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区城乡供水提升改造建设项目-监理标,检测标,其他标
博山区城乡供水提升改造建设项目-监理标,检测标,其他标
1.招标条件
博山区城乡供水提升改造建设项目已经 淄博市博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以“ 博行审核字[2022]2号” 批准建设, 项目法人和招标人为 淄博博山乡村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 山东三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对该项目监理标,检测标,其他标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和招标范围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水源工程、规模化供水工程、小型供水工程、供水管网老化村和无管网村改造工程、单村供水标准化建设工程、城乡供水计量设施智能化六大部分,具体以招标文件为准。。
本次招标为3个标段。监理为1个标段,博山区城乡供水提升改造建设项目(EPC)总承包为1个标段,检测为1个标段。。
本次招标为 3个标段。
监理标: 监理标
标段内容:
建设项目范围内的所有工程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的监理。
资格审查项:
1.资质证书. 2.营业执照. 3.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4.拟任总监理工程师近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退休返聘人员的人身意外险). 5.授权代表是否为固定投标人员 . 6.项目总监的监理工程师注册证. 7.固定投标人近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8.总监理工程师的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9.投标保证金凭证.
其他工程标: 博山区城乡供水提升改造建设项目(EPC)总承包标
标段内容:
提供本项目建设范围内的勘察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勘察(详勘)、测量、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变更设计、施工阶段的配合服务、设计变更及分项验收、竣工验收等事项】采购、施工、竣工试验及验收(含试运行)、移交及保修等工作,对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全面负责,并对与总承包相关联的工作提供支持、配合和服务等。
资格审查项:
1.资质证书. 2.营业执照.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5.授权代表是否为固定投标人员 . 6.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7.固定投标人近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8.承诺落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实名制管理、工资专用账户、分包企业委托施工总承包企业通过银行代发农民工工资等制度(施工合同额300万以上且工期超过3个月、累计使用农民工人数达到30人的,需承诺将本项目纳入山东省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平台管理),按月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落实欠薪清偿责任。. 9.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投标时提供). 10.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资格及其近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退休返聘人员的人身意外险). 11.施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承诺书(施工项目负责人已承担一个及以上在建工程施工项目的以及发生变更 6 个月内的,均不能参加本项目投标). 12.投标保证金凭证.
质量检测标: 检测标
标段内容:
对博山区城乡供水提升改造建设项目进行全面质量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
资格审查项:
1.资质证书. 2.营业执照. 3.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4.授权代表是否为固定投标人员 . 5.固定投标人近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6.项目负责人的职称证或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员资格证书. 7.项目负责人近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退休返聘人员的人身意外险). 8.投标保证金凭证.
3.规模
小型
4.资金来源
企业投资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监理标要求投标人为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或监理综合资质的独立法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合同的能力;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同时具备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水利部颁发的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已承担两个及以上在建水利工程监理项目的以及发生变更6个月内的,均不能参加本项目投标。 5.2博山区城乡供水提升改造建设项目(EPC)总承包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要求: 5.2.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①工程勘察 (岩土工程) 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专业乙级(含)及以上资质;③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及以上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含)及以上资质证书,具备企业注册地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施工能力; 5.2.2拟派人员资格要求:①施工负责人要求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且必须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必须是在投标人单位注册、6个月内未发生变更且无在建项目。②设计负责人要求具有水利水电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③勘察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 (岩土) 执业资格(可由设计负责人兼任) 5.2.3博山区城乡供水提升改造建设项目(EPC)总承包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不得超过两家。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5.3检测标:投标人须具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岩土工程、混凝土工程、量测类、金属结构类、机械电气类5个类别)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拟投入本工程所有检测人员须是本企业固定人员,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水利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或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员资格证书。 5.4未经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信用信息平台)公布信用信息的市场主体,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凡由水利部或工程所在地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其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进入水利建设市场或列入黑名单的,或被有关部门实行联合惩戒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5.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6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5.7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5.8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八条失信被执行人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相关规定,具有上述情形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5.9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5.10本次招标博山区城乡供水提升改造建设项目(EPC)总承包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其余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6.其他要求或说明
6.1 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潜在投标人可根据具体情况自行查勘。 6.2 本项目按监理标、博山区城乡供水提升改造建设项目(EPC)总承包标,检测标的顺序评审。如前一标段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后续不再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 6.3 本项目各标段均采用电子标。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山东省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
8.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上公开企业信用信息。
8.2 参与电子标的投标者,请于2023-07-29 08:30:00~2023-08-02 17:00:00(北京时间),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水利项目交易系统”,明确所投标段,下载招标文件。
8.3 其他说明:潜在投标人须于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截止前确认参与项目投标并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淄博博山乡村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山东三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 张汉卿 | 联系人: 袁经理 |
联系电话:0533-******* | 联系电话:0531-********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sdsyzgs@126.com |
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博山区城东街道财富大厦21楼2119室 |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2000号舜泰广场6号楼2101号 |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提升改造 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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