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漠运输分公司环保服务处理物运输服务招标公告
沙漠运输分公司环保服务处理物运输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 沙漠运输分公司 环保服务处理物运输服务 |
项目概况: | (1)项目内容:中国石油运输有限公司沙漠运输分公司(以下简称沙漠运输分公司)是主要提供专业化油田物资运输配送服务的企业,业务范围覆盖 塔里木油田公司探区。为了切实做好运输保供工作,除自有运力以外,现通过 竞争性谈判 方式选择一批符合条件的公路运输服务承运商作为后备补充运力,承运沙漠运输分公司环保服务处理物运输和机具使用服务。 (2)采购条件落实情况:本项目由分公司自筹资金;对外承揽项目,已与甲方签订合同或取得相关承诺 2. 项目资金 (1)计划资金:950 万元/年(运输9%的税、机具6%的税) 1. 采购范围为:中国石油运输有限公司沙漠运输分公司环保服务处理物运输及机具使用 2. 服务地点:塔里木油田公司探区 3.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1年 4. 结算方式:以实际发生工作量和采购人审定结果为准,采购人对运费结算凭证审核完毕后,通知服务商开具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待采购人收到上游托运方支付的运费后根据资金计划通过银行转账、商业承兑汇票或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至服务商账户,双方协商一致,不少于50%费用采购人采用承兑汇票或银行承兑汇票方式向服务商支付。若服务商未及时提供发票,采购人将顺延支付运费,跨年发票不予结算。合同签订前,服务商需向采购人指定账户缴纳合同款的2万元作为履约保证金,如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服务商发生违约情况,采购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合同期满60日内,采购人退还履约保证金。" |
项目单位: | 沙运司 |
项目类别: | 服务类 |
项目分类: | 三类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1. 响应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与本谈判项目相应的服务能力和合同签订的能力,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 2.承运商须提供中国石油运输有限公司市场准入证。 3.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接受母公司与子公司或有股权关联或有管理从属关系的企业同时参与响应。 4. 资质要求:取得普通货物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5. 业绩要求:响应人自2020 年 1 月 1 日至响应截止之日期间实施过类似项目,提供合同等相关证明。 6. 财务要求: 2020 年 1 月 1 日至响应截止之日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记录;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企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响应人应提供 2022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主要内容页(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影印件。如无审计报告则出具加盖公章的 2022 年 12 月份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影印件。 7. 车辆及驾驶人员要求: (1)车辆要求:响应人提供满足要求的运输车辆不少于5台和机具不少于1台,且必须在使用年限内,以行驶证注册日期为准,所有车辆设备均归属响应人自有(提供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辆登记簿、道路运输证);车辆必须安装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和标准的卫星定位监控终端:承运商车辆必须能接入相应监控平台,对车辆运行状态有效监控。响应车辆需提供有效的强制保险和第三者责任险。 (2)驾驶人员要求:每部车辆需配置一名驾驶员,年龄不得超过55岁,有效的驾驶执照。(提供驾驶证、运输从业资格证)。机具驾驶员需持合格有效的建设机械施工作业操作证或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技能岗位施工操作证,且在有效期内,操作人员身体健康,无高血压等慢性病;年龄不得大于55岁;操作经验1年以上。 8. 信誉要求: (1)响应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2) 2020 年 1 月 1 日至响应截止之日,未发生重(特)大交通责任事故。 (3)截至开标日未被中石油同级(及以上)企业通报或列入黑名单;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响应资格的。 9. 诉讼及仲裁情况要求: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至响应截止之日期间未发生过对响应人影响重大的诉讼案件,提供相关证明。 10. 其他要求: (1)响应人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项目负责人应持有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石油运输有限公司承包商HSE培训合格证。如无有效的HSE培训合格证,响应人应承诺中标后及时参加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石油运输有限公司组织的外部承包商关键岗位HSE培训,并取得外部承包商关键岗位HSE培训合格证书。 (2)响应人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合格证明》(提供彩色扫描件)。 (3)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谈判响应网暂停或取消响应资格的。 (4)车辆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污染事故、交通事故等与甲方无任何责任。 以上条款如不满足,将否决其参与资格。 |
采购文件的获取: | 发售开始时间:2023年7月28日18:00(北京时间); 发售结束时间:2023年8月1日18:00(北京时间); 凡有意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应将单位营业执照、开户行许可证、供应商资格要求相关资料加盖供应商印章,注意:扫描成一张pdf格式发至liub004@cnpc.com.cn邮箱,在发送邮件中注明公司名称、谈判意向、联系人及电话.未按要求报名一律不予通过审核。 |
项目单位联系人: | 刘勇 |
项目单位联系方式: | 137*****222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 刘斌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99*****464 |
其他: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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