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公务用车定点维修项目框架协议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东营市公务用车定点维修项目框架协议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东营市公务用车定点维修项目框架协议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东营市公务用车定点维修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供应商登录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入对应界面,自行下载电子征集文件。因未及时下载征集文件所造成的后果,供应商自行承担。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08-29 09:0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GP370*****020**********
项目名称:东营市公务用车定点维修项目
预算金额:0.0042万元
最高限价:0.0042万元
采购需求:
标的 标的名称 数量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本包预算金额(单位:万元)
A 东营市公务用车定点维修项目 1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面向所有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本政府采购项目响应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2)投标人近三年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现场查询,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对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但已过限制期的除外)】。(3)供应商必须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二类(含)以上汽车维修资格证书或已取得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备案的二类(含)以上汽车维修资格。(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投标均无效。 0.******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征集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面向所有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本政府采购项目响应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2)投标人近三年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现场查询,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对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但已过限制期的除外)】。(3)供应商必须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二类(含)以上汽车维修资格证书或已取得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备案的二类(含)以上汽车维修资格。(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3年7月31日8时30分至2023年8月5日8时30分,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供应商登录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入对应界面,自行下载电子征集文件。因未及时下载征集文件所造成的后果,供应商自行承担。
3.方式:凡有意参加本次采购的供应商必须于获取征集文件期限内进入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http://www.ccgp-shandong.gov.cn)进行注册并网上报名,同时进入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http://ggzy.dongying.gov.cn/)进行注册及下载征集文件,否则投标无效。注:未注册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的供应商须登录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点击首页右侧“系统入口”模块的“供应商注册”进行注册。未办理东营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主体信息库入库手续的企业,请登录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dongying.gov.cn/)查看“服务指南”查看“主体信息库注册申报流程”及“CA证书办理及激活操作说明”,按程序办理完成入库手续后再自行免费下载电子采购文件。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交易乙方会员端操作手册”(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
4.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截止时间:2023年8月29日9时0分(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23年8月29日9时0分(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东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补充事宜:本项目为预采购项目,项目存在取消或者终止采购的可能性。本采购金额为预估金额,实际以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单价进行填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东营市东营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本级
地 址:东营市东营区宁阳路89号(东营市东营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本级)
联系方式:0546-*******(东营市东营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本级)
2、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山东鲁投招标有限公司东营分公司
地 址: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县(区)北一路722号华凌大厦号1713
联系方式:185*****6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芹芹
联系人电话:185*****669

标签: 公务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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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鲁投招标有限公司东营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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