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汉江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旬阳水电站工程项目审计单一来源公示
陕西汉江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旬阳水电站工程项目审计单一来源公示
单一来源公示
一、采购单编号:P-DY-23-********
二、报价有效期:2023-09-30
三、组织形式:自行采购
四、采购单位:陕西汉江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五、采购标的名称:陕西汉江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旬阳水电站工程项目审计
六、拟采购物资、施工或服务的说明:
2019年3月,陕西公司完成了列支在汉江公司的旬阳项目资产的评估备案。因各种原因,集团公司未批复旬阳项目资产转让方案。为有利于汉江公司各股东之间进一步合作,解决各股东分歧,使旬阳项目向更好的方向发展,近期经与集团沟通,同意汉江公司开展旬阳资产转让前期的审计评估工作,需委托原实施单位在原有资料基础上进行补充完善,顺利完成审计工作。
七、采用单一来源的原因及说明:
2018年4月,汉江公司召开董事会,确定以2018年3月31日为基准日,按照既定路线图对旬阳项目开展审计及评估工作,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中选负责审计工作。2019年3月,陕西公司完成了列支在汉江公司的旬阳项目资产的评估备案。因各种原因,集团公司未批复旬阳项目资产转让方案。为有利于汉江公司各股东之间进一步合作,解决各股东分歧,使旬阳项目向更好的方向发展,近期经与大唐集团沟通,同意汉江公司开展旬阳资产转让前期的审计评估工作,需委托原实施单位在原有资料基础上进行补充完善,顺利完成审计工作。其符合《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规定》(大唐集团制[2023]4号)第二十四条 单一来源采购适用条件:采用特定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其他特殊原因,只能从唯一的供应商处购买的采购;或原采购的后续维修、零配件供应、更换扩充,必须向原供应商购买的采购;或必须保证与原项目一致性或服务配套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的采购;或紧急采购。
八、拟定供应商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拟定供应商地址:北京北京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
九、公示期限:2023-07-28至2023-08-04
十、如对以上公示有异议,请与下表所列联系人进行联系。
采购执行人:倪卫东 | 电话:137*****068 |
联系地址: | 电子邮箱:*********@qq.com |
联系人:张黎 | 电话:029-******* |
联系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沣惠南路32号 | 电子邮箱:**********@qq.com |
具体规格、技术指标及售后服务要求等详见下表。
序号 | 产品描述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税率 | 需用日期 | 交货地点 | 采购需求单位 | 行项目备注 |
---|---|---|---|---|---|---|---|---|
1 | 陕西汉江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旬阳水电站工程项目审计 | 1 | 项 | 6% | 2023-07-31 | 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 高新区沣惠南路32号406室 | 陕西汉江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标签: 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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