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大学国际文化交流学院2023年“汉语桥”来华团组交流项目二次校内磋商公告
兰州大学国际文化交流学院2023年“汉语桥”来华团组交流项目二次校内磋商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兰州大学国际文化交流学院2023年“汉语桥”来华团组交流项目 | ||
品目 | 服务/商务服务/旅游服务 | ||
采购单位 | 兰州大学 | ||
行政区域 | 甘肃省 | 公告时间 | 2023年07月28日 21:59 |
开标时间 | 2023年08月03日 09:00 | ||
预算金额 | ¥24.******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周老师 | ||
项目联系电话 | 0931-******* | ||
采购单位 | 兰州大学 | ||
采购单位地址 | 兰州市城关区天水南路222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刘老师 曹老师 0931-******* zbk@lzu.edu.cn | ||
代理机构名称 | 浩鑫致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民主西路9号(兰州SOHO)10层1014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张调调 刘欣 181*****212 189*****297 **********@qq.com | ||
附件: | |||
附件1 | 兰州大学国际文化交流学院2023年“汉语桥”来华团组交流项目磋商文件(二次).pdf | ||
附件2 | 兰州大学电子招投标系统使用指南(证书办理与项目登记投标)0608.pdf |
浩鑫致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兰州大学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兰州大学国际文化交流学院2023年“汉语桥”来华团组交流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兰州大学国际文化交流学院2023年“汉语桥”来华团组交流项目
项目编号:LZU-2023-172-FW-CS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093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兰州大学
采购单位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天水南路22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刘老师 曹老师 0931-******* zbk@lzu.edu.cn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浩鑫致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调调 刘欣 181*****212 189*****297 **********@qq.com
代理机构地址: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民主西路9号(兰州SOHO)10层1014室
一、采购项目内容
标段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第一标段 | “汉语桥”来华团组交流项目- 乌兹别克斯坦学生暑期夏令营(8天) | 20名学生+1名随行人员 |
第二标段 | “汉语桥”来华团组交流项目-哈萨克斯坦教育工作者暑期参访团(7天) | 11名教育工作者+1名随行人员 |
“汉语桥”来华团组交流项目-韩国教育工作者暑期参访团(7天) | 11名教育工作者+1名随行人员 | |
第三标段 | “汉语桥”来华团组交流项目-格鲁吉亚教育工作者暑期参访团(7天) | 11名教育工作者+1名随行人员 |
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项目采购需求
二、开标时间:2023年08月03日 09:00
三、其它补充事宜
1.电子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方式:响应文件通过兰州大学投标程序客户端上传到兰州大学电子招投标系统(供应商),供应商在兰州大学投标程序客户端上传响应文件时,在资格审查文件、商务响应文件、技术响应文件、其他附件材料部分各上传完整的响应文件,无需拆分。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截止时间登录“兰州大学电子招投标系统(供应商)”参加开标,并应自行签到,签到完成后在开标时间开始起半小时内自行完成开标解密,超过半小时未解密的视为无效响应。详见操作说明(见附件)。
2.递交纸质响应文件注意事项:
邀请供应商授权代理人到开标现场参加磋商,磋商结果在网页公布,接受广泛监督。若触犯相关法律规定,供应商应承担所有法律责任。开标当天供应商授权代理人须携带纸质版响应文件参加开标会议,未递交纸质版响应文件的,视为未递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将附表1填写完 成后请将word版 +PDF扫描版于开标截止日前发送至zbk@lzu.edu.cn,邮件主题:项目编号+入校原因+预约登记表。预约人员须持身份证入校,并配合门卫进行身份核验,若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导致无法进入学校的,责任自负。
3.未尽事宜详见第二章磋商须知前附表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24.******0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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