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第2015-10938号信息--上海市2016、2017年度公务用车协议供货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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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人委托,对下述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上海市2016、2017年度公务用车协议供货
2、招标编号:shcg15-10938
3、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要求:
上海市2016、2017年度公务用车协议供货项目采购符合本市公务和执勤执法车辆配备标准的乘用车和客车,共分为两个包件,第一包为油动力车,第二包为新能源车(含油电混合动力车)。
具体项目内容、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相应规定为准。
4、交付地址:上海市(包括郊区、县)。
5、交付/服务日期:按合同约定执行。


二、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其它资质要求:

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
3.2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等各类供应商采购。
3.3投标人应为中国境内的汽车生产制造厂商或其授权的中国境内最高级别专业销售公司(需提供制作厂商授权书),不接受其他任何级别的代理商作为直接投标人。
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等各类供应商采购。
4、本次招标需要网上投标,投标人必须获得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认证证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和时间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5年11月28日 00:00:00登录“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网” (http://www.shzfcg.gov.cn),在网上招投标系统中上传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等原件彩色扫描件,提出开通网上投标申请。申请通过后,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按采购公告要求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网(http://www.shzfcg.gov.cn)上实施采购的项目,按以下方法操作:供应商通过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上“供应商平台→CA证书登录”成功后,可先查看“网上投标视频演示”,并按照“上传附件说明”中的要求制作附件和设置本地浏览器。如供应商网上投标仍有困难请致电:********或携带CA证书到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信息管理科进行处理。
四、接受投标、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1、网上接受投标时间:2015年11月18日 00:00:00至投标截止。
2、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5年12月03日(星期四)09:00,(以网上招投标系统显示时间为准)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网上投标地址: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网 (http://www.shzfcg.gov.cn
2、投标地点:上海市大连路515号802室
3、开标地点:上海市大连路515号采购中心会议室。网上投标成功的投标人,可于投标截止时间1小时后通过数字认证证书登陆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网上投标系统”,下载开标记录。
愿意参加开标仪式的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可持网上投标回执准时出席。
六、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网”和电子邮件通知,请投标人关注。
集中采购机构: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上海市大连路515号
邮编: 200082
联系人:解继涛
电话:***-********
传真:***-********
Email:xjt@shzfcg.gov.cn
采购人:上海市财政局
地址:上海市肇嘉浜路800号
邮编:200030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6
传真:***-********-****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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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公务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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