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号线土建7标碎石、片石招标公告

2号线土建7标碎石、片石招标公告

南宁市轨道交通2号线工程土建施工 7标项目安吉基地碎石、片石招标文件

招标人:中建八局南宁市轨道交通2 号线工程土建施工7标项目部
招标时间:2015年4月2日
招标编号:NNGDJT7B-WZ-*******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
中建八局南宁市轨道交通2号线工程土建施工7标项目部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对本招标文件所述物资进行投标。
1 招标编号:NNGDJT7B-WZ-*******
2 招标内容:碎石、片石
3 发标时间及地点:
3.1发标时间:2015年4月3日
3.2发标地点:南宁市安吉大道地铁2号线7标安吉综合基地项目部
4 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4.1 投标截止时间: 2015年4月6日
4.2 投标地点:南宁市安吉大道地铁2号线7标安吉综合基地项目部
5 开标时间及地点:
5.1 开标时间: 2015年4月6日下午3点(如有变动,另行电话通知)
5.2 开标地点:南宁市安吉大道地铁2号线7标安吉综合基地项目部
6 招标人联系方式:
6.1 联系人:韦磊磊
6.2 电话:187*****437
6.3 地址:南宁市安吉大道12号地铁2号线7标项目部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1 工程概况
南宁市轨道交通2号线工程土建施工7标项目施工友爱北站、秀厢站土建部分及安吉综合基地。友爱北站是南宁轨道交通2号线的第14个站,车站位于友爱立交南侧,总长度为468.9m,秀厢站是南宁轨道交通2号线从南到北的第15个站,车站总长度199m。安吉综合基地位于南宁市西乡塘区安吉镇西津村,占地面积约36.3公顷。
计划采购碎石、片石共50000m3(暂定)。
2 合格的投标人
2.1 投标产品必须是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
2.2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为该物资设备的生产商或获得该物资设备生产商出具授权代理书的代理商。
2.3 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20 万元(含)。
2.4 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中国法律和规章条例及国家相关的技术质量要求和有关规定。
3 投标保证金:
3.1 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大写):伍万元(¥50000.00 元)。
3.2 投标保证金应于投标截止之日前由投标人基本账户汇至招标人指定的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南宁市轨道交通2号线土建施工7标项目经理部
开户银行:建行广西南宁市长湖路支行
账 号:****************2953
招标人财务联系电话:张玲玲138*****353
3.3 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公布中标结果后三十日内无息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随即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行完毕后一个月内无息退还。
3.4 如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或与其他投标人有串通投标、陪标行为,或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常理由而未在规定期限内与招标人签署合同时,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4 投标人资格的证明文件
4.1 投标人必须提交证明其有资格进行投标和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4.2 投标人应提交自身企业的身份证明文件以及投标代表的身份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资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标时出具正本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投标代表身份证件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书、生产厂家注册资金证明、ISO9001、ISO14001、OHSAS18001 三体系认证复印件并加盖生产厂家的公章。
4.3 投标人主要业绩材料及证明(近3 年)。
4.4 投标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投标人须提交证明其拟供货物和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技术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
5 投标有效期
投标文件从开标之日起,投标有效期为15 天。
6 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6.1 投标人应准备一份正本、一份副本,在每一份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6.2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须打印并由正式授权的投标人代表签字。
6.3 除投标人对错处作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中不许加行、涂抹或改写。若有修改须由签署投标文件的人进行签字。
7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7.1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分别用档案袋密封,并标明招标编号、投标货物名称及正本或副本。
7.2 每一密封档案袋上注明“于北京时间2015年4月6日下午15时(开标时间)之前不准启封”的字样。
7.3 如果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招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误投或提前拆封不负责任。
8 废标条件
8.1 开标时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
(1)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加盖密封章的;
(3)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
8.2 评标时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按废标处理:
(1)投标函未按规定格式填写或关键内容不全、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2)投标文件封面或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法人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鉴;
(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投标文件雷同或者以弄虚作假等方式投标的;
(4)投标文件未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
9 合同授予
9.1 主要合同条件:
9.1.1 交货时间:按计划通知严格执行
9.1.2 交货地点:南宁市轨道交通2 号线工程土建施工7标项目工程指定地点
9.1.3 付款方式:供方每月15日之前依据经需方现场主管施工员、收料员、需方劳务班组材料员、供方送货人员共同签署的需方统一打印的收料单向需方项目物资部门上报月度结算单,经过需方项目物资部初审、项目相关部门会签,项目商务经理复审,项目经理确认后形成月度结算审核单,供方配合需方审核月度结算。以上月16日至当月15日为一个结算周期。月度结算单经需方项目经理审批确认后生效,供方在经需方项目经理签字确认的月度结算单上签字盖章确认,并提供发票。月度结算单必须在5日内完成签字确认手续。办理完月度结算手续后25日内支付结算金额的80%,剩余20%在供货结束后三个月付清。
9.2 中标人应在中标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按本招标文件所附《合同条款》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合同条款中实质性内容不允许修改。
10 评标定标办法
10.1评标方法:
评标采取合理最低价评标法,即投标人只允许一次报价。
10.2评标流程

11 招标人权力
11.1 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力:招标人在授予合同之前仍有选择或拒绝任何或全部投标的权力,并对所采取的行为不作任何解释。
11.2 授予合同时变更数量的权力:招标人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对“投标价格表”中规定的货物数量和服务予以增加或减少,但不接受对单价的任何变动。
11.3 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有权自行处置。中标人中标后未按规定时间办理中标手续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从其他投标人中另行选择。
11.4 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招标人。



第三部分 技术规格和要求
序号材料名称规格型号技术要求备注
1碎石瓜米石符合国标要求以及最新要求GB/14685-2001

2碎石1-3
3碎石2-4
4混合渣0-3
5片石
以下空白

第四部分 合同条款
工程物资采购供应合同
合同编号:
需方: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 (以下简称乙方)。
在充分考察及熟悉本协议所述工程的内容及相关特点背景的情况下,需方通过招议标,同意供方按如下条款提供需方所承建的南宁市轨道交通2号线工程土建施工7标项目土工布。为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以及相关的政策、法规、条例规定,经协商后签定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工程名称:南宁市轨道交通2号线土建施工7标段工程
工程地点:南宁市轨道交通2号线土建施工7标段工程指定地点
第一条.合同标的物名称、商标、型号、厂家、数量、金额、交货时间:
1.合同标的物名称: 碎石、片石
2.牌号商标:
3.规格型号:见附件一
4.生产厂家:
5.计量单位:立方
6.数量:数量以需方收料员、施工员共同验收的实际合格量为准。
7.合同单价数量详见本合同附件一《物资采购供应清单表》。
附件一表中的单价及其合同暂定总金额已包括材料原价、税金、合理利润、包装费、各类运杂费、过江过路过桥费、装卸费等运抵至需方指定交货点的综合费用。
8.合同总金额:合同结算额以需方、供方共同验收的实际合格量乘以结算单价为准。
9.交货时间:按需方供货计划和要求进行交货。需方提前3个工作日通知供方提供所需的数量,如有特殊情况提前24小时以传真或电话形式通知供方。
第二条、质量标准、技术标准要求:
2.1按以下标准执行,若不符合质量、技术标准要求需方立即终止合同,取消供应资格。
2.2所有碎石符合GB/14685-2001以及相关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标准规范。
2.3质量基本条件:按国家建筑工程验收标准关于碎石的标准,现场验收供方供应的产品,同时参照供方所送样品,发现有不符合需方要求的材料需方有权不予验收。
2.4服务质量:应承诺严格执行招标方随时提出的计划要求,并对需方质量配合提出的问题给予以解决。
第三条、交货地点及方式:
3.1.交货地点: 南宁市轨道交通2号线工程土建施工7标项目
3.2.交货方式:由供方运货至需方指定点,需方收料员、主管施工员、劳务收料员与供方委托的交货人共同清点数量。三方人员共同在验收单上签字后作为价款结算与支付的依据。
3.3供方严格按照需方规定时间、数量、规格型号等将产品运送至7标段并负责在交货地卸车(此部分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内),并按需方现场安全文明的要求卸货。供方并应以最适宜保护产品性能、质量的运输方式运送。对于产品运送到指定地点并经验收合格之前发生的一切损坏、数量损失等均由供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运输方式:供方自定。
到站:同交货地点
供方必须按需方随时发出的通知要求的日期进行交货,若未能按需方规定时间交货,供方将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每延误一天按延误部分货款万分之八的金额罚款,以此类推;以产品实际运送到合同指定地点的日期为供方的实际交货日期,并以此来确定是否构成逾期交货。
第五条:需方工作
5.1根据工程进度向供方发出供货通知。
5.2材料送到需方指定的地点后,由需方派人或委托他人当场进行质量、数量、资料、单据等验收。
第六条:供方工作
6.1按需方需用计划的要求,将合同约定的材料保质、保量、及时的供应到需方指定的地点,并负责卸车。
6.2材料质量应严格符合国家规范并符合设计、合同及有关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要求。
6.3供方必须对其送货出入现场的人员进行安全交底,由供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供方承担全部责任。并且送货到现场时要确保现场物料、设施的安全。
第七条:验收
7.1进场验收
7.1.1需方有权对进场的产品进行各种形式的检验,包括铲平、量方或者是过磅等,供方必须充分配合。
7.1.2材料进场后需方将进行检验。不合格不准使用,供方将自费负责材料退场,并承担由此给需方造成的损失。
7.2供方必须在交货前对材料的品质、规格等作细致的检验,材料到工地现场卸车后,如发现其技术规格、性能与合同或需方发出的供货单上的规格不符,质量低劣及受损坏等情况,应按以下情况分别处理:
7.2.1材料的种类、规格、质量等级与要求不符,需方可拒绝接受,由供方自费运出施工现场并重新采购供货,如因此造成延期交货的,按本合同有关工期条款处罚。
7.2.2供应时间晚于约定日期的,供方须承担因此造成的需方延误工期损失及其他可能发生的损失。
7.2.3供方必须按需方的进度计划、质量要求及技术要求采购材料,在供应过程中若出现一次违约情况,需方有权取消该供应商在本工程的一切材料的供应资格。
第八条:结算流程及货款支付
8.1月度结算:供方每月15日之前依据经需方现场主管施工员、收料员、需方劳务班组材料员、供方送货人员共同签署的需方统一打印的收料单向需方项目物资部门上报月度结算单,经过需方项目物资部初审、项目相关部门会签,项目商务经理复审,项目经理确认后形成月度结算审核单,供方配合需方审核月度结算。以上月16日至当月15日为一个结算周期。月度结算单经需方项目经理审批确认后生效,供方在经需方项目经理签字确认的月度结算单上签字盖章确认,并提供发票。月度结算单必须在5日内完成签字确认手续。办理完月度结算手续后25日内支付结算金额的80%,剩余20%在供货结束后三个月付清。
8.2最终结算:供方结算物资供应结束5日内向需方项目物资部门上报结算单,经过需方项目物资部初审、项目相关部门会签,项目商务经理复审,项目经理确认后上报需方成本管理部审核,供方配合需方审核最终结算,签字盖章确认最终结算值,签收结算书。
8.3供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上报结算的,需方有权单方结算,供方对结算结果不得有异议。供方单位本月无论供应材料数量多少,必须按期办理结算,逾期视供方放弃。
8.4供方必须在合同约定时限内进行月度结算(本时限内与本项目发生的所有业务),确认本时限内累计发生收料单张数,共结算收料单张数,在此期间未收回的收料单不再作为结算依据全部作废。
8.5责任条款:因本合同履行所形成的债权债务均不得转让给第三人,除非相对方书面同意;供方的权利和义务均不得转让给第三人,除非需方书面同意。
8.6发票条款:供方在收取需方所支付材料款时,应出具合法的发票给需方,如供方向需方提供假发票,需方有权停止付款并追究供方法律责任。发票未开完,余款未付清之前,不允许变更合同,否则停付所有款项。
第九条、违约责任: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执行。
1、所供对于产品在使用过程中任何时间发现质量问题的,由供方免费负责更换并应满足需方提出的时间要求;复试报告指标达不到要求再次双倍取样复试所发生的费用由供方承担;并对于因此造成的需方及工程的一切损失均由供方负责承担。
2、若供方未能按供货计划要求送抵货物抵达需方指定点(需方道路不通除外)或所送达的货物质量有问题(包括质量证明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本合同物资质量、技术标准要求的,在接到需方通知后,供方应在48小时内处理及解决,证明材料不齐全的,及时补齐全),否则视为供方违约,供方应按本次(量)不合格货的相应合同价款金额的10‰乘以延误天数,向需方支付违约金同时需方可采取一切不影响工程工期、工程质量的任何措施,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均由供方承担(不可抗力因素除外),此类费用(包括供方违约金)无须征得供方的确认或同意,可在本合同价款支付时直接扣除,不足扣的可向供方索赔。
第十条、安全责任条款:
1、供方供货前对进场进货人员进行安全事项交底,保障到场送货人员对项目安全规章制度及对该工程项目有关联的安全注意事项理解并遵守项目安全注意事项,供方供货人员对送货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及说明注意事项且对进场供方人员安全负全责。
2、供方对该项目的安全工作配合并不因卸、装货影响项目安全施工。
3、供方供应货物卸、装货场地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带电运行、机械运作的危险区域内进行施工时,供货人员对送货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及说明注意事项且对进场供方人员安全负全责。
4、如供方卸、装货影响项目安全施工,按项目部安全检查考核指标规定进行违规执罚。因供方严重违规而影响需方正常安全生产时,清理供方出项目部,三年内不得与本公司合作,不得供应本公司所有项目货物。
5、需使用需方的机械、电器等设备、设施进行卸、装货时,必须经得需方同意,并对其安全防护措施负责和承担安全责任,供方卸、装货人员不得因方便装货而自行使用需方机械、设备。
6、教育和监管供方人员在未经需方允许,不得随意进入卸、装货区域外的场所及触摸、启动机械、电器、控制阀等设备,否则因由此而引起的事故,供方负全部责任。
7、供方在供应材料的运输、装卸(包括不限于以上行为)发生供方或第三方人员伤亡时由供方承担全部责任;损坏施工现场其他物资(包括不限于需方或现场其他施工方),供方负责按价赔偿。
第十一条、其他:
1、特别声明:本合同为物资采购合同,必须加盖需方公章方能有效。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任何有关合同性质的协议、经济往来函件、涉及供应期限延长、数量变动、价格调整、质量要求、付款期限及方式等方面必须加盖需方公司印章,项目部印章签订的上述协议函件等均无效。本合同所采购物资必须以需方统一格式打印签字的收料单据作为结算依据,其他所有单据不作为结算依据。
2、知识产权条款:
2.1知识产权证明文件提供
2.1.1供应方提供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义务
供方向需方提供的商品标注知识产权标记、标识的,应当具备相应的证明权利合法有效的文件;接受第三方授权经营的,应当具备有效授权文件;确实不能提供的,应当提供所售商品合法来源的证明文件:
2.1.1.1商品标注注册商标的,供方应当提供的知识产权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商标注册证(原件或者复印件)、商标授权使用合同(原件或者复印件)等。
2.1.1.1.2商品标注专利标识的,供方应当具备的知识产权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专利登记簿副本、专利授权使用合同(原件或者复印件)等。
提供时间:资格预审时有权要求供方提供上述各款所列文件。合同履行过程中,需方可根据情况要求供方补充相应文件。
提供方式:□原件 □复印件 □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2.1.1.2知识产权侵权的责任承担
因供方提供的商品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提供虚假证明文件,导致需方遭到受到损失的,需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双方合同,供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一切费用均由供方承担及支付。供方未能及时妥善处理,导致或牵连需方被仲裁或被诉讼的,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方承担。且每发生一次,供方予以人民币50万元不等的违约金。以上供方应付需方的赔偿金或违约金等需方可以从应支付给供方的任何款项中扣除,供方不得异议,不足部分需方将依法予以追偿。
第十二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互谅互让,实事求是地通过协商或调解的方式解决;如协商不成,向南宁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
第十三条、 合同效力以及份数
10.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约完毕债权两清后自动失效。
10.2本合同一式柒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需方执陆份,供方执壹份,经双方法定代表(代理)人签字(章)及单位签章后生效。
10.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另行协商。

附:附件一:《物资采购供应清单表》
附件二:《月度物资采购结算单》
附件三:《月度物资/安全生产物资采购结算汇总表》
附件四:《物资采购结算书》


需方: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供方:
广西分公司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建行广西区分行营业部 开户银行:
账号:********151*****4016 账号:
附件1 计划采购与供应物资清单
序号材料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 (暂定)单价合价备注
1碎石瓜米石立方50000(暂定)符合国标要求以及最新要求GB/14685-2001

2碎石1-3立方
3碎石2-4立方
4混合渣0-3立方
5片石立方
以下空白
合计:
备注:
1、本表数量为暂定数量,最终结算量以实际验收合格的数量为准.供方不得以实际供货量与暂定数量有差异向需方进行索赔,亦不得由此影响需方的使用。
2、计量方式:现场一律按需方要求采取过磅的方式计算数量(碎石折算系数暂定为1500公斤为一立方米)。具体数量以需方收料员、施工员、劳务班组及供方共同确认数据为准(当量方数量与过磅数量有差异时,取最小值)。


合同附件二:
中国建筑项目管理表格
月度物资采购结算单表格编号
CSCEC8B-CM-B10417
需方日期单位:元
供方合同编号
项目名称及编码编号
序号材料名称规格型号单位供货数量供货时间合同
单价结算金额备注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本月合计人民币大写:
累计发生人民币大写:
以上结算内容为供方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间与本项目发生的所有业务,累计发生收料单 张,共收回收料单 张,在此期间未收回的收料单作废。本期共办理验收单 张,提供发票 张,发票总金额 元。
供货单位(盖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项目部审签栏日期
物资工程师
物资部经理
商务经理
项目经理

合同附件三:
中国建筑项目管理表格
月度物资/安全生产物资采购结算汇总表表格编号
CSCEC8B-CM-B10420
工程名称:年月价值单位:元编号:
序号物资类别名称供应商名称本月结算金额累计结算金额联系人联系方式备注










合计
三级单位分管领导项目经理项目商务经理项目物资部经理
日期日期日期日期


合同附件四:
中国建筑 项目管理表格
物资采购结算书表格编号
CSCEC8B-CM-B10424
需方日期单位:元
供方合同编号
项目名称及编码编号
序号供货月份物资种类供货数量供货金额备注
1
2
3
4
5
6
合计初审结算值(人民币大写):
以上结算内容为供方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间与本项目发生的所有供货业务,已按照合同约定、双方协商)方式按月度进行结算,累计发生收料单 张,共收回收料单 张,在此期间未收回的收料单作废,不再作为结算依据。办理月度结算单 份。发票已开具 份,金额 元。
供货单位(盖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项目部审签栏日期
物资部经理
会计
商务经理
项目经理
三级单位商务管理部复核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三级单位商务管理部经理:


签字: 年 月 日三级单位总经济师:


签字: 年 月 日
二级单位成本管理部终审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二级单位总经济师:


签字: 年 月 日 供货单位终审确认(盖章):


签字: 年 月 日

廉 政 协 议
甲方:(项目部)南宁市轨道交通2号线工程土建施工7标项目
乙方:(供应单位)
监督方: 中建八局广西公司纪委
建设项目名称:南宁市轨道交通2号线工程土建施工7标项目
为加强工程建设中的廉政建设,防止各种不正当的行为发生,确保工程建设项目优质、健康地开展。经甲、乙双方同意,特订立本协议,作为双方共同遵守的准则:
一、甲方:
1、甲方负责对本单位员工进行廉政教育,严格遵守本单位有关廉政建设的各项规章制度。如有违反,视情节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2、甲方员工应当与乙方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受或索取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由个人支付的费用。如有违反,视情节,给予相应的经济或纪律处罚。
3、甲方员工不得要求或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包办婚丧嫁娶、家属和子女的工作安排,不得将自己和亲属的机械向乙方出租。如有违反,视情节,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4、甲方员工不得向乙方介绍自己的亲友在乙方从事工程分包、材料供应等经济活动,不得参加乙方任何名义的宴请和各种娱乐活动。如有违反,视情节,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5、甲方不得违反规定选择指定分包单位、材料供应商和确定工程价格、材料价格等。如有违反,视情节轻重,后果大小给予相应的经济和纪律处罚。
6、甲方员工在工程建设中收受或索取乙方贿赂的,由纪委配合检察机关查处。
7、甲方有权对乙方在工程项目建设中的廉政情况进行监督,如发现乙方有不廉政行为,应及时予以教育制止,并向主管领导报告。每月由甲方主持召开一次双方廉政管理会议。
二、乙方:
1、乙方应制定本单位有关廉政建设的各项规章制度,并报甲方备案。
2、乙方负责对本单位员工进行廉政教育,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按时出席甲方召开的廉政管理会议。
3、乙方不准在工程建设中为获取不正当利益宴请甲方,不准以各种名义或形式向甲方赠送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等。
4、乙方不得以各种理由,邀请甲方员工外出旅游和进入各种娱乐场所,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者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家电、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
5、乙方在工程建设中发现甲方人员有要吃、要喝等不廉洁行为的,应向甲方单位主管领导报告,发现甲方索要钱、物或者要求在乙方报销各种费用的,应及时向监督方举报。
6、乙方在工程项目建设中贿赂甲方人员,由监督方查处。
7、乙方在工程建设中,要严格遵守《国家建筑管理法规》,开展“一优三无”(工程优质、无违法犯罪、无重大质量事故、无重大安全事故)活动。
三、监督方:
1、作为工程建设廉政协议执行情况的监督单位,参与工程建设项目甲、乙双方的廉政监督工作。
2、有责任了解工程项目进展情况,对工程实施中分包队伍选择、工程材料选购、工程结算等各个重要环节进行监督,定期不定期召开甲乙双方座谈会,检查、督促廉政协议实施。
3、采取不同形式进行廉洁自律和法规制度教育,开展预防犯罪宣传,适时安排有关预防活动,增强员工法制观念和工程质量意识。
4、监督方负责对工程实施中的违纪、违法线索,认真及时查处,依法惩处,尽力挽回经济损失。
四、经济处罚:
为保证本协议的有效履行,特设立廉政保证金,即从乙方承包合同造价中按1%计提,待工程竣工验收后,经协议监督方见证,乙方确实履行了本协议有关条款,甲方向乙方返还廉政保证金,若经监督方审查,乙方未能履行协议有关条款,发生违纪情况,廉政保证金收归甲方所有。
五、本协议作为《碎石、片石供应合同》的附件,与分包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监督方一份,经协议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名): 负责人(签名):

负责电话:139*****455负责人电话:

监督方:(单位盖章)地址:

负责人(签名)
单位地址:南宁市金湖路57号文德大厦22楼
举报电话:****-******* *******
135*****968 132*****658
签订日期:20 年 月 日

施工现场机械车辆安全协议
合同编号:
甲方: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
乙方:
为加强施工现场机械、车辆全面管理,杜绝机械、车辆安全事故和事件的发生、划清责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特与乙方签订此协议,具体约定如下:
1、乙方应对本单位进入甲方施工现场所使用的机械、车辆安全负总责。确保机械、车辆性能良好、牌证齐全有效、合法、人机保险等手续齐全,严禁机械、车辆带病作业和超负荷运转,杜绝违章、违规、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事情发生。杜绝无证无牌和无合法手续的机械、车辆进入施工现场。凡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一切事故或事件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2、乙方所使用的机械、车辆操作人员的日常管理均由乙方负责、因乙方管理不到位或失职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和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机械、车辆在行驶或工作过程中,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执行,进入施工现场的机械、车辆按照甲方所规定的行驶路线和速度行走、因乙方违规或不听从甲方管理人员指挥、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自己承担。
4、机械、车辆严禁在基坑、沟槽、孔桩、边坡等位置作业或停留。在施工现场作业的机械、车辆发生如需要维修保养,乙方应拖离甲方现场进行维护;如甲方同意乙方在现场维修保养,则维保过程中所出现的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5、进入甲方施工现场的机械、车辆要服从甲方的管理与调度,凡不接受检查、交底、验收签字或不签订安全协议的一律不允进场。
6、乙方在施工现场或施工方大门警戒内出现任何伤害事故或机械事故,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事件均由乙方承担所有责任和损失。
7、施工现场发生事件后乙方应积极配合处理,分清责任、凡因乙方原因拒不承担损失或责任的,甲方有权在乙方所有款项中扣除全部损失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发生事故项目的款项),直至甲方有权通过法律程序解决。
8、其他约定,本协议作为主合同的附件使用,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负责人: 负责人:

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封面格式) 正本或副本
碎石、片石采购
投 标 文 件

招标人:中建八局南宁市轨道交通2号线工程土建施工7标项目部
工程名称:南宁市轨道交通2号线工程土建施工7标项目
招标编号:NNGDJT7B-WZ-*******
投 标 人: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二O 一 年 月 日

目 录
一、投标函
二、法人授权委托书
三、投标承诺书
四、投标价格表
五、产品技术说明书
六、按投标人须知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
七、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一、投标函(格式)
致:中建八局南宁市轨道交通2号线工程土建施工7标项目
根据招标人为南宁市轨道交通2号线工程土建施工7标项目(项目名称)招标采购货物及服务的投标邀请NNGDJT7B-WZ-*******(招标编号),我公司签字代表 (全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 (投标人名称)提交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一份。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随同本函递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 元)。
2、我司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我司己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4、其投标自开标日起有效期为15 个日历日。
5、我司同意提供按照招标人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招标人不一定要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完全理解招标人对开标的过程及结果不做任何解释。


投标人名称:(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201 年 月 日

二、法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本授权书声明:我 (姓名)系 (公司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姓名)为我公司正式的合法代理人,授权该代理人以我公司名义与南宁市轨道交通2号线工程土建施工7标项目部签署投标书、进行谈判、签署合同和处理与此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代理人签字后摁指纹): 性别:
年龄: 单位: 职务:
身份证号码: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201 年 月 日

附: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投标承诺书
致:中建八局南宁市轨道交通2号线工程土建施工7标项目
根据已收到招标人NNGDJT7B-WZ-*******号碎石招标文件,经认真阅读、研究并进行充分的现场考察后,我方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愿以投标文件所述,按招标文件要求承揽招标文件物资设备的供应。同时,我单位如果在本次投标中中标,将对招标人做如下郑重承诺:
1、对招标文件承诺:(是否确认招标文件各条款?是否接受合同条款)


2、质量承诺:(质量标准)


3、供货能力承诺:(是否能及时供货、供货能力)


4、售后服务承诺:(售后服务保证承诺)


5、付款条件承诺:(在认可招标文件付款条款前提下的进一步优惠承诺)


6、其他服务和优惠承诺:


投标人名称:(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201 年 月 日


四、投标价格表(格式)
招 标 人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
工程名称南宁市轨道交通2号线工程土建施工7标项目
投标范围招标人“材供招字第(NNGDJT7B-WZ-*******)号”招标文件的招标范围。
投 标 报 价-首次报价
序号材料名称规格单位单价
(元)品牌生产厂家
(或产地)付款
延长期备 注
1碎石瓜米石立方符合国标要求以及最新要求GB/14685-2001

2碎石1-3立方
3碎石2-4立方
4混合渣0-3立方
5片石立方
以下空白

综合说明:
上述投标报价均已包含符合并满足招标文件及其附件《材料供应合同》规定和要求的产地、厂家、品牌及其质量,材料的供应,检验与验收,材料款支付以及其它要求等全部内容和因素的所有费用。
投标报价中的付款延长期是指在招标文件要求的付款比例和付款时间前提下的货款支付时间的再延长。

其他承诺:
我方若有幸中标,将在上述报价的基础上,再给你方额外提供如下所述的服务和优惠:

备注:
1、计量方式:现场一律按需方要求采取过磅的方式计算数量(碎石折算系数暂定为1500公斤为一立方米)。具体数量以需方收料员、施工员、劳务班组及供方共同确认数据为准(当量方数量与过磅数量有差异时,取最小值)。
2、发票条款:供方在收取需方所支付材料款时,应出具合法的发票给需方,如供方向需方提供假发票,需方有权停止付款并追究供方法律责任。发票未开完,余款未付清之前,不允许变更合同,否则停付所有款项。
3、特别声明:本合同为物资采购合同,必须加盖甲方公章方能有效。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任何有关合同性质的协议、经济往来函件、涉及供应期限延长、数量变动、价格调整、质量要求、付款期限及方式等方面必须加盖公司印章,项目部印章签订的上述协议函件等均无效。本合同所采购物资必须以我司统一格式打印签字的收料单据作为结算依据,其他所有单据不作为结算依据。

招标说明
1. 报价为货到中建八局南宁市轨道交通2号线工程土建施工7标项目指定地点的验收合格后的结算价格,此价格包括材料原价、货物费、加工费、包装费、检测费、装卸费、运输费、税金(提供增值税发票)等所有费用。
2. 供货时间保证:中标方必须在接到招标方通知(电话/传真)后三天内将货物送达招标方指定地点。
3. 如实填写产品质量/技术说明书中各物资的实际尺寸及品牌。甲方将对按此作为评标及验收依据。
4. 最终结算量以实际验收合格的数量为准。供方不得以实际供货量与暂定数量的差异向需方进行索赔,亦不得借此影响需方的使用及施工。
备注:提交招标文件时需提供物资清单表中的样品(用器皿封装好)并做好明显标记。样品将作为评标及验收依据。

投标人名称:(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日期:201 年 月 日
六、投标人须知要求的其他文件
七、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轨道交通 土建 碎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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