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车租赁招标公告

班车租赁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2015年杭州杭千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千公司)班车租赁项目由杭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批准立项,项目业主(招标人)为杭千公司,项目资金来自项目业主专项经费,100%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投标单位资质要求

1、投标人(以下简称乙方)应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人代码证》、《营运证》的合法经营单位。

2、乙方有为企事业单位提供商务租车服务、运输服务经历,有丰富租车、运输行业经验者优先。

3、车辆要求行驶证、车辆购置附加费证、保险费等证件齐全有效,车况符合国家客运车辆标准要求。

4、车辆保险齐全(包括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及座位险)金额100万元,车内乘客险每座赔付金额100万元。

5、提供车辆不得为挂靠车辆。

三、招标内容及要求

1、本次招标以价低(两车报价累加)且车况优(两车综合评价)为中标者(在一次报价的基础上,招标人视情况可以组织二次议价)。

2、运行线路和时间,每天往返一次,法定假日除外。

(1)城西班车:锦昌文苑-德胜苑与德胜路-华润超市(德胜路)-古翠路公交站-丰潭路公交站-古墩路文一西湖公交站-金田花苑-皇朝花苑-灵隐公交站-杭千公司(时间:上午7点05分出车;下午16点30分出车)

(2)滨江班车:萧山宾馆-萧山区委-加州阳光-倾城之恋-彩虹城-之江公寓-杭千公司(时间:上午7点20分出车;下午16点30分出车)

3、车辆数量:11座和18座空调大巴各1辆。

4、中标后签合同,合同期为2年。

5、乙方应按甲方要求且双方确认的运行路线定时、定点接送员工上下班,若出现抛锚和事故,乙方应在半小时内安排其他备用车辆顶替(由此造成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6、乙方负责车辆的日常维修、保养、油费、驾驶员等相应费用。

7、乙方不得随意调换车辆。

8、结算方式:每月结算运费,乙方需要提供税务发票,税款由乙方承担。

四、违约责任

1、如遇抛锚、事故等情况,未能在半小时内将甲方乘员送达,乙方承担甲方乘员乘坐出租车车费。

2、乙方未按双方确认的路线定时、定点行驶,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私自调用班车他用,造成甲方乘员误工,乙方应赔偿相应的损失,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4、乙方车辆发生非甲方责任的事故,对甲方乘员造成伤害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保险公司未能赔偿部分的全部损失。

五、相关事宜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开标)时间:2015年11月19日下午13:30。地点:杭千公司五楼会议室。

2、乙方 同意甲方的招投标要求,并以城西班车租金 元/天投标, 滨江班车租金 元/天投标。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杭州杭千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西湖区双浦镇麦岭沙村杭州南收费站旁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

戴先生 电话:****-********

传 真:****-********

邮 编:310024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高速公路 班车 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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