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家具及安装招标公告
办公家具及安装招标公告
延津县中医院医疗设备、办公家具采购及安装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资金已落实,资金来源为上级专项资金,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受延津县中医院委托,就该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招标采购 ,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延津县中医院医疗设备、办公家具采购及安装项目
二、项目概况及简要说明:
2.1本次谈判内容及标段划分:
第一标段:心电监护仪(高端)2台(进口设备)、心电监护仪(常规)6台、除颤仪3台、胎心监护仪1台、母婴胎心监护仪1台、高频电刀2台、LEEP刀1台;
第二标段:婴儿暖箱1台、中医体质辨识仪1台、口腔治疗椅1台、婴儿蓝光治疗仪1台、电动骨科影像综合手术台1台;
第三标段:四连座不锈钢候诊椅25组、三连座无靠背不锈钢候诊椅14组、不锈钢垃圾桶40个、三门更衣柜100组、办公文件柜50组、医生办公桌60张、主任办公桌14张、大会议室两人桌120张、大会议室座椅240把、主任、护士长办公椅25把、医生办公椅150把、护士站、值班室办公椅34把;
(具体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2供货地点:延津县中医院新址;
2.3交货期:自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内供货并安装完毕;
2.4供货质量:符合国家现行行业规范、标准。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第一、二标段:
3.2(一)投标供货商必须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授权经销商。
(二)针对本次采购要求为进口品牌的产品,均需提供完整版产品检验报告或产品白皮书。
(三)若为供应商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经营许可证,若为制造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四)若为代理商须提供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五)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能以一家供应商的名义申请投标,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能授权一家代理商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第三标段:
(1)投标人须具备家具生产、制造或销售资格的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投标人若为代理商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须同时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并同时出具家具生产企业开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2)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括:家具经销资格。
3.3供应商具有企业注册地人民检察院对本单位、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出具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结果为投标文件内容的组成部分,开标时需在有效期内。
3.4如果供应商为外省企业,供应商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前必须提供已在河南省境内完成工商注册的公司或办事处等固定的售后服务网点并提供固定的售后服务网点的证明材料(注册公司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四、报名及谈判文件发售信息:
4.1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供应商请于2015年11月13日至2015年11月17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楼第二报名室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的身份证等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两套(复印件均加盖公司公章)报名并购买谈判文件。
4.2谈判文件的领取:有意向的供应商在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楼第二报名室购买谈判文件,文件售价:每单位500元/标段,现金支付,售后不退,不提供邮寄。
五、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1、谈判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5年11月19日上午09:30。
地点: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延津县人民路与科技路交叉口向北50米路东)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谈判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人:延津县中医院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郑先生 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139*****474 电话∕传真:185*****876、****-********
地 址:∕ 地址:郑州市商务内环路与九如路交叉口金成阳光世纪
八、监督电话:
延津县检察院 ****-*******
延津县发改委 ****-*******
延津县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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