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养楼工程招标公告

营养楼工程招标公告

广州市精神病医院江村营养楼工程项目,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广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已具备施工条件,决定工程项目进行施工公开招标,现将具体事宜公布如下:

一、工程名称:广州市精神病医院江村营养楼工程项目;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精神病医院;

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四、建设地点:广州市芳村区明心路36号;

五、建设规模:投资约100万元;

六、招标内容:本次招标范围是广州市精神病医院江村营养楼工程的土建、装饰、装修、给排水、电气、消防报警、防雷接地等工程。

七、资格预审合格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独立法人,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 投标单位应具有建设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的资质;其施工企业必须在广州市建委办理年度登记备案;拟派的项目经理具有三级以上(含三级)项目经理资格或相应级别的建造师并在市建委备案;具有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三年内在广州地区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承包范围内方可承包的工程。)

八、资格预审方式
(1)按穗建筑[2005]42号文规定的方式进行资格预审;
(2)若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的投标报名单位大于等于5家且不超过12家时,则取全部成为正式投标人;
(3)若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报名单位超过12家时,则从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的投标报名单位中,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见证下,随机抽取12名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报名单位为正式投标单位(具体随机抽取正式投标单位的时间另行通知);通过资格预审的单位在接到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另行通知)到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进行摇珠,对不到场的单位视作放弃处理,在到场的单位中随机抽取符合条件的单位,整个过程由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及监督部门见证、监督。
(4)若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报名单位不足5家时,则重新组织招标。

九、 报名投标的单位须提交以下资料:
投标报名资料按顺序打印目录,装订成册。
1、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式二份,不需装订。)
2、投标申请公函;
3、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有效授权书;
4、资格预审合格条件证明材料
以上资料按2~4的顺序排列,并打印总目录,装订成册。

十、 投标人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确保递交的资料真实可信,如有发现递交虚假资料者,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报名时需提供原件核查)

十一、本工程依据穗建筑[2003]103号文设置投标限价,投标限价将于开标24小时前公布给各投标单位。

十二、投标报名时间及地点: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一楼)
1、报名时间:
2005年11月8日至11月9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时 ;
下午2:00~4:00时(北京时间)
2、报名地点: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一楼)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 传真:***-********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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