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楼新扩建工程附属工程招标公告

教学楼新扩建工程附属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网上下载)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华市第九中学体艺馆、教学楼新扩建工程附属工程已由金婺发改【2015】144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金华市第九中学,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补助,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次招标包含室外附属工程及水泵房等,工程概算约60万元人民币,(已落实50%,计人民币30万元)并承诺不拖欠工程款,已基本具备开工条件;
2.2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有工程(详见招标控制价);
2.3 工程建设地点:金华市第九中学内;
2.4 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5工程质量要求: 不低于国家相关验收的合格标准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按《原标准》批准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或按《新标准》批准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注:《原标准》系指建设部印发自2001年7月1日起施行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新标准》系指建设部印发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3.2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资格的注册建造师;
3.3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时,企业不在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婺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限内。
3.4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时时,项目负责人无因发生犯罪被判刑在执行期内(包括行贿犯罪判刑)。
3.5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时,项目负责人不在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婺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限内。
3.6 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时,需提供符合上述3.3、3.4、3.5这三条要求的承诺书;
3.7.1法定代表人来开标的,需持身份证原件,不是法定代表人前来开标的,按3.7.2操作;
3.7.2投标企业交易员来开标的,需持交易员证,未办理交易员证的企业,详见婺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关于办理婺城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交易员资格证的通知》,在开标前到行政服务中心311办公室办理交易员证。
3.8外地进金企业还需提供备案过的《金华市建筑业诚信管理手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1月13日至2015年11月24日14时30分前在金华市婺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 元,(开标前向招标代理支付)。
4.3席位费应在开标前缴纳。因财政局调整缴费方式和账号,各投标单位须在开标前一日完成席位费缴纳,以确保投标顺利进行;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11月24日14时30分,地点为金华市婺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白龙桥华龙南街婺城区行政服务中心三楼310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标人:金华市第九中学 代理机构:浙江欧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金华市第九中学 办公地址:金华市婺城区美保龙南楼B座6楼
联系人:方潮土 联系电话:135*****697 联系人:金杰能 联系电话:150*****765
传 真: 邮政编码: 传 真: 邮政编码: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教学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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