集意向受让方
竞价方式
动态报价
未征集到
公告终止
标的交割
标的交割事项由转让方与受让方在《产权交易合同》中约定。
1.受让方须在交易结果公示无异议后1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2.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前,因转让标的撤销等情形致使交易终结,意向受让方不得向交易市场主张除退还保证金之外的任何权利。成交后,因转让方原因最终不能完成交付手续的,与交易市场无关,交易市场无息退还保证金。
3.转让方承诺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标的交付给受让方,因受让方未及时付清应付款项等原因,转让方有权拒绝交付标的且不承担违约责任,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标的现状交付,转让方不保证附着物的完好,受让方不需使用的,经转让方书面同意后受让方自行拆除,费用自理。
现场勘验如需现场勘验标的,请联系转让方
勘验时间
公告期内
勘验地点
标的坐落位置
勘验联系人
张丽焕
联系电话
其他服务
竞价看板
咨询信息
项目联系人
王众博
咨询电话
咨询时间
公告期内09:00至16:00
咨询地址
长春市德惠市岔路口镇工作站
客服电话
标签: 灌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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