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政府采购其他关于天子湖镇南店村天禹新村物业管理用房经营权外包项目第二次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非政府采购其他关于天子湖镇南店村天禹新村物业管理用房经营权外包项目第二次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安吉县天子湖镇南店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就《天子湖镇南店村天禹新村物业管理用房经营权外包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磋商。
一、项目编号:HZJYZX*******B
二、项目名称:天子湖镇南店村天禹新村物业管理用房经营权外包项目
三、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委托代理
四、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序号 | 名称 | 服务内容 | 限价 | 期限 |
1 | 天子湖镇南店村天禹新村物业管理用房经营权外包项目 | 对天子湖镇南店村天禹新村物业管理用房经营权外包进行采购,项目位于天子湖镇北林场集镇天禹新村8#楼转角,该房屋共8间,建筑面积约1000平方米,四层,每层约250平方米。项目内容包括经营管理及公共环境保洁服务等,具体服务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 本项目设定最低承包费限价为24万/年。 | 15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 |
1、本项目承包费最低为24万元/年,磋商报价不得低于此限价,否则响应无效。 2、经营业务须经行业主管部门及相关管理部门核准。不得从事城市管理禁止的行业,不得从事违法行业。 |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至本项目响应截止时间前,供应商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本项目允许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参与响应。
六、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发售:
1、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时间:2023年7月31日至2023年8月4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2、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地点:建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安吉县递铺镇城东美颂创客大厦3幢605室), 联系电话0572-*******,联系人 张青。
3、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500元/本,售后不退。
4、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提交以下文件资料(按次序纵向装订成册,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并满足本公告中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报名表(格式见公告附件);
2)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复印件一份;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各一份);
4)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
七、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8月10日上午9:30时前。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安吉县天子湖镇人民政府505会议室;
八、磋商时间:2023年8月10日上午9:30时整。
磋商地点:安吉县天子湖镇人民政府505会议室;
九、本次采购有关信息刊登在:
浙江政府采购网 http://zfcg.czt.zj.gov.cn/
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anji.gov.cn/
十、保证金:
本次磋商保证金为人民币4000元。缴纳时间应于磋商截止时间前到账。可用电汇,银行转帐、企业网银汇款等方式(拒收现金)。保证金必须按时间要求从投标供应商的银行基本账户中汇出,汇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指定的银行账户中,不得通过第三者转入或现金解入,否则视为该投标供应商无投标诚意,其投标将被拒绝。
投标保证金缴入:
账户名称:杭州建业造价工程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安吉分公司
开户银行:绍兴银行湖州安吉支行
银行账号:210*****920*****
十一、其他事项
1、竞争性磋商文件答疑: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即为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同时将该书面文件的电子档发送至*********@qq.com。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监督部门投诉。
(2)质疑和投诉需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规定,范本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中“下载专区”内下载,质疑时供应商需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环节的质疑。
(3)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
(4)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2、本采购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十二、采购代理费用:
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十三、资格审查
资格后审,所有资格证明文件的原件磋商时随带,供磋商小组审查。
十四、采购人、采购监管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安吉县天子湖镇南店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贾先生 联系电话:139*****861
2、采购代理机构:建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青 联系电话:0572-*******
3、监督单位: 安吉县天子湖镇公共资源交易领导小组
联系电话: 0572-*******
安吉县天子湖镇南店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建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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