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游菌采样器招标公告

浮游菌采样器招标公告

常州市药品检验所浮游菌采样器-进口设备专家论证意见公示

CZJK【2015】262号

申请理由:

1.根据2010年版GMP要求以及无菌医疗器具生产管理规范等标准要求应对试验环境的微生物进行监测。我所目前只能进行沉降菌法,浮游菌法需要采用浮游菌采样器,缺少仪器无法进行。在本所批准的实验室检测能力表上也有该参数,需要购置该仪器。

2.根据2015年版药典,药品洁净实验室也需要对浮游菌项目进行监测。

3.为满足现行标准要求,故购置进口设备。

特申请进口设备。

专家论证意见: 是否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限制进口产品: 否

经论证,专家组一致认为:采购单位提出的上述要求属实,该产品国内不具备生产能力,具有不可替代性,只能购买进口设备。特此公示,如有异议,请于2015年11月21日17:00前携书面材料与以下联系人联系,在该期限后提出的异议将不再受理。

常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

地址:江苏省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

邮编:213022

                          2015年11月12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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