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生态环境局委托采购代理服务询价采购公告

鹤岗市生态环境局委托采购代理服务询价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HLJGCYC********Z202*****464
项目名称: 委托采购代理服务
采购方式: 询价采购
预算金额(元): 2500.0000
最高限价(元): 2500.0000
采购成本价(元): 0.0000
需求详情:

技术规格:1.编制采购方案。根据《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加强噪声监测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黑环办发〔2023〕20号)、《关于印发<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能力建设技术要求(试行)>的通知》(总站物字〔2023〕13号)等文件要求,按照采购单位需求编制招标方案;2.履行采购程序。按照政府采购程序进行招标采购,包括:(1)办理招标备案手续;(2)编制并发布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各类招标澄清、修改、补充文件;(3)协助采购单位进行招标答疑;(4)组织开标、评标、定标活动;(5)处理招投标活动中各类质疑、异议;3.提供佐证材料。供应商需留存招标过程中的全部佐证材料并形成档案后交由采购单位,包括但不限于:(1)招标文件;(2)各类公示截图;(3)专家评标材料(须有专家签字或电子签章);(4)评标影像资料(光盘);(5)其他招标过程中需留痕的全部材料。(所有材料提供纸质版或扫描件均可);4.达到采购要求。供应商招标后的最终中标人需能够独立完成中标单位所要求的全部工作任务。 验收要求:按照采购人需求,组织完成项目招标,并将采购过程中的全部佐证材料交由采购人。采购人认定合格后,方可验收。

服务周期: 90天
供应商数量:供应商不足3家流标
服务地址:黑龙江省鹤岗市工农区东解放路29号
报名开始时间:2023-07-28 18:46
报名结束时间:2023-08-02 08:30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已在本系统注册的供应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6由供应商自行提供承诺说明,加盖公章);
三、凡对本次采购提出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 鹤岗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人: 姚远
联系电话: 133*****322
联系座机: 0468-*******
四、参与项目

标签: 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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