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山县人民法院审判综合楼高清监控报警系统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独山县人民法院审判综合楼高清监控报警系统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独山县人民法院审判综合楼高清监控报警系统采购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贵州省智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独山县人民法院(采购单位)委托,就独山县人民法院审判综合楼高清监控报警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采购人:独山县人民法院

二、项目编号:GZZC(CG)2015-045号

三、采购项目名称:独山县人民法院审判综合楼高清监控报警系统采购项目

1.采购数量及要求:高清监控报警系统共计61个摄像机(其中红外网络高清枪机45个,红外半球网络高清16个),摄像机电源61个,汇聚千交换机3台,中心千兆交换机2台,4个报警按钮,16个拾音器,硬盘30块,NVR2台,操作台2套,专业显示器2台,网线、电源线、穿线管、PVC线槽、立杆等,详见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

2.采购预算:241900元;

3.采购项目内容:包含本采购项目产品的生产、运输、安装、成品保护、验收以及保修等全部工作内容;

4.期限要求:供货期10个自然日。签订合同起,10天交货,20天完成设备安装调试。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应根据《政法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要求进行规定,即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加投标;
3、供应商营业执照应有与本项目相符的经营范围;
4、供应商须具备国内工商登记注册并已按规定时间通过年检,具有本次采购项目的生产或经营销售代理资格,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及所要求的服务;

5、无弄虚作假行为的记录(如有劣迹记录或提供虚假材料骗取参与谈判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谈判资格,已成交的取消成交资格并追究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二)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且有能力提供采购货物及服务的供应商均可参加报价,报名及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审查,并附二份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

3、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4、非生产厂家参加投标,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原件;

5、供应商须有贵州省公安厅的安防备案证书B类以上资格备案证明原件;

6、法定代表人到场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人到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竞争性谈判文件发售时间:2015 10 26 0900分-2015 10 28 16:00(上午9时到下午16时正常上班时间内)。

六、竞争性谈判文件发售地址:独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独山县老三小内)

七、竞争性谈判文件发售价格:300元/份。

八、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10 月 29 日 15 时00 分

九、竞争性谈判时间:2015 10 29 15 时00 分.

十、竞争性谈判地点:独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独山县老三小内)具体开标室于当日在独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区获取。)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独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同时发布。

十二、招标代理机构:贵州省智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琳、何俊
联系电话:****-*******

传真:****-*******

地 址:都匀市斗篷山路23号西苑大厦12层C2

十三、采购人:独山县人民法院

联系人:刘剑

联系方式:180*****481

机构名称: 贵州省智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15年10 月 26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综合楼 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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