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维护类用品招标公告
2016年维护类用品招标公告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营口市分公司2016年维护类用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营口联通2016年维护类用品采购项目已由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营口市分公司批准,且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辽宁邮电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后审)。凡符合下述资格要求的单位均可参加本次投标。
一、招标项目概况:
本次采购为营口联通2016年维护类用品采购项目,预计投资为110万元。
本项目划分4个标段。
标段一:营口联通2016年光缆配件产品采购项目,预计投资约30万元;本标段划分2个标包:
标包1:占比60%, 预计投资约18万元;
标包2:占比40%, 预计投资约12万元;
标段二:营口联通2016年工具类产品采购项目,预计投资约30万元;本标段划分2个标包:
标包1:占比60%, 预计投资约18万元;
标包2:占比40%, 预计投资约12万元;
标段三:营口联通2016年槽道、走线架产品采购项目,预计投资约30万元;本项目划分2个标包:
标包1:占比60%, 预计投资约18万元;
标包2:占比40%, 预计投资约12万元;
标段四:营口联通2016年线材产品采购项目,预计投资约20万元;本标段划分2个标包:
标包1:占比60%, 预计投资约12万元;
标包2:占比40%, 预计投资约8万元;
本项目每个标段投标人按评标结果的综合排名顺序依次中选本该标段2个标包,每个投标人最多仅可中选1个标包;每个投标人可同时响应多个标段,投标人可同时中选多个标段。
二、标段一资格要求:
凡生产、销售本次招标产品的相关厂商且符合下述资格要求的均可参加本次投标:
1. 投标人的企业注册资本不得少于30万元人民币;
2.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本次采购产品生产制造商或经销商;
3. 投标人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4. 投标人具有独立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施和营业场所;
5.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技术支持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6. 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7.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8. 投标申请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9. 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申请人为满足以上条件,提供虚假证书或信息的,一经查实,已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暂停其参与营口联通的相关采购活动。
标段二资格要求:
凡生产、销售本次招标产品的相关厂商且符合下述资格要求的均可参加本次投标:
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本次采购产品生产制造商或经销商;
2. 投标人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 投标人具有独立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施和营业场所;
4.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技术支持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5. 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6.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7. 投标申请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8. 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申请人为满足以上条件,提供虚假证书或信息的,一经查实,已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暂停其参与营口联通的相关采购活动。
标段三资格要求:
凡生产、销售本次招标产品的相关厂商且符合下述资格要求的均可参加本次投标:
1. 投标人的企业注册资本不得少于30万元人民币;
2.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本次采购产品生产制造商或经销商;
3. 投标人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4. 投标人具有独立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施和营业场所;
5.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技术支持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6. 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7.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8. 投标申请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9. 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申请人为满足以上条件,提供虚假证书或信息的,一经查实,已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暂停其参与营口联通的相关采购活动。
标段四资格要求:
凡生产、销售本次招标产品的相关厂商且符合下述资格要求的均可参加本次投标:
1. 投标人的企业注册资本不得少于30万元人民币;
2.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本次采购产品生产制造商或经销商;
3. 投标人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4. 投标人具有独立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施和营业场所;
5.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技术支持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6. 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7.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8. 投标申请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9. 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申请人为满足以上条件,提供虚假证书或信息的,一经查实,已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暂停其参与营口联通的相关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申请人,请于2015年11月13日至11月17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将以下材料扫描件(该项目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的身份证及手机号码、营业执照副本、汇款凭证或电子回单)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zbdl8080@163.com(招标代理首字母拼音字符)(邮件标题注明单位名称、项目名称、购买招标文件字样)。文件经审查合格后,招标代理机构将招标文件发送至投标申请人邮箱。
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人民币伍佰元(¥500.00)整,售后不退。
投标申请人将相关费用以投标申请人基本账户银行转账的形式电汇到招标代理机构,并注明本项目名称和“招标文件费”字样(不收取现金)。
账户名称:辽宁邮电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工行沈阳北市支行
账号:****************597
四、投标确认函
如同意参与此次招标,请于2015年11月25日12:00时之前将《投标确认函》扫描件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逾期将视为放弃参与。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4日9时(标段一),2015年12月4日9时30分(标段二),2015年12月4日10时(标段三)2015年12月4日10时30分(标段四),提交到:营口市渤海大街东2号营口联通24楼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对资格后审不合格的厂商,招标人将取消其参评资格。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营口市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邮电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市府大路139号
邮编:110002
联系人:张 宸(购买标书事宜)156*****001
王 标(商务技术事宜) 155*****405
电子邮件: zbdl8080@163.com(招标代理首字母拼音字符)
发布单位 :营口市分公司物资管理部
标签: 联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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