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选公告

比选公告


为高质量完成海南封关运作对部分重点农业产业影响研究项目,海南省农业农村厅拟向社会机构公开比选第三方机构。现将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海南封关运作对“一线”“二线”部分重点农业产业的影响研究。

二、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内容要求。

1.研究的主要产业(农产品)目录:

(1)小麦、玉米、稻谷和大米、食糖、棉花、羊毛、毛条等目前实行关税配额管理农产品;

(2)天然橡胶;

(3)种源类农产品。

2.按拟定研究的主要产业(农产品)目录分别进行专题研究。研究重点:(1)全面实施零关税对海南一线区域的冲击,对二线内地的冲击?(2)对全国二线区域的管控措施是什么?①产业如何发展?②如何监管?③什么措施可以减少放开的影响?主要内容如下(可根据实际适当增减):

(1)海南×××种植、消费情况。

(2)封关运作对海南(一线区域)×××产业的影响(重点考虑假如实施加工增值税收政策、零关税政策的影响,还可补充其他考虑因素)。

A.有利影响(可从种植、加工、销售全产业链等进行分析)。

B.不利影响(可从种植、加工、销售全产业链以及财政补贴需求等进行分析)。

(3)封关运作对全国(二线区域)×××产业的影响(重点考虑实施加工增值税收政策、零关税政策的影响,还可补充其他考虑因素)。

A.有利影响(可从种植、加工、销售全产业链及国家粮食/战略物资安全等角度分析)。

B.不利影响(可从种植、加工、销售全产业链及国家粮食/战略物资安全等角度分析)。

(4)封关运作的管控措施评估。

A.应对对省内不利影响的措施及结果评估。

B.应对对全国不利影响的措施及结果评估。

(5)结论。建议该产业是否纳入征税目录。

(二)质量要求。课题研究要围绕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要求,针对“近期海南反映与部门存在意见分歧事项”的背景情况、具体意见、与部门沟通情况及分歧点、坚持意见理由等书面材料和所列“海南自贸港建设其他待研究问题”的有关考虑等情况,全面分析全岛封关运作后对上述所列主要产业(农产品)发展的利弊影响,特别是要围绕全岛封关运作如放开后怎么管,有什么样的风险等开展深入的研究,提出的切实可行的意见建议。研究报告要符合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要求,要有强有力的数据依据支撑,能通过采购人认可或省领导的阅示。

(三)成果形式。形成研究成果主报告以及主要产业(农产品)的单独分析研究报告各一份(含可编辑的电子版文稿)。研究成果属于内部参考资料,知识产权和所有权归省农业农村厅所有,未经省农业农村厅同意不得对外公开发布。

(四)时间安排。原则上要求于签订合同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主报告以及主要产业(农产品)的单独分析研究报告。

三、项目经费

项目经费不超过人民币50万元(人民币伍拾万元),报价超出项目金额的视为无效报价。

四、申报单位条件

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

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一年内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F.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服务能力。

3.信用查询: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需提供投标人及其人员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查询证明)

五、报名时需要提交的材料

1.本公告中“四、申报单位条件”中要求的有关材料,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需提供本单位法人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和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复印件),企业单位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复印件),以上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

2.曾开展相关规划、研究工作的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

3.单位简介、工作核心团队及成员介绍。

4.课题研究工作方案(课题研究初步框架)。

5.报价函(加盖单位公章)。

六、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截止时间为发布公告后3个工作日内(即报名截至8月3日17:30止),逾期不予受理。报名纸质材料及电子版刻光盘密封后在报名截止时间前送至海南省农业农村厅政策法规处(海南省海口市海府路59号省政府海府办公区综合楼314室)。

七、评定标准

一是具备完成项目(课题研究)的资质及良好业绩;二是具备完成工作目标任务(含项目完成时限要求)的硬性条件;三是具备项目(课题研究)相关工作经验;四是项目(课题研究)方案合理操作性强;五是同等条件下报价择低原则。

八、中标结果公示方式

本次比选至少要有三家机构参加投标,如第一次达不到三家,将重新发布询价公告,第二次仍达不到三家的,按实际应标情况遴选确认中标单位。

经组织评审、内部审批等程序后,在海南省农业农村厅信息网发布中标单位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九、签订合同

确定中标单位后,由中标单位与海南省农业农村厅签订合同,按合同执行。

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林先生,联系电话:0898-********

特此公告。




海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3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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