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油田食材采购招标公告

渤海油田食材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招标项目名称:渤海油田食材采购
招标人: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标段(包)名称:渤海油田食材采购
标段(包)编号:23-CNCCC-HW-GK-1690/01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以下物资进行公开招标。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1)此项目为矿区管理中心所管辖范围内各食堂,包括但不限于港区员工食堂、外事餐厅、测井食堂、钻井食堂及水电食堂食材采购,该项目目前的主要服务对象为海油客户及本单位员工,每日用餐人数大约为2800余人,主要包括为矿区管理中心所管辖范围内各食堂提供蔬菜、豆制品、水果、肉禽蛋类、水产类、冻品类、干货类、饮料类、粮油类、调味品类等食材的配送。(2)合同签订模式:本项目拟按照投标供应商最低价中标排名签订一主一备合同(如经评审合格的有效投标人大于等于4家,签署一主一备合同。如果经评审合格的有效投标人不足4家,本项目流标),与最低价中标排名第一的供应商签订主合同;与最低价中标排名第二的供应商签订备用合同。如最低价中标排名第二的供应商无法签订备用合同,则依次顺延与有意向的供应商签订备用合同。在主合同履行期间,如发生供应商履行合同达不到合同约定的标准或效果,又不能及时整改,致使正常工作无法进行的情形,经合同双方确认中止合同后,可启用备用合同。如在此期间主合同供应商经整改并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或效果,则停止使用备用合同并重新启用主合同。备用合同中正在执行的具有连续性的工作,可延续至该项工作结束。(3)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个月。合同执行拟采用1+1+1模式。合同每执行期满1年的前1个月内,甲方对本年的合同履约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根据评价结果决定是否继续执行或终止合同,并将结果告之乙方,如甲方决定终止合同并不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或任何其他责任。合同执行期间,供应商送货作业点根据甲方生产需要的具体安排调整,需求量、需求时间以“订单或发货通知单”为准。报价应包括货物成本、运输费、人工费、装卸费、税费等一切费用。(4)最高投标限价:含增值税9000万元。
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渤海油田食材采购
主要技术规格:为矿区管理中心所管辖范围内各食堂采购食材(含配送),主要食材包括:肉禽蛋奶类,水产类,蔬菜类,豆类、豆制品,五谷杂粮及面类,果品类,药食两用类,调味品、油脂和其他定型包装食材。
数量:食材无固定起订量。五个员工食堂每日用餐人数约为2800余人,最终以招标方实际就餐人数为准。
交货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
交货期:每天配送(包含周六日及节假日),每日7:00前送达


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质要求:1、营业执照: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1)投标人为企业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2)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和总公司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视为投标无效。
2、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要求提供许可证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全国食品经营许可(社会公众查询)(https://spjyxk.gsxt.gov.cn/cfdaPub/index/page)的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放到投标文件中。
业绩要求:(1)(开标时须对所有业绩进行信息公开。未在公开阶段公开的业绩,评标阶段将不予认可)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2个已完成的食材供应或食材采购业绩,并且业绩合同金额或累计金额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2)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合同复印件和2)验收证明材料。业绩合同应至少涵盖以下内容:合同首页、双方签字盖章页、供货范围描述页、主要技术参数页、业绩合同金额或累计金额。验收证明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与业绩相对应的物资验收证明材料(物资验收单签字时间或结算发票)。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3)业绩认定时间:合同签订时间以合同盖章页签字日期为准;项目完成时间以物资验收单签字时间或结算发票开具时间为准;如材料中各方签字日期时间不一致,以最晚签字日期为准。
财务状况、信誉等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0年至2022年度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为表明投标人的财务能力,每年利润总额均大于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至2022年度经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其他要求:(1)投标人需提供2辆及以上冷链车辆,5-10月进行冷链车配送,该冷链车用于本合同配送执行,不得与其他项目混用,要求出具承诺书并盖公章。车辆证明文件:投标人若自有车辆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机动车登记证书扫描件及车辆照片,提供的证件中的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若租赁车辆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与第三方签订的有效期内的租赁合同及机动车登记证书扫描件。(2)投标人需提供配送车辆相对应的服务人员,包括每车不少于1名司机、1配送、1卸货人员。配送人员应提供有效期内的健康证及身份证复印件且在本单位近6个月,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司机还需提供有效期内的驾驶证(适用冷链车或箱式货车)。(3)投标人须具备库房或销售店面。证明文件:投标人为自有冷藏库或销售店面的提供产权证明文件扫描件及店面库房照片等资料,提供证件中的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若租赁冷藏库或销售店面的提供与第三方签订的的有效期内的租赁合同扫描件及店面库房照片等资料,租赁合同原件备查。(4)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保单且保额不低于1000万元。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保单原件的扫描件,并承诺在中标后及时续保,确保保单有效期覆盖合同执行期间。(5)需提供本单位历史经营食材来源安全无污染的相关证明:生鲜肉、冻肉提供《动物检疫合格证》、《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及购进票据,肉制品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及购进票据;米面制品、淀粉及其制品等其他类食材需提供购货凭证。(6)提供以上资料扫描件,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文件无法辨认的,均视为无效。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不允许代理商投标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系统”)(https://buy.cnooc.com.cn)的“采购文件下载”页面进行购买(购买流程详见系统首页)。购买过程必须全程在系统中操作,线下形式的汇款将不予接受。标书费支付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在系统中下载招标文件。如未在系统中领购招标文件,不可参加投标。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3年07月28日到2023年08月02日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8月11日 10时00分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招标文件发售费用用于印刷和邮寄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有邮寄需求的请在支付时备注收件人相关信息
开标时间:2023年08月11日 10时00分
开标地点:北京评标基地第十二评标室(中/北京)
特殊说明:超过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将予以拒收。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地 址:天津市滨海新区海川路2121号海洋石油大厦A座
联 系 人:孟涛
电子邮箱:mengtao@cnooc.com.cn
邮 编:******
联系电话:022-********

招标代理机构:中化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外小街6号海油大厦4层
联 系 人:于娜
电子邮箱:yuna5@cncccitc.com.cn
邮 编:******
联系电话:010-********

异议受理人:于娜
异议受理人联系电话:010-********
投诉受理人:朱琛
投诉受理人联系电话:010-********
投诉受理人邮箱:zhuchen@cnooc.com.cn

附件1: 评标办法.pdf
,天津市,滨海新区,北京市,东城区,天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食材采购 海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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