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舆情监测、危机管理、新媒体运维和北京车展传播业务招标公告
2016年度舆情监测、危机管理、新媒体运维和北京车展传播业务招标公告
因业务发展需要,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拟对2016年度舆情监测、危机管理、新媒体运维和北京车展传播业务代理公司实行公开招募,欢迎实力雄厚、操作规范、符合要求的公司积极参与。敬请关注以下公告内容:
1、招募标准
1.1 参与招募的公司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核准,允许从事与招募业务相关并满足招募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的企事业单位,要求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无不良从业记录;
1.2 参与招募的公司须为2013年1月1日之前注册成立的公司,注册资金须在100万(含100万)以上,具有稳定的符合项目要求资质的全职核心服务团队(50人以上),并且能够为本项目建立专职服务团队;
1.3 参与招募的公司须有2年(含2年)以上服务国内主流汽车企业的资历;
1.4 了解媒体特性,掌握各类媒体最新动态、发展趋势及传播规律,具备较强的媒体联络及应对能力;
1.5 熟悉新媒体运维的方式方法,具备丰富的线上线下活动策划、创意及执行经验。
1.6 熟悉汽车行业相关法律、政府规章、行业机构管理流程及规范,拥有较完备的舆情监测体系和较强的舆情分析能力,具备较高的危机预警及危机管理处置能力;
1.7 拥有丰富的客户服务经验,具有较强的沟通力和执行力,能够按照双方达成的共识,保质保量地在既定时间内达到议定的项目效果;
1.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投标。
2、招募须知
2.1 签约后业务范围:企业年度传播策略的咨询、新媒体运维、日常舆情监测与危机管理、2016年北京车展传播企划与执行等代理服务。
2.2 项目时间:2016年1月1日 — 2016年12月31日
2.3 商业机密保护:若招募成功,签约公司必须遵守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相关保密协议及其他保密条款。
2.4 符合招募标准且有意愿参与招募评选的公司请将本公告第3条规定的资料(密封处加盖公司公章)在北京时间2015年11月25日17:00点前(以签收时间为准)送达指定邮寄地址;同时,将本公告第3条规定资料的电子版(电子文件、扫描件)在北京时间2015年11月25日17:00点前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指定邮箱(zhongguoyiqi5217@vip.sina.com),逾期视为无效。如通过快递寄送资料,请于材料发出后第一时间以邮件形式通知快递邮寄时间和快递单号,以备查档所需。
通讯地址及联络方式如下:
资料邮递地址: 吉林省长春市东风大街2259号 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B座4楼宣传部 于继扬 收
邮 编: 130011
联系方式:
-申报资料提交及确认: 于继扬 ****-******** 136*****283 zhongguoyiqi5217@vip.sina.com
3、需提交材料
3.1 公司概况简介(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规模、分支机构等);
3.2 下载招募申报表、参加招募授权书&资质文件真实性承诺书,请如实填写公司相关信息,请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
3.3 公司资质: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材料,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其它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经办人身份证;(注:以上内容请提供复印件;营业执照请加盖公司公章并提供工商部门官网上的营业执照真伪查询信息)
3.4 公司管理机构及人员情况:管理层机构及人员介绍,媒介、策略、创意、撰稿、舆情分析等专业人员介绍(数量、工作年限、资质等),专家人员介绍(数量、工作年限、资质等);(注:必须提供近半年为上述人员正常缴纳社保的相关证明)
3.5 近2年服务客户情况:为大型汽车企业客户服务的经历(服务时间、服务范围等,在不违反法律、不违反与该客户合同约定的前提下提供合同为证);
3.6 近2年项目执行情况:已执行过的各类车展传播案例;新闻发布会企划及整合传播的成功案例;新媒体运维方案;舆情监测报告及危机管理方案;新闻危机处置案例;已执行的公关代理方案等。以照片形式配以文字说明(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数量、清单及简介);
3.7 近2年公司营业收入情况的相关证明材料(要求是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3.8 其他在招募申报表中提及的资质证明材料请一并提供;对于已填报、但未能提供有效证明资料的将一律视为无效。
上述资料和信息必须属实。如查明有虚假资料和信息,将取消其招募资格。
4、招募流程
4.1 招募公告公布
4.2 接收报名公司资料
4.3 相关资料筛选评审
4.4 如提交资料初审通过,将通知该公司下一步工作
5、其他事项
5.1 以上公告为招募公告;
5.2 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将从报名的公司中选择符合相关资质标准的代理公司参加招标,获得参与招标资格的公司需要与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保密协议。
注: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所有,招募报名于2015年11月25日结束。
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13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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