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建筑工程招标公告
房屋建筑工程招标公告
按照招投标法的有关规定,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经研究决定对本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拟选择施工经验丰富、业绩及信誉良好的施工单位参加投标。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1、招标人:广州汽车集团商贸有限公司。
2、工程名称:广汽丰通物流有限公司首期建筑工程。
3、建设地点:广州南沙开发区黄阁镇汽配园A3区。
4、招标代理: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5、招标内容:广汽丰通物流有限公司首期建筑工程。
6、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预审方式: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单位大于等于5家不超过12家时,全部为正式投标人;满足报名条件的投标单位超过12家时,公开摇珠随机选择12家;满足报名条件的投标单位不足5家时,依法重新招标。
7、招标项目总投资:约2300万元;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8、工程概况:广汽丰通物流有限公司首期建筑工程建筑面积约18000平方米。
9、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机械、包质量、包安全、包工期、包文明施工、包竣工验收。
10、工期要求:本工程招标工期为100日历天;质量标准:合格。
11、本招标工程设置限价,高于限价者视为无效标书。
12、报名时法人或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中的被委托人必须亲临,并带本人身份证或能证明身份的有效证件,以备查验。
13、本项目投标人报名前须向招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45万元(报名前以支票提交至招标代理单位)。
14、本工程招标文件购买费用:5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500元。
15、投标人资格条件:
15.1投标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15.2投标人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15.3投标人具备广州地区建筑业企业登记备案证书;
15.4投标人拟委派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要求:具备二级或以上资质、须在广州市建设委员会备案的项目经理,并按《关于加强项目经理承接工程管理的通知》穗建筑〔2003〕11号规定执行。投标人拟委派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质量员、施工员、安全员必须为在广州市建设委员会备案人员。
15.6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结构良好,有盈利;
15.7投标人具有完成同类项目的业绩;
15.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15.9企业参与了本项目的设计、前期、招标及监理工作,不允许参加本项目投标;
15.10企业被有关部门责令停业、企业财产被查封和冻结或处于破产状态的,招标人不接受报名;
15.11因安全事故、质量事故、投标违规等不良记录而被有关部门处罚不准参加同类工程投标的企业,如仍在受罚期内,招标人不接受报名;
15.12本招标工程不接受同一法人代表的二家以上(含二家)企业投标报名;
15.13本招标工程不接受有拖欠农民工工资记录的企业报名;
15.14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15.15在报名前已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IC卡手续
16、报名提交资料:以下资料按顺序装订成《广汽丰通物流有限公司首期建筑工程桩基础施工投标报名申请文件》(须制作封面,每页均以A4纸并加盖公章)在报名时提交,全部资料带原件备查,否则拒绝报名;在报名等投标过程中,投标人凡提供不清晰、不规范或过期的证件、证明等资料的,招标人(招标代理)不予接案。
16.1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包括年检页)复印件;
16.2广州地区建筑业企业登记备案证书(采用新版且必须在有效期内)复印件;
16.3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按国家有关规范提供原件,并按规范填写、盖章后贴于A4纸上);
16.4营业执照副本(包括年检页)复印件;
16.5拟派项目经理的资质证书及职称证书(包括年检页)复印件;
16.6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16.7缴纳投标保证金收据(复印件);
16.8投标人2002-2004年经独立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状况报表(复印件);
16.9投标人近三年同类项目业绩(附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
16.10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式两份(无须装订)。
17投标报名时间:2005年 11 月 8 日,上午10:00-12:00,下午14:00-16:00。
18报名地点: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地址:南沙黄阁镇市南公路290号。
19投标单位的资料应确保其真实性,一旦发现有虚假,即取消其投标资格。
招标单位联系人:徐健光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吴丹峰电话:********135*****416传真:********
招标代理单位地址: 广州开发区开发大道783号建设大厦8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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