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津0116强清30号关于天津华英岩土工程有限公司强制清算案要求申报债权的公告

2023津0116强清30号关于天津华英岩土工程有限公司强制清算案要求申报债权的公告

本院根据天津市地质工程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23年6月30日裁定受理天津华英岩土工程有限公司强制清算一案,并指定北京盈科(天津)律师事务所为清算组天津华英岩土工程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 (清算组通讯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大沽北路2号环球金融中心津塔写字楼78层,联系人: 郭鑫、袁泽钰,联系电话:159*****941131*****441)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公司清算程序终结前补充申报。债务人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应当向清算组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特此公告


附件
公告-申报债权(华英岩土强清30号).pdf 下载2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清算 申报 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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