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部业务数据深化应用建设”监理意向招标公告

“某部业务数据深化应用建设”监理意向招标公告




关于“某部业务数据深化应用建设”项目监理采购意向公告(2022-JL01-F5001)

注:1.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2.公告时间:2023年7月28日至2023年8月10日17时前。

一、项目名称

“某部业务数据深化应用建设”项目监理。

二、项目编号

2022-JL01-F5001。

三、项目概况

某部前期组织了相关涉密业务数据系统建设,并取得一定成果。2023年度计划继续组织深化应用建设,主要包括对前期软件系统功能的增、改、删、减和新功能软件系统的开发。主要为软件系统开发,同时配套采购1套跨网数据引接设备。计划8月份完成招标,年底前完成全部建设任务。

为确保该项目顺利有序开展,现计划组织项目监理采购招标。预算30万元,相关经费已到位且已纳入我部2023年度经费开支预算。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特殊资格条件要求:

1.因本项目涉密程度高、业务流程复杂,供应商必须具有军队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一级保密资质,且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允许转包。

其他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4.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采购初步需求对接时间、地点、方式

(一)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8月9日,工作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二)地点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

(三)方式

通过线下面谈方式,参观“一期”建设成果,介绍“二期”采购需求相关文档资料。

(四)资质要求

对接采购需求前,供应商需提供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文件、PDF文件各1套):

1.军队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一级资质证书彩色复印件或原件;

2.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到场可不提供);

5.非外资背景、非港澳台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提供);

6.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7.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采购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政府主管部门列入违法失信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承诺书。

六、意见反馈

(一)意见反馈

供应商对本次公示内容存在合理化建议的,请在公告期内,采取军队采购平台反馈或线下方式书面递交我部。需提供意见建议函(格式附后)、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格式附后)、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附后)原件或彩色扫描件。

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它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逐页加盖单位印章,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商务资质要求和拟制招标文件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单位也不作书面回复。

(二)初步技术方案

本次采购拟采取单一来源招标方式实施。公告期结束后,我部将组织专家组对公告期内各供应商提供的书面技术方案进行评审,根据评审结果遴选初步意向供应商。

七、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先生(181*****332)。限公告期内,周一至周五,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

重要提醒:严禁与此次采购活动无关的供应商电话短信骚扰,违者将向军队自采平台举报封禁账户。

附件:意见建议函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采购意向 某部 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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