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生态环境局委托采购代理服务询价采购公告
鹤岗市生态环境局委托采购代理服务询价采购公告
技术规格:1.编制采购方案。根据《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加强噪声监测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黑环办发〔2023〕20号)、《关于印发<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能力建设技术要求(试行)>的通知》(总站物字〔2023〕13号)等文件要求,按照采购单位需求编制招标方案;2.履行采购程序。按照政府采购程序进行招标采购,包括:(1)办理招标备案手续;(2)编制并发布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各类招标澄清、修改、补充文件;(3)协助采购单位进行招标答疑;(4)组织开标、评标、定标活动;(5)处理招投标活动中各类质疑、异议;3.提供佐证材料。供应商需留存招标过程中的全部佐证材料并形成档案后交由采购单位,包括但不限于:(1)招标文件;(2)各类公示截图;(3)专家评标材料(须有专家签字或电子签章);(4)评标影像资料(光盘);(5)其他招标过程中需留痕的全部材料。(所有材料提供纸质版或扫描件均可);4.达到采购要求。供应商招标后的最终中标人需能够独立完成中标单位所要求的全部工作任务。 验收要求:按照采购人需求,组织完成项目招标,并将采购过程中的全部佐证材料交由采购人。采购人认定合格后,方可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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