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泉公路桥至水月坪段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双泉公路桥至水月坪段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渭河定西市陇西县双泉公路桥至水月坪段治理工程已由甘肃水利厅文件以甘水规计发〔2015〕23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陇西县水利建设管理站,建设资金是中央资金加县级配套资金,招标人为陇西县水利建设管理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渭河定西市陇西县双泉公路桥至水月坪段治理工程项目,该项目对渭河陇西县双泉公路段至水月坪段14.8公里河道进行治理,新建、加固左岸堤防7.84公里,其中新建堤防1.07公里、加固堤防6.77公里。

(二)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监理一个标段。

(三)计划开工日期为2015年12月30日,竣工日期为2016年10月25日,工期300(日历天);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近3年财务状况良好;近3年无介入诉讼仲裁案件,信誉良好。

(一)施工标段:

投标人须具备主营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5年有3项及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经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相应标段施工的能力;投标人的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驻现场的所有施工人员须为投标人的单位注册在职人员(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该人员在该企业社会保险缴存凭证),项目经理须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并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有5年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经历;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有5年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经历;参与本标段工程建设的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应持有水利部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其它特种作业人员应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财务会计人员应持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

(二)监理标段:

投标人须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近5年有3项及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监理经历,具有完成本工程施工监理的技术力量及设备;拟派驻现场的所有监理人员须为投标人的注册在职人员(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该人员在该企业社会保险缴存凭证);监理工程师须持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持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本工程监理需派驻不少于两名监理工程师。

所有参与本工程的投标人须在《甘肃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备案及企业信用管理系统》中进行信用信息备案,并取得《甘肃省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市场从业单位登记备案证》。

(三)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省外建筑企业已办理了进甘备案手续。

(五)根据甘检会〔2014〕8号文件通知中第四条规定,所有参与本工程的投标人必须提供企业所在地市级(或市级以上)检查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并说明未发生行贿犯罪行为。

四、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五、报名方式

1、采用网上报名方式。

2、网上报名请登陆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上报名完成后,请投标单位随时关注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关于本项目相关变更及通知,否则,由变更引起的相关责任自负。

3、未在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注册的企业,报名前须到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注册登记等相关手续(注册方法:请阅读关于征集注册企业会员的公告)。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即日起在《甘肃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备案及企业信用管理系统》中网上报名,并派代表于2015年11月23日~2015年11月27日,每日09时00分~11时30分,15时00分~17时3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在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定西市新城区建设大厦2楼),持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身份证、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出具银行资信证明、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相关证书、五大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岗位资格证书、监理和总监的相关证书、相关业绩(中标通知书及合同)、施工能力的相关证明、以上主要人员在该企业的社会保险缴存凭证、投标人所在地市级(或市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近年内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甘肃省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市场从业单位登记备案证》原件及上述所有资料复印件两套(加盖公章,装订成册)购买招标文件。

(二)招标文件购买费用,施工每份1000元,监理每份500元,售后不退。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2月18日9时00分,地点为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城区建设大厦A-2幢11层第二开标厅)。

(二)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递交须知:

1、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为银行电汇或者网上银行,不接受其他方式的投标保证金;

2、投标人提交保证金的单位名称及公司帐号必须与投标人资格审查表内容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递交。

3、投标人在交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进帐凭证上注明用途和投标项目,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

4、投标人必须在开标前,以银行电子汇划的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并持交纳投标保证金的银行汇划回单原件,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对账,核查投标保证金是否足额到账。对已到账的,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人员在银行电子汇划收款回单原件上加盖财务专用章;未到账的,核查原因,投标单位重新缴纳,再次对账。最终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加盖财务专用章的银行汇划回单原件为足额及时收到投标保证金的依据。

5、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要依据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加盖财务专用章的银行汇划回单原件接受投标文件,否则,拒绝接受。

6、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编号为111306。投标人须在汇款单附言栏内正确填写投标保证金编号及项目名称、标段等内容。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陇西县水利建设管理站 招标代理机构:法正项目管理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恒 联系 人:杨景隆 刘东玲

电 话:151*****814 电 话:180*****990 181*****398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渭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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