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乡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宁乡高新区通勤巴士运营服务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宁乡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宁乡高新区通勤巴士运营服务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一、功能及要求:

为优化营销环境,解决园区各单位员工的出行问题,宁乡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拟实施宁乡高新区通勤巴士运营服务项目,负责园区各单位员工、居民的公交出行,总共规划六条线路。

二、相关标准

采购人依据《通勤服务运营考核机制》(详见附件: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以普查和抽查的方式不定期对通勤巴士线路运行及服务情况进行考核。

三、技术规格

一、车辆配置

必须是45座及以上新能源客车,不少于19台。

二、运行线路及时间要求

序号

线路名称

日往返趟次

往返里程(km)

单价

(元/km)

年运行天数(天)

1

长沙北线:三一总部(西门)——邦普五期

4

126

9.632

365

2

长沙北线(市府):恒大华府——邦普五期

1

126

9.632

365

3

长沙南线:长沙高铁南站——邦普五期

5

130

9.632

365

4

宁乡线 :白马桥汽车站——奥特莱斯

8

66

9.632

365

5

邦普线:碧桂园——邦普五期

2

52

9.632

365

6

夏铎铺线:碧桂园——夏铎铺

1

52

9.632

365

注:实际运营期间,线路及日往返趟次可能出现部分调整,以合同签订为准。

三、服务人员配备要求

1、数量

①管理人员:2名;

②安全员:1名;

③司机:19名。

2、驾驶人员要求

①驾驶员具备准驾车型为A1的驾照,并有3年及以上专职驾龄,驾驶行为习惯良好,熟悉车辆运行线路及其附近配套设施;

②体貌端正,无明显文身,无怪异造型及打扮,生活习惯良好,无其他不良嗜好;

③男25~58岁,女25~50周岁,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或其他疾病史;

④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史、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无重大事故,无暴力违法记录或犯罪记录,最近连续3个计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服务时间:3年(合同一签3年),自合同签订日开始计算。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路线

五、服务标准

1、服从采购人管理,以服务园区,积极配合解决园区企业员工通勤为目的,保证服务质量和安全;

2、当线路、停靠站点及运营时间需要进行优化调整时,中标人应无条件积极配合采购人;

3、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文件规范营运行为,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完善车辆信息、驾驶人员信息、交接手续等各种档案、台帐;

4、定期统一对车辆进行安全性能检测检验,及时对车辆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车况良好,内外整洁;

5、按要求选用合格驾驶员,自行承担保险、车辆办证年审保养等全部费用。所有车辆统一购买保险,除法定强制险按标准缴足外,还需购买每车保额不低于200万元的三责险,承运人责任险,配备安全锤、三角木及有效灭火设备;

6、依法与司乘人员建立劳动关系,加强对司乘人员的管理,定期司乘人员开展培训,并对其相关证照严格审核,明确司乘人员职责。及时足额向司乘人员发放工资福利,及时为管理人员和驾驶人员购买社会保险,合理安排司乘人员的工作和休息;

7、对通勤巴士车辆在管理和运营过程中出现的事故(含交通事故)及风险承担100%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由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中标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六、验收标准

1、采购人依据《通勤服务运营考核机制》(详见附件: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以普查和抽查的方式不定期对通勤巴士线路运行及服务情况进行考核。

2、安全管理及责任划分具体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3、园区根据考核标准每月对服务质量进行考评,月考评在 95 分(含)以上,不扣减费用;考评结果低于 95 分的,每扣0.1 分,扣减当月经费的 0.1%,以此类推(如考评分为94.9分,扣减当月经费的0.1%);考评结果低于 60 分的,扣除当月经费的 70%;连续两月考评结果低于 60 分的,扣除两月全部经费。成交供应商在服务周期内自觉接受监督管理,对一些突击性任务或重大活动应积极参加和配合;如在突击性任务或重大活动中,由于成交供应商工作不到位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扣减一个月经费。

4、中标供应商试用期为三个月,在试用期内,任意一个月当月考评分低于80分,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另行选取供应商。

七、其他要求

一、特别说明

1、合同履行期间,如因车辆损坏或其他原因导致中标服务方不能按照合同约定的通勤线路和时刻进行运行的,中标服务方应调配内部车辆予以保障;

2、合同履行期间,因通勤巴士产生的一切事项由中标服务方负责,确需采购方配合的,应予以配合;

3、税率相关政策在合同期内有调整的,按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二、其他要求及说明

1、付款人:宁乡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付款方式:年度费用总额平均到每月为月平均运营费用;按实际发班趟次,结合考核情况,得出当月实得运营费用,每月支付一次。

3、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4、在运营期间,甲方发现中标单位存在挂靠、转包、分包等行为,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

5、投标人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6、对于上述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产业园区 运营服务 高新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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