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松镇环卫处设备招标公告
抚松镇环卫处设备招标公告
抚松县抚松镇环卫处设备询价采购
根据抚松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下达的政府采购任务通知书,抚松县政府采购中心对下列项目进行国内公开询价采购,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提交密封报价。
一、项目名称:抚松县抚松镇环卫处车辆轮胎设备询价项目
二、项目编号:FSZFCG--*******
三、项目预算:279,340元
四、相关参数:抚松县抚松镇环卫处车辆轮胎设备参数
(由采购单位负责编制)
(参数要求:原生胶、正品轮胎 )
车 型
台数(辆)
型号
数量(条)
50型铲车
2
23.5-25
8
35型铲车
1
17.5-25
4
后八轮
3
1100R-20
30
豪沃后八轮
2
1200R-20
20
压缩车
1
900R-20
6
摆臂车
1
900R-20
6
洒水车
1
900R-20
6
141标箱
1
900R-20
6
自卸餐饮压缩车
2
700R-16
12
清扫车
1
700R-16
6
洗刷车
1
1000R-20
6
自卸翻斗
3
900R-20
18
大发
1
165/70R14
8(其中雪地胎4条)
大发
1
175/70R14
8(其中雪地胎4条)
福田
1
825R-20
6
LW220型铲车
2
1670-20
8
勾臂垃圾车
2
600R-13LT
12
长城皮卡
1
235/70R16
8(雪地胎4条)
交货地点:抚松县环卫处
单位负责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37*****009
五、报名时间:2015年11月13日-11月17日(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抚松县新城政府采购中心。
抚松县政府采购中心联系方式:****-******* 186*****006
报名时请携带a、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附复印件加盖公章);b、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附复印件加盖公章);c、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附复印件加盖公章)D、缴纳社保纳税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E、无重大犯罪证明原件,F、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上写联系电话及报名项目)。
六、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及以下规定
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本次投标报价的供应商必须是具有合法经营手续,具有良好履约和服务能力。
3、商品质量要求:投标人必须保证所报价的商品是原装合格产品,否则采购中心将取消其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
4、售后服务:投标人应在报价文件中做出明确的、最优质的质量和服务承诺。
七、报价文件递交:供应商应按照询价通知书要求编制和递交报价文件,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或者未按询价文件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均为无效报价并予以拒收。
八、开标后,由评标专家与采购人代表组成询价小组独立评标,在全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题下,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定成交供应商。
九、开标时间:2015年11月24日下午两点,会议地点:抚松县抚松镇环卫处,届时请供应商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按携报价文件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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