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雄县郝如村乡村振兴建设项目

当雄县郝如村乡村振兴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ZBK-LS******-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当雄县郝如村乡村振兴建设项目已由当发改字[2023]9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当雄县乡村振兴局,建设资金来自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资金全部到位。招标文件已经在拉萨市行业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号为LS*******。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新建建筑138.11平方米(公共卫生间一座125.4平方米、污水处理设施设备间一座12.71平方米)、改造主干道2469.705米并增加道路边沟、彩色沥青路面人行道*****.00平方米、污水管道4200米、给水管道4200米,维修原有污水管道900米,及其附属设施和配套设备。(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2 计划工期:八个月(240日历天)。

2.3 建设地点:当雄县郝如村。

2.4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2.5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2.6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已落实。

2.7 质量要求:合格。

2.8 项目建设性质:改建、扩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的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建造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正在施工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3.2按藏建市管函〔2018〕275号文件要求及藏建市管函〔2011〕85号进行备案;(项目备案按照“关于投标项目参与人员备案事宜的通知”执行)。

3.3 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有不良记录且在公示期内的企业不得报名。

3.6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条件。

3.7根据《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试行)》(藏建市管〔2020〕56号)文件的要求,在西藏自治区工程建设企业2022年度诚信评价结果公示结果中被评定为D级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8月01日至2023年08月07日登录到拉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lasa.gov.cn)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待自检可以接受招标人确定的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最高投标限价及招标文件要求后,再自愿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23年08月01日00时00分至2023年08月07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拉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Lasa.gov.cn)(招标文件不收取费用)下载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08月23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拉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lasa.gov.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包含施工组织设计及其它部分组成的投标文件,进行加密生成最终版的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不按要求上传的投标文件,拉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拉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其他

1、根据《关于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在岗信息化考勤工作的通知》(藏建市管函[2021]26号)的要求本项目施行关键岗位考勤。

2、项目管理人员岗位间不得兼任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管理人员并满足相关要求。

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单位无需到达开标现场。投标企业在开标时使用生成电子投标文件的CA锁对其解密。否则投标单位对该项目的投标无效。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当雄县乡村振兴局

地 址:当雄县

联系人:鲁先生

联系电话:135*****113

招标代理机构:西藏百坤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高新区长兴都汇大厦一栋702室

联系人:韩先生

联系电话:173*****082

2023年07月3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振兴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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