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体育事业发展中心为运动队购买营养品)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辽宁省体育事业发展中心为运动队购买营养品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8月21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辽宁省体育事业发展中心为运动队购买营养品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975,000.00
最高限价(元):975,000
采购需求:
采购需求:采购蛋白粉、肌酸、支链氨基酸、谷氨酰胺、电解质泡腾片等11种品类,详见招标文件。
供货时间:合同签订后15日内完成供货。
产品质量:行业内标准。
供货地点:甲方指定。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日内完成供货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7月28日 08时00分至2023年08月04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08月21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投标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提交,开标至沈阳市皇姑区宁山中路71号2门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 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辽宁省体育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 沈阳市浑南新区浑南三路十八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天茂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宁山中路71号(2门)
邮箱地址: lntmzb@126.com
开户行: 光大银行沈阳北站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天茂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董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