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开祥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煤泥竞价销售处置项目处置公告-项目标段

河南开祥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煤泥竞价销售处置项目处置公告-项目标段

[物资处置-竞价]河南开祥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煤泥竞价销售处置项目处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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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标段编号:HNEC-KXJH*********H001

标段编号:
采购人: 保证金:
代理机构: 工本费:
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 是否可对部分物资报价:
开始时间(报名/报价): 截止时间(报名/报价):
采购人联系人: 采购人电话:
代理机构联系人: 代理电话:
监督部门: 监督电话:

信息提供日期:2023-07-31

河南开祥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煤泥竞价销售公告

河南开祥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煤泥处置项目,已具备竞价处置条件,就本项目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河南开祥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煤泥竞价销售项目。气化装置使用壳牌煤气化技术,设计日投煤量1100吨/天,煤质灰分平均在19%,每天煤泥产量理论计算如下:1100吨/天x 0.19x0.7x0.09≈13.2吨/天。每年系统按照运行330 天计算,则装置装置年产煤泥量为:13.2吨/天x330天≈4356吨。竞价按年报全年承包价,河南开祥精细化工有限公司不对煤泥质量和产量做出保证。中标方负责装车、现场卫生,煤泥不过磅。

二、竞价销售内容、交货期

2.1 竞价处置内容:本项目为河南开祥精细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祥化工)气化部煤泥竞价销售。本项目所处置物料整理、装卸、运输、现场管理等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方自行负责,明细如下:

序号

名称

规格

单位

数量(约)

备注

1

煤泥

煤泥成分不固定,以实际产出为准。

吨/天

13.2吨/天

乙方负责装车,煤泥不计量

注:合同起始时间为2023年8月26日,终止时间为2024年8月25日。招标方对标的物不做任何数量和质量保证,标的物一旦售出不可退换,且售出后由中标方使用标的物所产生的损失,招标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2如出现装车等作弊事项,将按开祥化工相关条款进行处罚。

2.3物资所在地点:义马市人民路西段开祥化工厂区内。

2.4工期要求:销售处置合同签订后,中标方应及时拉运,不能影响工艺生产。

2.5煤泥计算方式:年报价,乙方负责装车、卫生,煤泥不过磅。

三、报名资格要求

3.1报名单位必须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3.2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不能作为投标人:

(1)最近两年与开祥化工有违约行为记录。

(2)凡同一法人代表或关联公司不能同时参加本项目标段的竞拍活动,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

(3) 在以往类似灰渣承包合同执行中,曾违反合同履行的单位及个人(个人原公司曾违约,换其他单位也不得投标)。

四、报名、样品查看及报价时间、报名需递交的材料、投标保证金

4.1网上报名及样品查看截至时间:2023年8月7 日16:00 。

4.2网上报价时间:2023年8月8日9:00 。

4.3投标单位需通过中原云商缴纳壹拾万元投标保证金,否则将无法报价。未中标者择日全额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中标者两日内签订合同并缴纳履约保证金壹拾万元整,中标者缴纳完履约保证金后择日全额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

五、竞标须知

5.1投标方必须在“中原云商”中进行注册,并为中原云商用户。

5.2投标方应在“中原云商”上报价。

5.3(1)投标方应在投标前到招标方实地勘察煤泥的产量及质量,充分考虑国家政策对该标的物处置的影响(进出厂道路、环保治理、车辆超限、道路交通管制、恶劣天气等),以便合理报价。

5.3(2)招标方将设定参考价作为此次投标的起拍价(21.1万元/年,此次竞价销售是对一年煤泥进行报价(单位为万元/年);以超过标底价的最高总价为中标价;中标后以年煤泥的价格同中标方签订合同。

5.4投标方必须按要求报名,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投标保证金。

5.5投标方若违反投标纪律,干扰招标工作正常进行,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5.6中标方未按要求办理合同签订手续,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5.7中标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履行合同的,视为中标方中断合同,其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中断合同期间,招标方有权选择第三方进行煤泥处理,所产生的经济损失有中标方承担,并扣除中标方履约保证金。

5.8 中标方在合同履行期间未按合同约定,违反招标方现场管理,私自堆放,影响环保达标的,招标方有权解除合同,其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5.9 中标方签合同前缴纳全部合同货款,逾期未交清款项,视为违约,招标方有权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5.10合同履行期间中标方单方面终止合同,影响公司生产,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六、要求

6.1中标方必须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服从生产责任部门管理。

6.2中标方需遵守招标方现场安全、环保等一切相关规定,听从招标方人员指挥。中标方因运输、存放不当而造成环保等问题,全部责任和费用由中标方承担。

6.3中标方必须有符合环保要求的运输、处置途径,并在煤泥处置承包期间,严格按环保要求进行运输和处置,不得无组织进行储存、倾倒或造成外界其他环境污染,若因中标方不能有效进行处理,造成环境污染,责任由中标方负责。

6.4中标方负责组织车辆及时运输招标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煤泥并承担装车、运输、保险等一切费用,中标方在装车期间,由于操作不当,造成设备损坏,由中标方照价赔偿并支付修理费。

6.5招标方生产期间,中标方清理不及时或其他原因造成灰库存灰板结堵塞,由中标方负责对招标方煤泥疏通、清理,所污染周边卫生由中标方负责清理。煤泥库大门为关闭状态,若因大门未关而导致的大门损坏,责任由中标方全部承担。若设备有问题,有责任及时告知现场人员。

6.6在招标方系统大修期间,中标方根据招标方时间安排,组织人员对水池内煤泥进行清理(水池范围包括东西水池及南侧泵坑),将清理的煤泥及时运离现场,同时对现场卫生进行打扫。

大修期间水池清理共有4处,具体清理位置和验收标准如下:

序号

清理位置

验收标准

1

U-1700东、西水池

淤泥全部清理,呈现水池水泥底部

2

北侧沉降池

淤泥全部清理,呈现水池水泥底部

3

南侧泵坑

淤泥全部清理,呈现水池水泥底部

4

T-1701罐

淤泥全部清理,呈现罐底金属底部

6.7中标方负责装煤泥现场的卫生清理工作,中标方负责车辆冲洗及打扫卫生所需的胶皮管及相应的工具,胶皮管或工具损坏应及时进行更换,不能因此影响冲洗和卫生的打扫。

6.8中标方在每天工作结束必须将作业现场打扫干净,中标方每天清理完卫生,应将工具放入指定位置,胶皮管盘好放置。如因卫生问题造成我公司其他部门罚款,全部费用由中标方承担。

6.9中标方车辆出入厂区要保持车厢干净整洁,出厂前车辆冲洗要按照招标方操作规程进行,车厢密封不漏灰,车顶部加盖篷布全面覆盖,车厢车轮车头必须冲洗干净,严禁超载,每次拉完煤泥要保证路面干净,地沟要及时清理,现场人员检查确认后,签票离开现场。如有违反将根据现场管理规定进行处罚;如因操作不当,导致冲洗设备损坏,将按原价进行赔偿。

6.10中标方工作人员进入公司必须接受招标方相关安全培训,必须按要求正确佩戴安全帽,规范着装,禁止穿短袖、背心、短裤、拖鞋进入工作区域,不准携带烟火,不准吸烟,严格遵守公司各项安全要求。如因安全环保相关问题造成罚款或不按招标方规定造成人身伤亡等事件,中标方承担所有责任及罚款与赔偿。

6.11中标方签订合同前三日内需向招标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00元。

6.12招标方厂区严禁烟火,如中标方人员被发现携带烟火,罚款1000元,另按照香烟携带数100元/支罚款。如中标方人员在招标方厂区内抽烟,罚款2000元,如中标方人员在招标方装置区域抽烟,招标方有权扣除*****元履约保证金、不退还中标方货款并终止合同。若因中标方人员造成事故,中标方负事故全部责任并赔偿损失。

6.13按照招标方厂区,谁主管、谁负责制度,中标方负责区域若发现有烟头,每个按照1000元进行罚款。因违反招标方规定造成的一切罚款,中标方需按时缴纳,否则从保证金中双倍扣除。

6.14没有开祥化工相关人员许可中标方人员不得擅自进入生产区域,不得擅自动用和拿取公司物品。运输车辆必须按规定的路线行驶,不经允许不得进入规定行驶路线以外的区域。

6.15中标方必须提供给作业人员符合标准的职业卫生防护用品,如:手套、防护口罩,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佩带职业卫生防护用品,若中标方作业人员出现职业卫生方面的问题,全部费用和责任由中标方承担。

6.16签订安全、卫生协议,并向动力部提交保证书,缴纳安全卫生保证金3000元,合同期满无任何安全、卫生问题,原数退还。

6.17煤泥必须经过合法的处置,一经发现除了受到相关法律法规的处罚以外,招标方有权扣除全部的履约保证金并解除合同。

6.18中标方承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要求对煤泥进行合法的处置或者销售,否则招标方有权终止合同并由中标方承担一切责任和损失。正常情况下,煤泥禁止出河南省,若销售范围超出河南省,中标方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要求到相关部门进行备案。

6.19中标方禁止将煤泥销售给没有环保资质的企业。否则招标方有权终止合同并由中标方承担一切责任和损失。

6.20 中标方不得以商业机密为由拒绝提供其煤泥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情况。招标方应保守中标方的商业机密,严禁外泄。

七、污染防治要求

中标方运输、利用、处置煤泥,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约定履行污染防治要求,

建立健全煤泥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全过程的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建立煤泥管理台账,如实记录灰渣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实现煤泥可追溯、可查询,并采取防治灰渣污染环境的措施。自建或者租赁的煤泥库的设施、场所,应当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并反馈给开祥化工,否则开祥化工有权解除合同。

八、货款结算

款到发货,逾期未交清款项,视为违约,招标方有权终止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九、其他

本公告解释权归开祥化工。

9.1本竞价公告在中原云商平台发布,纸质版不再发售。

9.2此公告物料内容只包含此标段内容。

联系人:何先生

电 话:0398-*******

河南开祥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2023年7月 31 日

何永现 签于 2023/07/31 08:1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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