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污水处理站药剂一批采购采购公告

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污水处理站药剂一批采购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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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 -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污水处理站药剂一批采购-询价采购公告

一、项目概况

污水处理站药剂采购 (项目名称)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价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1项目名称

 污水处理站药剂采购。 

1.2采购单位

 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 

1.3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

 院拨。 

1.4采购项目概况

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污水处理站承担着生活污水全流程水质监测及处理工作,准确把握污水水质的变化,确保污水处理后达标排放。在日常运行过程中,需要多种药剂,由于污水处理站库房空间有限,各药剂需根据工作进度定期分批供给。

1.5采购方式

询价采购。

1.6成交供应商数量及份额

 一家。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

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污水处理站承担着生活污水全流程水质监测及处理工作,准确把握污水水质的变化,确保污水处理后达标排放。在日常运行过程中,需要多种药剂,由于污水处理站库房空间有限,各药剂需根据工作进度定期供给。

为了使供方提供的产品能够达到需方采购产品的全部要求,希望供方仔细认真阅读本技术规格书,并按此中要求进行响应。

供方在提供本产品时,必须充分考虑需方的特殊要求,在采购过程中应与需方进行充分沟通,以保证产品能稳定使用。

供货方所供产品除满足本技术要求以外,还应符合现行国家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

采购明细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预计2年需求量

包装要求

备注

1

聚合氯化铝(PAC)

A1含量大于31%,盐基度55%-75%,水不溶物≤1,PH:3:4

112

25公斤/袋

按需分批供货,1-2天送货上门,专人卸货。

2

乙酸钠

(碳源)

粉剂无水无磷型,醋酸钠含量60%,PH值7.5-9.0,氯化物(CL)≤0.04

240

25公斤/袋

按需分批供货,1-2天送货上门,专人卸货。

3

次氯酸钠

氯含量大于10%

液体

52

吨桶装配,必要时可提供25公斤/桶分装

须专用设备分次加注,每次最多2吨/次,按需提供,1-2天送货上门,专人卸货。

4

聚丙烯酰胺

阳离子,分子量1200万以上

4

25公斤/袋

按需提供,1-2天送货上门,专人卸货。

2.2特殊要求

2.2.1第3项次氯酸钠属于危化品,须严格按照危化品送货要求执行,如危化品专用车辆送货,完全符合原子能院进院报备手续。按次供应,频率约为20天一次,每次按所需吨数订购,最多2吨/次,要求供方有专业加注泵及泵管,直接导入器皿中。

遇突发事件或节假日、北京市交通管制、限行或重大活动“四停一封”限制时,不得延误送货影响甲方使用,必要时可提供25公斤/桶分装,且不单独收取桶装费。

2.2.2以上预计需求量仅供参考,实际以最终供药量结算。按需提供,甲方电话通知需求药剂种类和数量后,1-2天送货上门。特殊情况下,要求2-3小时内送到,每次供货须提供药剂的检验报告。

交货地点: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污水处理站。

2.2.3供方不能以节省送货费用为由,要求甲方集中送货,均以甲方要求的送货数量和送货时间为准,出现延迟送货情况,甲方有权终止协议,并要求供方赔偿因延误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2.2.4供方运输及装卸过程中需佩戴相应防护用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执行。

2.2.5送货须专业人员跟随,负责卸货至指定地点,不单独收取卸货费。

2.2.6供方严格执行原子能院进院车辆及进院人员要求,不符合要求不得进院,如物流车辆、快递车辆、出租车辆、货拉拉等车辆不得进院,视为不具备供货服务能力。

2.2.7供应商应充分考虑突发事件或节假日、北京市交通管制、限行或重大活动区域管制等各种原因造成的未能及时、全面履行服务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供方全部承担。因此类原因而多付的服务成本,应由供方自行承担。

2.2.8中标后,不能按照上述要求完成供货,终止与中标方合作,如果所供产品影响我单位正常生产运行,永久列入院方供应商黑名单。

2.3质量要求

 (1)供货方按厂家质量体系要求对该产品质量负责;

(2)供货方确保产品的技术指标符合国家、行业或其他相关标准并出具质检报告,适于运输和储存,由于乙方提供的产品质量问题导致运输途中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担。

(3)供货方应将物资安全运输到合同指定地点;

(4)供货方须承担所有运费及装卸费。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参与本项目报名的供应商应依法成立并在中国合法注册、经营及有效存续且具有履行能力,要求资质上传平台。参与本项目报名的供应商应具备销售化工产品营业范围;具备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危险货物运输)或者与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危险货物运输)的单位签订的有效期内的合作协议。

(2)业绩要求:提供相关项目的业绩证明。

(3)信誉要求:参与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不得存在报价资格被取消,财产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 。

(5)其他要求: / 。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不同供应商之间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2)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3)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根据中国核工业集团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

(6)其他:供应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的报名、下载文件、报价等环节实施过程中,如出现IP地址一致等异常情况时,采购单位将视情况决定对IP地址出现异常的供应商进行调查或直接采取处理措施。采购单位如进行调查的,供应商有义务配合调查并按要求做出回应,如供应商未按采购单位要求及时回应的,则采购单位有权根据已知资料和情况做出相关处理决定。

3.3本次采购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4.询价采购文件的获取

电子版采购文件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进行发布。供应商已注册为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会员的,可直接登录报名;其他有意向的供应商请于采购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在线注册,交纳相关费用及应答保密承诺函的签署盖章(格式见主页服务中心),点击报名前需上传标书款汇款回执单、保密承诺函、营业执照(以上三个文件需连续扫描为一个PDF文件后上传),报名文件经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如有)审核后方可下载采购文件。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将在发售期结束后自动关闭报名入口,未能按时完成报名、购买采购文件相关工作的供应商不得参与项目应答。

因供应商未能按上述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上传错误的缴费凭证、提交的报名文件不符合要求,造成无法报名、报名错误等情况的,供应商须自行承担责任。

5.应答文件的递交

递交应答文件方式: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网络递交电子版应答文件(同时须在平台上进行报价,如有多轮报价须多次提交报价文件)及线下递交纸质版应答文件,如有纸质版文件请递交到北京市房山区新镇三强路1号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集采中心。

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应答截止时间): 2023   年 8 月 7 日 09 : 00 

应答文件应按采购文件规定时间递交,逾期未提交的视为主动弃权本项目。

6.应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采购单位在本项目提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 不公开(公开或不公开)开启应答文件,地点为应答文件递交地点。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价采购公告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上发布。

8.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 

地址: 北京市房山区新镇 

联系人: 张老师 

电话:010-********

电子邮件:  / 

9.其他说明

供应商须遵守采购单位的保密规定(见保密承诺函)。

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公告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10.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

10.1 报价中应包含卖方将货物运送至买方指定交货地点并交付给买方指定收货人之前的所有费用(DDP价格,包括但不限于成本及利润、增值税及其他税费、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仓储费、耗损费等)。参与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需将加盖公章的分项报价明细单扫描版上传,其中报价有效期不得少于90日,否则视为无效。

10.2 应答文件、报价文件可按照应答文件模板提供相应材料,报价供应商应在应答文件中提供应答方案。

10.3未在线报名、未在线报价、逾期上传/送达的、未上传或未加密后上传的或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的应答文件,采购单位不予受理。

10.4 通过审核报名未下载采购文件,直接上传应答文件报价的,我方将取消该供应商本次参与资格,并直接列入黑名单。

10.5 如经评审后确定的供应商不在《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合格供应商名录》或《中国原子能研究院供方名录》”中,需进行“合格供方评价”后方可签订合同。如供应商资质不满足合格供方评价要求,将自动取消此项目供应商资格。

10.6 参与项目报价的供应商不得直接或间接向我单位人员提供任何形式的回扣或好处费等不正当利益(包括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等),否则一经发现将取消潜在供应商资格。

10.7 如果我单位人员有向参与报价的供应商索取财务(包括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等)或要求提供非工作所需的资助或便利(如安排亲属工作、安排出国出境等)等行为,该公司有权且应该及时向我单位纪检监督部举报(举报电话:010-********)。

采购单位: 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 

 2023   年 7 月 29日


,北京市,房山区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药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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