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吉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青原大队标志标线及护栏等交通安全设施零星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3年吉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青原大队标志标线及护栏等交通安全设施零星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2023年吉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青原大队标志标线及护栏等交通安全设施零星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建筑建材/建筑物、构筑物附属结构/栏杆,货物/通用设备/电气设备/照明设备/发光标志、铭牌

采购单位 吉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青原大队
行政区域 吉安市 公告时间 2023年07月28日 09:38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3年07月28日至2023年08月03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吉安市青原区青原大道东侧和济春天38栋1-401号(江西锦万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评标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3年08月09日 14: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吉安市青原区青原大道东侧和济春天38栋1-401号(江西锦万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评标室)
预算金额 ¥5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 182*****521
采购单位 吉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青原大队
采购单位地址 吉安市青原区赣江大道地税局附近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曾先生 0796-*******
代理机构名称 江西锦万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吉安市青原区和济春天尚东国际公馆38栋1-401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刘女士182*****521

项目概况

2023年吉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青原大队标志标线及护栏等交通安全设施零星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吉安市青原区青原大道东侧和济春天38栋1-401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8月09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XJWXCG【2023】05号

项目名称:2023年吉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青原大队标志标线及护栏等交通安全设施零星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项目名称

年限

采购预算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2023年吉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青原大队标志标线及护栏等交通安全设施零星采购项目

一年

50万

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根据单位性质提供相应的证明:如营业执照、民办非企业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等,提供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开标前近六个月其中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或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投标人基本开户银行出具银行资信证明或近两年内任意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原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开标前六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税收和社保缴纳凭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免缴纳税收或不用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原件)

6、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扶持政策、残疾人企业扶持政策、政府采购节约能源政策、政府采购环境保护政策等,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

7.1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统计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22)”的规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为:工业。

7.2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的要求,本项目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扶持政策、残疾人企业扶持政策、政府采购节约能源政策、政府采购环境保护政策等。(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小型或微型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将对投标报价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投标人应出具招标文件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给予证明,否则评审时不予认可。投标人应对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真实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价格扣除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

7.3监狱企业扶持政策:投标人如为监狱企业将视同为小型或微型企业,且由供应商承接服务(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小型或微型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将对该投标报价给予 10% 的扣除。

7.4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投标人应对提交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真实性负责,提交的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真实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7.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扶持政策: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投标人如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将视同为小型或微型企业,且由供应商承接服务(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小型或微型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将对投标报价给予 10%的扣除。投标人应出具招标文件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给予证明,否则评审时不予认可。投标人应对提交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提交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不真实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注:投标人同属以上优惠类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优惠。

7.6政府采购节约能源政策: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 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的规定,本次采购中如涉及节能产品,将优先或强制采购具有节能产品认证证书且符合《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中附件《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要求的产品。该品目清单以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的最新品目清单为准。

7.7政府采购环境保护政策: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 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的规定,本次采购中如涉及环境标志产品,将优先采购具有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且符合《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中附件《环境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要求的产品。该品目清单以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的最新品目清单为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7月28日 至 2023年08月03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吉安市青原区青原大道东侧和济春天38栋1-401号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8月09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吉安市青原区青原大道东侧和济春天38栋1-401号(江西锦万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评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8月09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吉安市青原区青原大道东侧和济春天38栋1-401号(江西锦万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评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非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项目(符合生产条件的小微企业的投标人 给予10%的价格优惠)

2、资格审查:本项目进行资格预审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吉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青原大队     

地址:吉安市青原区赣江大道地税局附近        

联系方式:曾先生 07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西锦万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吉安市青原区和济春天尚东国际公馆38栋1-401室            

联系方式:刘女士182*****52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女士

电 话:  182*****521

 

标签: 交通警察 标志标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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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锦万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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