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吉林省普通干线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后评估项目服务;

2023年吉林省普通干线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后评估项目服务;

[公开招标]2023年吉林省普通干线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后评估项目服务
信息时间: 2023-07-31
2023年吉林省普通干线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后评估项目服务 招标公告

2023年吉林省普通干线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后评估项目服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投标人系统内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8月23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C-JLZB-2023-544;

2.项目名称:2023年吉林省普通干线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后评估项目服务;

3.预算金额:200万元;

4.最高投标限价:200万元;

5.采购内容:2023年吉林省普通干线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后评估项目服务;(详见主要服务需求)。

序号

服务名称

服务内容及要求

数量

数量单位

1

2023年吉林省普通干线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后评估项目服务

按照《公路项目安全性评价规范》

(JTG B05-2015)提供评估报告

1

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7.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2023]-*****号;

8.服务时间:合同订立后2天开始,期限3个月;

9.服务方式:供方负责按需方要求提供全部服务并保证验收合格;

10.服务目标:优质服务;

11.服务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地方或者其他相关标准的合格要求;

12.服务地点:吉林省长春市、吉林市、辽源市、白城市、白山市、松原市、梅河口市;

1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以下资格证明材料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在中国注册的企业;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备相关经营许可资格;

(2)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经营资格(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3)投标人应具备具有工程咨询甲级资质证书(公路专业)或公路行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需包含公路,特大桥梁,隧道,交通工程;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同一法定代表人的公司,只能有一个公司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5)财务要求:具有近三年(2020年-2022年)完整的状况报告(新成立企业提供就近年份,2023年以后成立的企业提供财务良好承诺即可);

(6)投标人为本项目提供的服务人员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服务需求部分;

(7)投标人应提供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保证明(依法免税企业应提供免税证明文件);

(7)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8)企业信誉良好、无不良行为记录,提供招标公告期内的“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未列入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官网截图并加盖公章,提供招标公告期内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官网截图并加盖公章(以上截图须包括单位名称、查询内容及查询时间),提供招标公告期内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截图并加盖公章(以上截图须包括单位名称、查询内容及查询时间);

(9)本次招标项目的参建单位(安防工程设计、咨询、检测、施工等)不得参与投标;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证明企业实力的其他文件。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

1.按照现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节能环保产品采用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2.按照现行《财政部、环保部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

3.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及关于印发《吉林省强化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落实举措》的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4.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5.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三、获取招标文件:

获取文件时间:2023年8月01日08时30分起至2023年08月07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获取方式:

1.首先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网(www.ggzyzx.jl.gov.cn),按照规定进行投标供应商注册登记,网上注册登记后,请携带相关材料到国投安信数字证书认证有限公司办理CA认证。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CA认证的投标供应商将无法参与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的所有招标采购活动。技术支持联系方式:投标供应商注册,CA数字证书 (USBKey)及电子签章办理咨询电话:0431-********;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

2.投标供应商取得CA认证后,可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网站“公共资源交易主体登录->投标供应商”登录后选择“采购业务->交易文件下载”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投标供应商下载招标文件后,务必在规定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之前操作“投标报名”并完善相关投标信息,点击“确认报名”按钮确认参加投标才具有投标资格。如果投标供应商在规定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之前没有点击“确认报名”按钮确认参加投标,将失去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资格。

3.凡与本中心招投标活动有关的时间,均以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服务器显示的时间为准。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8月23日10时00分。

2.递交地点: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四楼开标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相应数额的投标保证金(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它补充事宜

1.当投标供应商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控制价(预算金额、最高投标限价)的,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2.本次招标公告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http://www.ggzyzx.jl.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政府采购网同时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吉林省公路管理局

地 址:长春市解放大路2518号

联系人:李伟

联系电话:130*****900

  1.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春市经开区会展大街东南湖大路交汇金融第五城

联 系 方 式:135*****38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崔鹤

电 话:135*****380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吉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


2023年吉林省普通干线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后评估项目服务(发售稿).doc

标签: 防护工程 后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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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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