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青海地区风电场工业电视采购及伴随服务的招标公告
甘肃、青海地区风电场工业电视采购及伴随服务的招标公告
第1章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甘肃、青海地区风电场工业电视采购及伴随服务
项目编号:合同商谈时确定
招标人: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业主:甘肃中电投新能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景泰风力发电分公司
甘肃中电投新能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会宁风力发电分公司
青海水利水电集团茫崖风电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黄河能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青海黄河能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就甘肃、青海地区风电场工业电视采购及伴随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投标人中标后分别与项目业主签订合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1工程概况
(1)景泰红山风电场一期位于甘肃省白银市景泰县上沙沃镇,电场距离景泰县约50公里,距白银市140km,距离兰州市220km,交通便利,风电场海拔高度在1680m~1860m。景泰红山风电场一期安装有25台上海电气W2000C-99-80型风力发电机组,风机塔筒高80m。本工程为25台风机塔底、机舱及25台箱变旁加装摄像头,因风机通讯光纤无备用纤芯,需安装无线网桥传输视频信号。
(2)会宁风电场位于甘肃省白银市会宁县丁家沟乡,电场距离会宁县约32公里,距离定西市约60km,距离兰州市180km,交通便利,风电场海拔高度在*****~2370m。会宁风电场一期安装有25台明阳电气MY2000C型风力发电机组,风机塔筒高85m。现25台风机塔基和箱变旁均已安装了摄像头,本工程为25台风机机舱加装工业电视。利用风机原有视频通讯光纤传输视频信号。
(3)茫崖宝丰风电场位于青海省海西州茫崖市,海拔为3000米,风电场靠近315国道,西距格尔木市500km,距离西宁市1300km,风电场海拔高度3000m。茫崖宝丰风电场8台东方电气DF110-2500型风力发电机组,风机塔筒高80m;20台金风科技GW121-2500型风力发电机组,风机塔筒高90m。本工程为茫崖宝丰风电场28台风机及20台箱变旁加装摄像头。利用风机原有通讯光纤传输视频信号。
(4)本项目采用“统招分签”的方式与各项目业主单位签订合同。
(5)场站及联系人信息如下表:
序号 | 新能源电站名称 | 服务实施地点 | 距省会城市距离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1 | 景泰风电场 | 甘肃省白银市景泰县上沙沃镇景泰风电场 | 220公里 | 李青龙 | |
2 | 会宁风电场 | 甘肃省白银市会宁县丁沟乡沈屲村会宁风电场 | 180公里 | 孟浩 | |
3 | 茫崖宝丰风电场 | 青海省海西州茫崖市宝丰风电场 | 1300公里 | 蒋生鹏 |
1.2招标内容
1.2.1招标范围
1.2.1.1景泰风电场一期
(1)25台风机每台风机机舱各配置一台高清红外热成像枪型摄像机,25台风机塔底各配置一台高清网络球型摄像机,25台风力发电机组塔筒周边环境及外部箱变区域安装部署一台室外球型摄像机;
(2)安装网络设备及硬盘录像机;管理设备软硬件配置。
1.2.1.2会宁风电场
(1)25台风机每台风机机舱各配置一台高清红外热成像枪型摄像机。风机油品库安装2台半球形摄像机。
(2)安装硬盘录像机和管理平台;管理设备软硬件配置。
1.2.1.3茫崖宝丰风电场
(1)在茫崖宝丰一期风电场8台东方电气DF110-2500型风力发电机组塔筒内及机舱内安装高清摄像头;茫崖宝丰二期风电场20台金风科技GW121-2500型风力发电机组塔筒内及机舱内、20台箱式变压器旁加装高清摄像头。风机机舱为高清双光谱热成像半球型网络摄像机、塔基摄像头为高清红外PTZ半球型网络摄像机,箱式变压器旁为球型网络摄像机。
(2)安装网络设备及硬盘录像机、紧急报警系统、管理平台,中控室安装55寸液晶显示设备。
1.2.1.4如果本条款中未专门提到,但对于对应工业视频终端、网络、管理等方面又是不可或缺的,那么这些软件或装置也应属于供货范围,其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1.2.1.5对于电场本次部署的工业电视系统系统的所有软件及硬件,招标人具有终身使用权。
1.2.2主要工作内容
(1)提供景泰风电场一期、会宁风电场、茫崖宝丰风电场工业电视采购项目所需的软硬件设备的选型、供货、安装调试;主要设备包括摄像头,硬盘录像机、交换机等。
(2)负责对运行维护人员的培训,组织设计联络会及其他技术联络会等。
1.2.3试验和验收
(1)设备安装完成后,进行验收试验及试运行,以验证设备、软件性能和质量是否符合监控要求。
(2)设备到站后由投标人和招标人共同进行设备到货验收;设备试运行10日后,由投标人提交竣工报告,招标人组织竣工验收。
1.2.4工期
(1)合同签订后20日内完成设备供货,合同签订后60日内完成安装调试工作。
(2)具体实施进场日期根据发包方通知为准,总工期不做调整。
1.3资金来源
本项目由项目业主单位自有资金实施,资金已落实。
1.4投标人资格
1.4.1.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工业电视设备(摄像头、硬盘录像机)的生产企业或授权代理企业。
代理企业须提供所代理工业电视设备(摄像头、硬盘录像机)生产企业出具的有效授权书。
同一摄像头、硬盘录像机(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能有一家投标人。如为代理商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作无效处理。
1.4.2特殊说明
(1)投标人须提供用于本项目的摄像头、硬盘录像机、视频解码器、综合管理平台的公安部检测报告。
(2)投标人提供2名及以上具有高处作业证的作业人员名单,并附证书复印件。
1.4.3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5业绩
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5年内,至少具有2项工业电视设备(摄像头、硬盘录像机)采购安装项目业绩(附合同复印件)。
1.6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7招标文件的获取
1.7.1发售时间:2023年7月31日~2023年8月4日
1.7.2发售地点: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48号假日王朝酒店五楼报名室(1)
1.7.3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伍佰元整(银行转账形式),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无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
1.8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文件必须于2023年8月22日北京时间9:30时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招标人,送达地点为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48号假日王朝酒店五楼开标室。
1.9其它
1.9.1投标人应填写报名申请表。
1.9.2报名时须携带投标人的单位有效证明(介绍信或授权书)、营业执照(副本)、本人身份证。
1.9.3本次招标公告将在、青海项目信息网同时发布。
注:投标人无需现场报名,对本条规定的资料加盖单位公章扫描后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邮箱后,电话联系招标代理机构人员即可完成报名。
1.10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10.1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异议联系方式
地点: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48号假日王朝酒店五楼报名室(1)
联系人:芦永霞
电话:0971-*******
电子邮箱:hhnyzbb*******@vip.163.com
邮编:******
1.10.2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支付
单位:青海黄河能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青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河电力支行
帐号:400*****4105017
投标人将购买招标文件电汇后的银行回单拍照或扫描后发送至电子邮箱,代理机构人员将根据银行回单发售招标文件。银行回单注明投标人的单位名称、所购买招标文件的项目名称。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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