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阳集团“4.19”顶板瓦斯超限事故警示片》制作

《嘉阳集团“4.19”顶板瓦斯超限事故警示片》制作

嘉阳集团“4.19”顶板瓦斯超限事故视频委外制作邀请竞争性谈判书

为汲取“4.19”顶板瓦斯超限事故教训,嘉阳集团拟制作“4.19”事故警示教育片,现公开邀请竞争性谈判,欢迎合格供应商前来参与。

一、项目名称

《嘉阳集团“4.19”顶板瓦斯超限事故警示片》制作。

二、项目信息

2.1《嘉阳集团“4.19”顶板瓦斯超限事故警示片》时长大约19分钟左右。

2.2文案由嘉阳集团提供。

2.3拍摄视频、图片资料、图纸资料由嘉阳集团提供。

2.4播音及制作费用不超过3.2万元。

  • 项目情况介绍

2023年4月19日,四川嘉阳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嘉阳煤矿1208风巷掘进工作面发生瓦斯高值超限报警,最大瓦斯浓度36.55%。瓦斯超限报警发生后,嘉阳煤矿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矿井当班井下199人(其中,该掘进面9人)紧急撤出,未造成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4.9万元。

  • 项目要求

4.1播音与画面要同步,无交流声或其他杂音,无明显失真,无放音过冲、过弱。配乐及音效要符合警示片结构需要。

4.2视频制作中涉及发生的事故过程采用动漫制作、相关场景采用虚拟机理动画制作。

4.3字幕符合国家标准的规范字,不出现繁体字、异体字,错别字。

4.4画面符合审美要求,符合国家安全法律法规、符合安全警示片的要求。

  • 供应商资格要求

5.1供应商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A.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D.法人要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E.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F.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2用中国天眼查查询资料,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5.3供应商制作为自己承接,不得转包或交由第三方承接。

  • 供应商携带商务证件及相关资料要求

6.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6.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6.3机构代码复印件(加盖公章)。

6.4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6.5执行项目的费用的单价、总价(加盖公章)。

6.6售后服务承诺书(加盖公章)。

6.7摄制方案。

6.8相关纸质资料应装订成册

  • 接收响应时间

2023年8月3日(星期四)14:30-15:30(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未按谈判邀请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 谈判地点

嘉阳集团公司办公楼5楼党群活动室。

  • 邀请谈判评审办法

9.1由嘉阳集团党群部组织专家组对谈判单位的样本和报价进行综合评价后确定成交单位。然后与成交单位签订摄制合同。

9.2本谈判邀请书的解释权归嘉阳集团公司。

嘉阳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7月2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事故警示 超限 顶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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