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医疗保障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拟推荐对象公示

全国医疗保障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拟推荐对象公示

  一、全国医疗保障系统先进集体拟推荐对象

  辽宁省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

  二、全国医疗保障系统先进个人拟推荐对象

  卢计辑 沈阳市医疗保障局一级主任科员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自觉接受监督,现将拟推荐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7月28日至2023年8月3日(满5个工作日)。对全国医疗保障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2023年8月3日18时前,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信函等形式向辽宁省医疗保障局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

  电话:024-********

  传真:024-********

  电子邮箱:lnybjgdw@163.com

  通讯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2号综合楼B座906

  邮编:******

  附件:1.全国医疗保障系统先进集体拟推荐对象主要事迹

  2.全国医疗保障系统先进个人拟推荐对象主要事迹

   中共辽宁省医疗保障局党组

   2023年7月28日

  附件1

   全国医疗保障系统先进集体拟推荐对象

  主要事迹

  辽宁省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为辽宁省医疗保障局直属正处级事业单位。负责全省战线经办业务指导、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和省本级医疗保险经办服务等工作。

  辽宁省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在国家医保中心指导下,在辽宁省医保局领导下,守正创新、勇毅笃行,取得了可喜成绩。

  一、着眼统一规范,持续推动全省医保经办“四化”建设

  (一)推进经办体系标准化建设

  一是在全国率先开展医保公共管理服务质量提升工程,在全国医保经办工作会上做经验介绍。全省12个市级、8个市的县级经办大厅已完成标准化改造。二是大力推进服务下沉,创新通过乡村服务站点、第三方服务驿站等模式,将23项医保政务服务事项下沉基层,目前全省有近6000个代办点提供医保服务、“五级”经办网络工作人员3952人,“10分钟医保便民服务圈”基本形成。三是获批“国家级医疗保障服务标准化”试点,印发辽宁省医保经办服务标准体系建设指南,并纳入地方标准建设规划,构建全省医保经办服务标准化体系。

  (二)推进经办服务规范化建设

  一是编制统一的《业务经办规程》《内部控制管理指导手册》《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实施办法》《门诊慢特病经办服务规程》《异地就医结算经办规程》《医保政务服务办事指南》等,在国家“六统一”基础上,增加了统一经办方式、办事指南。二是全面推行综合柜员制,实现“一窗受理,一窗通办”全覆盖。

  (三)推进经办管理精细化建设

  组织开展经办管理服务“一满意两加强三整治”专项行动,推动经办管理全面提质增效。扎实推进支付方式改革,制定全省DIP、DRG经办管理规程,组织全省论证统一的DIP病种目录。承担国家DRG技术指导组相关省份的评估工作。督导各市及时完成DIP、DRG结算清算工作。

  (四)推进经办队伍专业化建设

  在全国率先开展“线上”练兵比武,印发工作方案,开发小程序,全省4000余名经办人员参与网上答题200多万人次,组织全省练兵比武实操培训,得到国家医保中心高度认可,多个兄弟省份来辽学习。

  二、锚定提质增效,全力推进医保经办服务管理

  (一)不断提升异地就医便利性

  在全国率先逐年更新异地就医管理办法、经办规程,有效解决了政策碎片化问题。全省全面开通临时外出就医、大学生住院、女职工生育住院“免申即享”,开通长期居住人员“两城一家”直接结算,开通急诊急救和无第三方责任人的外伤异地就医免备案,跨省直接结算定点医药机构数量居全国前列。

  (二)优化全省门诊慢特病服务

  全省统一40种门诊慢特病病种、认定标准及认定材料,统一接口规范及编码,实现门诊慢特病认定结果线上传递、省内互认。

  (三)积极推进“统模式”工作

  提前一年实现灵活就业人员和城乡居民医保缴费“统模式”改革任务。积极推进用人单位“统模式”改革准备工作。

  (四)持续扩大参保覆盖面

  深入开展参保扩面专项调研工作。合理分解国家局参保指标任务。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实现数据互通共享,落实月通报制度,督导各地科学比对,精准扩面,稳定全省参保率。

  (五)全力打造良好营商环境

  加快落实8个“一件事一次办”改革,高频事项全部实现跨省通办。积极推进“沈阳都市圈”医保经办服务通办,创建服务高科技人才“绿色通道”。辽宁首创编制医保《办事不找关系指南》,全省开展创建“清风辽宁政务窗口”活动。拓宽落实“好差评”制度评价渠道,实名差评回访率100%。在落实国家16条便民措施基础上,拓展推出了我省12项便民利企服务措施。

  (六)持续规范基金管理和统计分析工作

  不断提升全省医保基金预决算、报表及运行分析质量,2023年预算编制工作获得国家局通报表扬。梳理全省统一的统计口径,完善省平台信息化建设,推进实现报表一键生成。

  三、紧跟经办业务,不断发挥医保经办宣传作用

  注重讲好医保故事,树立医保形象,每年开展参保、异地就医宣传月活动,在门户网站设立专栏,推广典型经验。5种门诊慢特病费用直接结算工作在《辽宁新闻》播出,并在学习强国、辽宁日报等途径广泛推广。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成果在《辽宁新闻》进行专题报道,异地就医公益广告在辽台7个频道播放,并在多家媒体高频次推送。

  附件2

   全国医疗保障系统先进个人拟推荐对象

  主要事迹

  卢计辑同志,男,汉族,1980年11月14日出生,中共党员,现任沈阳市医疗保障局一级主任科员。该同志信念坚定、廉洁自律、忠于职守,顾全大局、敢于创新,深入开展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受到了领导和同志们的一致好评。

  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信息服务能力,开展医保局信息化建设工作。该同志始终坚持奋战在项目建设最前线,放弃休息日,加班加点,有效提高了信息服务整体水平。坚决贯彻落实全国医保信息化建设“一盘棋”总体部署,全力完成“保上线”的政治任务,实现医保信息平台在省内率先上线,同步建立网络安全保障机制,为沈阳各级医保部门、参保单位、定点医药机构及广大参保群众提供稳定的医保信息化服务;在国家、省医保局的全力支持下,以国家医保电子凭证为源码,遵循国家医保码技术标准,结合沈阳应用,探索和实现了市民码与医保码的双码融合,一“码”当先,成为全国首个且唯一一个市民码、医保码融码应用试点城市,从而加速推进实现“政务服务一码通办、公共服务一码通用、商务服务一码通优”的“一码通城”建设目标,“一码通城”项目荣获2021年数字政府“二十佳”优秀创新案例,与国家工信部和上海市、浙江省、广东省、厦门市等17个省市共同荣膺此誉,并在获奖地市中位列第一名;打造了“好就医”应用场景,融合医保、医疗、金融服务体系应用,进一步提高医院服务效率,为市民提供全场景舒心就医服务,以医保融合信用付费为基础,实现预约挂号、现场扫码问诊、诊间缴费、智能导诊、查阅检查检验报告等功能,并深度开发银行信用支付功能,实现医保账户和信用账户融合支付,提升市民应用便捷度,在市民信用额度内享受“先看病、后付费”的便民服务。

  敢于创新,持续推进医保法治示范建设,促进行政权力规范运行。积极探索行政执法“互联网+”监管工作模式,创新实现了“互联网+监管”模式,定点医药机构在线上签订基金安全承诺书,共签订电子承诺书*****余份;实现电子病例线上审核模式,节省了大量的人力物力,提供了新的审核模式。同时,协同法治建设,依据行权治理体系建设标准,与市大数据局紧密合作,解决市局、分局、县(市)局三级网络综合部署难题,依托信息化手段实现政务信息共通共享,强力推动治理体系、监督体系一体化建设,实现监管全业务流程与市纪委平台实时对接,保障监管工作公正、透明、可视化。

  主动作为,深入实地调查研究支付政策改革工作,积极探索支付政策制定与调整工作。将DRG应用于医院管理,保障基金安全,提升服务质量,在沈阳市探索DRG付费改革工作,强化定点医疗机构信息化管理,逐步完善医院医保电子病历管理、病种管理,为DRG支付改革提供了坚实的信息化支撑,在全国率先开展了全病种DRG付费试点工作,国家医保局领导来沈调研时指出,“沈阳DRG改革已走在全国前列,要做好试点中的示范”。沈阳市通过DRG付费改革,大大提高了基金使用效率,为沈阳市公立医院现代化管理改革作出了突出贡献,沈阳市DRG付费改革受到国务院办公厅和市政府的督查激励通报表彰。同时,推动沈阳市门诊共济改革工作,制定信息化应用落地方案,加强编码质控管理,应用数据校验规则,实现门诊数据校验,确保上传数据准确有效,联动相关部门,规范医疗机构的门诊诊疗流程,上传真实有效的门诊电子病历和结算信息数据。

  对党忠诚,践行初心使命,体现责任担当。在疫情防控期间,坚守抗疫一线,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在沈阳市医保局担任先锋队队员,坚决服从组织安排,不管是几十人,还是几个人,总是第一时间奔赴抗疫一线。坚决服从组织安排,克服个人、家庭的困难,用实际行动向组织表示:疫情不除,坚决不退。前后七次奔赴抗疫一线,坚守阵地。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医疗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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