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三公局四公司费县产业园项目安全物资招标公告
中交三公局四公司费县产业园项目安全物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4GS-费县-002-2023-安... | 项目名称: 四公司费县产业园项目安全物资采购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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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
公告标题:中交三公局四公司费县产业园项目安全物资招标公告 公告内容: 1. 招标条件 2. 项目概况、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山东省临沂市费县朱田镇,处于费县县城新西外环、新南外环交汇处,规划面积5500亩。园区按照“产品走上终端、研发走向前端、品牌走进高端”的要求,定位打造木业地产品加工园区,与探沂镇东西呼应、产业互补,形成“东有探沂、西有朱田”的木业发展的新格局。费县城西木业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A区A1#A2#厂房项目,本工程建设面积*****.24平方米,上下2层。主要内容为土建、装饰、钢结构、电气、消防等。 2.2招标内容:安全材料。 2.3特别说明:因本项目部分工程量核算事宜,部分招标物资数量存在数量差异,以最终需求量为准。 3.1基本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具有履行申请物资供应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约记录;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资金状况。 (5)获得生产许可证、行政许可证(生产商)。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次招标不分包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于2023年7月28日16时至2023年8月4日16时通过远程登录电子化平台: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ec.ccccltd.cn/PMS/)点击参与并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下载前应首先将标书款汇至招标人指定帐户并经招标人确认购买后,方能下载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购买:500元/标。采用银行转账或汇款的形式,于2023年8月4日16时前,将标书款足额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银行账户详见招标人信息)。招标人出具收款收据,不提供发票,售后不退。 4.3在汇款单据上注明“费县产业园项目安全材料标书款”。(应先在平台上点击“参与”,参与成功后,再组织汇款购买标书,必须以投标人公司账户进行汇款、且汇款后必须联系招标联系人进行确认,标书款汇至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费县产业园项目部账户) 账户名称: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费县城西木业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一标段项目经理部 开户银行:01-10-******-01 帐 号: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马甸支行 4.4 不邮购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投标保证金的交纳 5.1 本次招标采用线上开标的方式,投标人通过远程登录电子化平台(网址:http://ec.ccccltd.cn/PMS/)上传投标文件,请上传(1)PDF版投标文件,详细可以参照中国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中供应商注意事项。(2)投标报价页(请签字盖章扫描上传)。 递交的时间为:2023年8月17日16时前。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时间。逾期未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截止时间即为开标。 5.2逾期递交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本次招标不分包件。 5.4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无。 6. 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ec.ccccltd.cn/PMS/)进行。 7. 招标人信息 招标组织单位: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第四工程分公司 招标人: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费县城西木业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一标段项目经理部公司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黄山大道中段67号信达国际 项目信息:费县城西木业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一标段项目经理部 项目地址:山东省临沂市费县 公司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76*****732 项目联系人:亓先生 联系电话:158*****576 电子邮箱:*********@qq.com(李先生,标书款汇款凭证发送邮箱) 8.付款方式: 每月16-20日办理当月结算。结算周期为上月16日至本月15日,结算经甲方单位审批后生效。支付为无息支付。双方每期结算完毕后,三个月内付至该期结算货款的80%;六个月后,若无质量问题支付至已办结算总价款的97%,甲方支付乙方材料款以业主支付甲方工程计量款为前提,若业主延期向甲方支付工程款,甲方相应延期支付乙方材料款,延期支付部分材料款为无息支付,对此,乙方应给予充分理解且积极组织供货,且乙方不得追究责任。 甲方支付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现汇、E信通、云信等银行电子金融类产品等方式(金融产品为1年期),乙方不得拒绝,任何支付方式均视同现金支付,且由乙方承担贴息等相关费用,甲方不承担除合同价款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合同结算总价款的3%作为保修(质)金,按月在每期结算中扣除。双方在保修(质)期届满后15个工作日内办理保修(质)终结手续,甲方在按合同约定扣除保修(质)期内应由乙方支付的各类款项和违约金后,向乙方无息支付。质保期为6个月。 若质保期内因乙方供应材料出现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在保修(质)金及剩余货款中扣除相应款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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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产业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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