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大道及配套基础设施工程PPP项目散装水泥运输竞价
高新大道及配套基础设施工程PPP项目散装水泥运输竞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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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大道及配套基础设施工程PPP项目散装水泥运输竞价
项目概况:
中交西南物资有限公司散装水泥物流招标
(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高新大道项目)
1. 本询价邀请是为中交西南物资有限公司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高新大道项目选取有一定运输实力的水泥物流承运商,确保项目物资供应。
2. 交货期:本项目交货期暂定从2023年7月起至2025年12月止,实际承运时间以工地施工时间为准。本次询价邀请的数量暂定为2万吨,实际承运以工地需求量为准。
3. 包件A
运输起止地点:
(1)起运地点:邻水红狮水泥有限公司邻水县四海乡大塘村
(2)交货地点: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中交四航局南充市高新大道及配套基础设施工程PPP项目施工现场。具体数量如下:
(3)运距:平均运距约155km(仅供参考,以投标人自行勘察的数据为准)。
4. 运输商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保证自有车辆不低于5台,且从事运输服务业不低于2年。
5. 运输车源
投标人应保证安排足够的运输车辆承运招标人的货物(配置到现场的车辆应不低于5台。)
6. 运输过程控制
6.1操作流程
(1) 招标人发出运输指令(2)投标人回复认可书(3)招标人装货(4)双方验货签收,货物数量以招标人委托的供应商或厂家、投标人双方共同清点确认的数量为准,装运完毕后1小时内将《发货单》(或《装运单》)扫描传给招标人指定的负责人(5)发往目的地交货(6)收货单位验签(7)验收后取回单,卸货完毕后1小时内将目的地签字确认的《发货单》(或《装运单》)扫描传给招标人指定的负责人(8)将回单交回招标人(9)双方对账、结算,投标人开具等额的运输发票后招标人支付运费。
6.2运输承担的职责
6.2.1、投标人接受招标人的委托,为其提供水泥运输服务。投标人必须保质保量做好招标人保供工作、确保招标人水泥需求。应及时操作转运货物,安全、准时、准确地将货物运至招标人指定的目的地。在运输过程中,运输车辆未到达招标人指定卸货点以前,因项目工地要求,需要临时更换达到的拌合站,投标人需无偿配合招标人的运输调度工作,不得以道路泥泞、车辆车况不佳、驾驶员技术不够等为理由,拒绝招标人的运输调度。当运输货物到达目的地后,若收货方对货物有任何意见,驾驶员应立即与投标人负责人联系,并将情况及时通知招标人。
6.2.2、投标人必须固定承运车辆,将具体承运车辆书面通知招标人;如有增加(或调整)须书面通知招标人。投标人提货车辆在水泥厂提货期间,因装运散装水泥而开启、关闭散装罐车罐体上部封盖或装运袋装水泥、盖篷布、或移动车辆等业务由投标人负责。
6.2.3、投标人保证安排足够的运输车辆承运招标人货物(配置到现场的车辆应不低于5台。)运输车辆须在接到招标人书面通知后 2 小时内到达起运地,若因特殊情况,如自然灾害或交通事故造成货物无法准时到达,投标人必须及时通知招标人,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6.2.4、投标人应当购买整车险等运输保险、驾乘人员保险保险费用已经包含在运输费用内,不再另计。投标人在交货前、货物的安全及运输车辆、司乘人员的安全由投标人全权负责,在招标人确认前交货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及对第三方的伤害均由投标人负责。
6.2.5、投标人在承运过程中发生货物被盗、丢失、货损、交货不清、货物破损等,应承担全部责任和损失。投标人须对所承运的货物做好清点工作,并按招标人要求办理签收及发货手续,双方办理完发货手续后,货物的数量和安全以及完好性有出入的,均由投标人承担所有损失。
6.2.6、运输数量的计量方法及合理损耗:投标人在收货地点的签收人必须为收货单位向招标人指定的人员,在收货单上须有工地收货人亲笔签收的数量、签收日期和签名,否则以货物流失承担责任。投标人应保证工地收货人亲笔签收的数量与水泥厂出厂数量一致,如出现数量偏差等情况,合理磅差为3‰,若超出3‰部分,由投标人承担磅差亏损。
6.2.7、货物发出后,投标人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间范围内将货物的工地签收单据交由招标人。
6.2.8、未经招标人书面准许不可以将招标人委托的服务事项进行转委托。
7. 本次投标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当招标结果公布,投标人被确定为中标人,双方签订运输合同后,招标人将实际发生业务货款中扣留3万元运输款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双方签订合作终止协议生效后90天内返回给中标人。
8. 高新大道及配套基础设施工程PPP项目联系人:张树铭,181*****333,本次邀请招标不组织现场勘察,请自行考察确定运输路线及费用。
9. 本次报价均为含税到货价(含9%增值税),投标人将货物从起运地送达招标人指定到货地点前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 调价方式:本次邀请招标执行固定价结算。投标单位要充分考虑交通运输政策变化及燃油市场价格变化及其他影响汽运价格的因素,包含卸车费,合同执行期间,价格不予调整。
11. 结算及付款:按月结算,每月20日,承运方凭施工方签认的收货单与买方办理运输结算,并据此开具运输专用发票,买方在收到发票后30日内支付全额运费;付款方式:现汇。
12. 本次询价邀请不设定限价,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投标最低价中标。
13. 在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平台给出报价即视为默认本说明以上各项内容及附件中的合同内容。
14. 如有问题请致电180*****898张伟。
中交西南物资有限公司
2023/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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